“反调查”:“反调查”是指记者在调查某一事件时,有些人为了掩盖他们的错误,维护他们的私利,背着记者而进行的一种调查活动,妄图以此推翻记者调查的结论。碰到这种情况,记者要排除种种障碍,依靠党,依靠群众,认真做系统的周密的调查研究工作,找出可靠证据,打破“反调查”。
相关试题
判断题 网络营销是独立的,它与网下行销相结合形成的一个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营销体系。
判断题 世界上主要的电视制式有SECAM、PAL、NTSC三种,其中我国使用的电视制式是PAL,它每秒50场,即25帧,每帧由625扫描线组成。
判断题 官方微博务必谨慎,所以不必求快。
判断题 网络电视指用户通过浏览器观看的一些来自电视,传统广播电视节目领域里的数字内容。
判断题 新闻与宣传的关系: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把宣传和新闻视为一体,新闻、宣传两词常常并用,这说明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但新闻和宣传毕竟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现象。(1)新闻与宣传的联系①宣传和新闻一样,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②宣传活动和新闻活动都是从人类一诞生就开始了。因为人类一开始就聚众而居,必须宣传一种理念来凝聚内部,协调行动,教育下一代。③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又常常利用新闻来进行宣传,这在中国的新闻媒介中运用得尤为普遍,两者的联系尤为密切。必须强调的是:当人们把新闻与宣传结合在一起或者利用新闻做宣传时,一定要尊重新闻传播信息的基本要求,不能把新闻当作宣传品—只有宣传味,没有新闻味。(2)新闻与宣传的区别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其基本职能是告知人们所需要的信息。宣传是运用各种有意义的符号传播一定的观念,以影响人们的思想,引导人们的行动的一种社会行为,其基本职能是传播一种观念(理论、方针、政策、伦理道德、立场态度)。新闻传播信息,宣传传播观念,这是两者最基本的区别,由此引出其他一系列区别。(1)出发点不同宣传的出发点是出于宣传者自身的需要。他们把一定的观念传播出去,让受众了解、理解、接受,从而争取受众的信任和支持。而新闻的出发点是出于受众的需要。人们为了求得生存、求得发展,必须千方百计地追逐信息,甚至不惜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去获取信息。宣传追逐受众,受众追逐信息。(2)归宿点不同宣传者传播一定的观念,其最终目的,是要人们理解它、接受它、支持它。宣传者在宣传之前,有自己的主观意图,通过宣传,力图影响人们的思想,让受众自觉自愿地按照宣传的意图去行动。换言之,宣传是为了“收买人心”。而新闻发布者(如果他们没有宣传意图的话)发布新闻,除了以新闻谋利外,对新闻本身没有自己的主观意图,任凭新闻接受者自己去分析、判断,作出决策。(3)传播的方式不同一条新闻信息的传播从来是一次性的,第二次、第三次就都成了“明日黄花”,它们可以证实第一次传播的可靠性,但已不是信息。在一张报纸上,决不可能重复刊登内容一样的一条消息。但宣传却常常需要重复,无论是意识形态还是商品广告,为了加深人们的印象,利于人们了解和理解,往往用同一形式或不同形式向人们重复地宣传一种观念。(4)传播的要求不同新闻信息传播要求定量的准确,具体要求是:①真实。不容许有任何夸大或缩减,当然更不容许凭空捏造。②全面。构成一个信息的各种要素必须齐备,一个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必须周全。③客观。新闻信息的传播者在传播信息时不能以个人的好恶来取舍信息,只能尽可能地按事物的本来面貌来叙述。④公正。不管是多数人意见还是少数人意见,是赞成还是反对,是令人喜悦还是令人沮丧,都要如实传播。⑤及时。时效是新闻的生命。⑥准确。最准确的语言是数学语言,在信息沟通中,一切凡是可以用数学语言来表达的都要用数学语言,而不是模糊的语言。而宣传要求定性的准确,即观点和材料的统一。观点要求正确、鲜明;材料要求真实、典型,能够恰到好处地说明观点的正确。在宣传上,凡是能够证实观点的所有材料,只要是真实的、典型的都可以用,不管是新近的还是历史的,是新鲜的还是人们所熟知的,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
判断题 原始社会新闻活动产生的背景和原因第一、客观世界的变动关系到原始人的生存。他们必须随时随地了解外界的变化,并且相互传递情况,以便商量对策,协调一致,采取行动。在原始社会新闻活动纯粹服务于人类的生存斗争。第二、社会新闻活动的产生是人类求生存图发展的需要。客观世界的变动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人类社会性生产和社会性生活决定了人类从事新闻活动的需要;其目的是为了了解客观世界的变动。
判断题 光圈小,通光量(少)。
判断题 新闻记者的隐性采访一、隐性采访的概述(一)隐性采访的涵义隐性采访是指记者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和采访目的,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偷拍、偷录或亲身感受的方式对新闻事实(事件)进行的采访。(二)隐性采访的特征隐性采访是有条件的。出发点的积极意义。要冒一定的风险。(三)隐性采访的类型体验式采访:记者不暴露身份和目的,而作为社会普通公众去获取有关信息的采访方式伪装式采访:记者以隐去真实身份的方法,隐藏采访目的,以获取所需信息的采访方式。(四)隐性采访的重要手段——偷拍、偷录(五)隐性采访适用的新闻报道类型1.揭露或批评性报道2.亲身感受型报道二、隐性采访的方法和程序八条(一)寻找线索和线人1.新闻职业线人2.新闻事实的知情者(公开身份的知情者、匿名的知情者)3.记者的社会网络(二)在采访前确立某种假设⒈提出假设的重要性为记者提供明确的思路,指明调查的方向。方便记者与编辑部门负责人沟通。帮助记者判断线索的新闻价值。⒉对假设的初步求证在隐性采访过程中,对假设的初步核实应当尽快完成,以判断究竟有几分把握可以证明这个假设。3.证实与证伪(三)周密地考虑各种应当考虑的问题1.确定利害关系。2.安排采访的先后顺序。3.资料搜集。4.确定调查的价值。(四)确定被采访者之间的利害关系(五)贴身暗访1.假造一个不易被察觉并且便于进行暗访的身份。2.进入暗访的地区,寻找、接近暗访对象,取得他们的信任。⑴要对被暗访者显示出不可抗拒的利益吸引力。⑵要表现自己是“业内人士”,对这一行很精通。⑶要镇定自若,有时候还要欲擒故纵。3.套取所需要的情况,以证实自己事前的假设。(六)获取必要证据1.必要性证明报道的真实性应对新闻报道所引发的法律纠纷2.合法证据:采访笔记、录音、录像带以及照片、各种书证、实物证据、文件资料的原件、副本、复印件、抄件等。■采访笔记准确记录下可能作为直接引语的原话,并忠实表达采访对象的意见,保证采访笔记的真实性。采访结束应请采访对象在笔记上签字。■录音机和设想设备如果事关重大,应考虑用录音机和设想设备,录音和录像要比采访笔记更有可靠性■照相机对于现场场景以及无法带回的证物来说,拍下照片是最好的选择。它可以辅助采访笔记,增强说服力。■书证与物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和图画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和物品。物证是指能够证明事实的物品和痕迹。(七)隐性采访中的观察1.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在写作中赋予报道以无限丰富的色彩和质感。2.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帮助记者去伪存真。3.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让记者探知采访对象的心理变化,及时作出应对。(八)对所获取的证据进行司法甄别A级证据(可信度最高)公开的资料、政府文件、档案馆记录、法庭调查报告、警方档案、传统媒体网站、网络数据库和重要的FTP服务器。B级证据(可信度略差)私人的、非公开的资料,在门户网站、商业网站搜索得C级证据(可信度最差)采访对象的口头叙述,来自聊天室和BBS的匿名信息。如何判断采访对象口述的可信度区分采访对象的动机。通过其他信息源求证。提供消息的人是否愿意说出自己的名字。如何鉴别伪证(1)采访对象陈述的情况是根据道听途说或谣传得来的,且多方查证无法证明属实。(2)采访对象提供的消息是通过自己毫无根据的分析、推测和想象得出的结论。(3)证词的明确程度不高,含糊其辞,模棱两可,或者证言内容不够具体,缺乏应有的细节。(4)证言本身自相矛盾,前后不能连贯,漏洞百出,或在两三次采访中证言不一致,出现明显偏差。(5)与科学公理和普遍常识明显相悖。(6)采访对象有幻象型性格,容易自我暗示;或有偏执型性格而极端自负;抑或性格软弱,容易受他人影响而陈述失实证言。(7)证据的内容与其他大多数证据的证明结果相悖,则多数伪证。(8)若一对相关证据的证明意义完全相反,则其中必有一伪。(9)几个采访对象的证词完全相同,甚至连遣词造句都分毫不差,要考虑串供的可能性。(10)经过鉴定和勘验,确认提供的证言和证据不符实。三、隐性采访的法律道德风险(一)关于隐性采访是非的争论1.完全赞同记者使用隐性采访这一采访形式。2.反对记者使用隐性采访。3.对于隐性采访持中立的态度,只有在无法或不能公开采访,或者在正常采访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特定情况下,才能考虑使用。(二)隐性采访的道德界线(理解关于隐性采访在道德层面上的问题)1.在隐性采访中记者身份的扮演应有严格的限制✪记者不能装扮成国家公务人员借行使公务获取新闻。✪记者不应装扮成违法犯罪之徒。✪记者装扮不能改变其固有的自然性别角色,而深入到另一个性别世界中采访。2.隐性采访中严禁任何“诱导”3.隐性采访不能干扰公共生活和秩序(三)隐性采访的法律问题1.隐性采访与侵犯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权的核心,侵害人格尊严就是侵害人格权。✪镜头不能丑化采访对象,更不能出现带有侮辱性的画面。2.隐性采访与侵犯隐私权⑴隐私的要件:一是与社会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私事,即所谓“私”;二是本人不愿为他人知悉或受他人干预,即所谓“隐”。⑵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进行支配的具体人格权。⑶采访场合对隐私权的影响公共场合、非公众场合案例:迪特曼诉《时代》公司⑷隐性采访侵害隐私权抗辩事由抗辩事由之一:公众知情权。知情权即知的权利,也称作知悉权、了解权,其基本含义就是公民有权知道他应当知道的事情,国家应当最大限度的确认和保障公民知悉、获取信息的权利,尤其是政务信息的权利。抗辩事由之二:基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是一个正当的抗辩事由。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法律准许使用他人的肖像,准许将他人的个人信息和活动公之于众。抗辩事由之三:公众人物。公众人物的一般理解应是著名、知名度高、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众所周知的人物。3.隐性采访与侵犯名誉权■新闻侵害名誉权有四个构成要件:①名誉受损的事实;②违法行为;③因果关系;④主观过错。■隐性采访侵犯名誉权的应对①严格把握真实性原则,做到内容真实。②公正评论:第一是出于公众利益发表了意见;第二,是基于一定的事实发表了意见;第三,所发表的意见一定要很客观,不带有个人感情上的色彩;第四,就是不具有恶意。4.隐性采访与侵犯肖像权注意:在记者拍照或电视台摄像的过程中,有时候画面背景的选择稍不注意就有可能侵犯不相干人的肖像权。5.隐性采访与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