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伯·施拉姆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位传播学家,传播学学科的集大成者和创始人,人称“传播鼻祖”、“传播学之父”。他把美国新闻学与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等其它学科综合起来进行研究,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归纳总结与修正,使之系统化、结构化,并创立传播学,这是其最大的功绩。1949年其第一本权威性著作《大众传播学》出版,是第一本传播学教科书,标志着传播学的创立。他建立了第一个大学的传播学研究机构,授予第一个传播学博士学位,是世界上第一个具有传播学教授头衔的人。他大力推进传播学教育,扩大传播学在教育及学术界的影响,培养了众多知名学者,形成了“施拉姆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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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人物追踪采访的对象基本上有两类,一是名人,二是普通人。一般来说,读者对名人的事感兴趣,但是否成为追踪参访的题材,关键是看事情本身是否具有追踪的价值。对于普通人,关键也要看事情本身是否具有追踪的价值,普通人的事也有不平凡处。人物追踪采访有两种类型:①单一的人物追踪采访,这种采访,线索单一,采访起来较易;②众多的人物追踪采访,这种采访,线索繁多,采访起来较难,要靠集体力量,一两个记者在短期内难于成任务。人物追踪采访成果的报道形式,除了常见的新闻通讯外,还创造有组合式报道形式。人物追踪采访成果的报道形式也是一个在创新中不断发展的事物。
判断题 试述新闻敏感的具体内容。新闻敏感并不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而是有着具体、实在的内容。当记者面对某一新闻线索时,他必须在第一事间作出如下判断:(1)判断该线索及其背后的事件全貌从整体上说是否具有新闻价值对此所作的准确判断,是新闻敏感最重要的表现。这直接决定了新闻记者是否会进一步进行采访报道活动;记者关于事实有无新闻价值的判断如果慢了半拍,就可能影响到对新闻线索的捕捉。因为新闻线索通常是稍纵即逝的。面对重要新闻线索,迅速判断其新闻价值,这是每个记者起码的职业素养。优秀记者常能对看似不起眼的新闻线索进行准确的新闻价值判断,并当机立断进行采访和报道。①判断新闻线索是否具有新闻价值,首先要判断其背后可能被挖掘出的事实(事件)是否会引受众中的兴趣。能引起受众的兴趣是事实(事件)的新闻价值的关键所在。受众最关心的新闻通常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例如衣食住行,例如与他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改革举措等。有时,受众关心的新闻来源于日常生活的细微之处。②判断新闻线索是否有价值,还应在瞬间判断别的记者或者别的媒体是否已经采访过、报道过同类的题材,根据目前的新闻线索还有多大的深挖的可能性。这种判断也非常重要,因为如果不清楚这些情况,就有可能把“旧闻”当作新闻。(2)判断目前的新闻线索哪些与记者已经采访到的新闻事实、已有的经验知识或者记者以往获得的新闻线索有关就手头的新闻线索就事论事的进行报道,几乎任何新闻线索的最终成果都是一篇简单“五W(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故)齐全的消息稿,很难深入下去。而对于一个重要新闻事实而言,仅仅如此是不够的。任何已经发生或者正在发生的新闻事实都不是一个孤立存在的结果,而是一个与其他事物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过程。要把新闻报道做深,必须注意事件与事件、背景与背景、事件与相关背景之间的联系,而不能将事物与外部环境割裂开来。如果一个记者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就判断出目前的新闻线索与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储备中的线索有一定的关联,他就有可能更深入地挖掘新闻。(3)判断目前的新闻线索中最关键的内容是什么在新闻线索中通常包括各种各样的可能性,只有从最根本的信息着手,才有可能在新闻报道中走最少的弯路,在新闻竞争中占得先机。在很多情况下,新闻线索给人提供的情况是扑朔迷离的,要学会抓住其中的关键性因素。这些关键因素通常表现为现状变动的强度和事件中主要人物的异常活动。不可否认,在某些情况下从次要的线索入手,可以独辟蹊径,但那通常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如果记者总是能在关键问题上准确地把握事件的走向,那么他就不必退而求其次,从侧面寻求突破。
判断题 订阅号群发文字,字数上限为600字符,可以给文字添加超链接。
判断题 “蒙太奇”:法文montage,原为建筑学术语,意为构成、装配。现在是指影视电影创作的主要叙述手段和表现手段之一,一般包括画面剪辑和画面合成两方面。影视蒙太奇手法是以场景和细节的连接铺陈事实,其特点是可以在时间和空间的转承与组合上突破一般规律,摒弃枝节性的情节,跳跃着展示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引入事件性的新闻报道中的蒙太奇手法,即用跳跃的文字,超越常规性的时间与空间顺序进行事实的转承,跳跃着表述新闻,形成节奏美。
判断题 较之于报纸,广播媒体是线性传播,选择性差。
判断题 只要新闻从业者和媒体机构的自律就能够杜绝虚假失实新闻。(×)
判断题 网络博客的价值与意义体现在:为个人创造了一个信息化的“生活”时空,实现社会自我的新平台,扩大了“社交”范围。()
判断题 新闻法规对新闻媒介的社会控制有四种正规的途径:(1)司法控制(国家以法律来监控新闻媒介);(2)行政控制(行政部门以各种规定,税收来控制新闻媒介);(3)资本控制(大公司垄断新闻市场,使新来者难以介入);(4)媒介的自律。世界上任何国家,对新闻媒介最具威慑的社会控制是来自公众,即公众乐于还是拒绝接受媒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新闻媒介的管理采取法律形式。新闻法规是国家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一、新闻法规:1)新闻法规是国家对新闻媒介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2)世界各国的新闻法规有三种形式:一是以立法的形式正式颁布的《新闻法》(欧洲大多数国家都采取此种形式,其特点是法院审理案件只能服从和依据《新闻法》);二是以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判例为标准来审理案件,即判例法,而没有成文的新闻法(如美国和英国);三是有些国家并没有单独成文的新闻法,而是把新闻法规的有关条文写入《宪法》,《民法》,《刑法》以及其他的专用法律条款中。3)无论采取哪种形式,新闻法规所要处理的核心问题都是:保护新闻自由,同时防止滥用新闻自由。从而在确保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鼓励新闻媒体满足公众需要,促进国家需要。二、为防止滥用新闻自由危害国家和公众,各国的新闻法规对新闻报道和评论作了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包括:国家安全法,诽谤法和隐私法。1、国家安全法——新闻媒介不得以任何形式危害国家安全。2、关于新闻诽谤:各国涉及面最广、案情最为复杂,也是令新闻界、司法界最挠头的案件。“不准利用新闻媒介诽谤他人”是任何国家新闻法规必备的条文。(1)、什么是诽谤?“无确凿的证据而散布对他人不真实的事实并损害他人的名誉”。(来自美国法律研究会编辑的《法律的重述》。)(2)、诽谤的对象(一般有三种):一是个人,二是某个特定团体,三是企事业单位所生产的产品。(3)、在西方国家,诽谤罪的确认通行的标准,一般有四个条件:一是特定的对象,可以让他人确定的对象,不是泛指;二是歪曲,夸大,捏造事实;三是必须含有恶意;四是公开传播,造成对象的名誉损害。(4)、在中国,诽谤罪称作新闻侵权(又称作侵害名誉罪)。判定新闻媒介侵害名誉权的主要标准:一是看报道是否真实,二是看是否有借机诽谤诋毁的内容。(5)、防止触犯诽谤罪的最主要手段:真实性。在确认诽谤罪时,新闻真实是否定诽谤罪的最有力的辩护措施。3、关于隐私权(1)、何谓隐私权?隐私权是“不被干涉的权利;免于被不正当地公开的权利……个人或组织如果愿意,可使他本人和他的财产不受公众监视的权利”(英国的《法律大辞典》)。(2)确认犯隐私罪的武器——在确认诽谤罪时,真实性是防止触犯诽谤罪的最强大的武器;但在确认隐私罪时,真实不起作用,唯一能起作用的是“新闻价值”。法院在判决时,常以传播内容是否有新闻价值作为决定性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