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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摄像机镜头的作用是将要拍摄的景物真实、清晰地反映到成像装上,它由聚焦镜、变焦镜、主透镜、光圈等一组光学透镜和机械调节部件组成。5514
判断题 弥补性现场采访一般不是预知的事件。记者闻风而至时,已时过境迁。但事件却为广大读者所关心。如果不报道现场情景,会令读者大失所望。例如,车祸发生后看现场;凶杀惨案过后访惨案现场;水灾过后再现被冲毁的家园等。对于这种有弥补性质的现场采访,如果注意观察、验证、捕捉事发当时的现场情景,事件过后的遗留痕迹以及及时采访当事人、见证者,同样可以起到“再现”现场的作用,使人产生触景生情、如临其境之感,增强报道的感染力。
判断题 “上限效果”指的是什么?如何评价这个假说?(1)“上限效果”假说的含义“上限效果”假说是艾蒂玛和克莱因于1977年提出的。这个假说的观点是:个人对特定知识的追求并不是无止境的,达到某一“上限”(饱和点)后,知识量的增加就会减速乃至停止下来。社会经济地位高者获得知识的速度快,其“上限”到来得也就早;那些经济地位低者虽然知识增加的速度慢,但随着时间推移最终能够在“上限”上赶上前者。这个假说意味着,大众传播的信息传播活动的结果不是带来社会“知沟”的扩大,而是它的缩小。艾蒂玛等人为“上限效果”假说提出以下三条论据:①信息源的性质决定的“上限”。换言之,大众传播传达的不是“高、精、尖”的知识,而是某一范围、某种程度的“一般”知识,无论社会经济地位高者还是低者,都不可能从大众传播中得到超出这个程序或范围的知识。②受众本身具有的“上限”。受众中的“先驱部分”(即社会经济地位高者)在感受到自己的某种知识已经充足的时候,就会自动减慢或停止对这种知识的追求。③现有知识已经达到“上限”。即如果受众个人的知识程度已经高于大众传播的内容,他们便不会再通过大众传播去寻求知识。(2)对“上限效果”假说的评价①艾蒂玛等人所指出的“上限”在个人对特定知识的追求过程中是存在的,但是在人的一生追求知识的总过程中,这个“上限”是否存在则是个疑问。②因为,尽管个人对特定知识追求在一定阶段上会出现“饱和”或知识量增加的停顿,然而与此同时他们也就会开始对新知识的追求过程,这一过程的结果必须带来知识总量的增加。③此外,考虑到知识的老化和更新的因素,社会经济地位低的人即使后来在某个“上限”赶上了社会经济地位高者,这种知识的实际价值也早已大大打了折扣。因此,认为通过大众传播的“知识平均化”效果可以消除社会“知沟”,实现普遍社会平等的观念是很幼稚的。
判断题 未来随着更多产品的开发和品牌的崛起,短视频可以从更多的角度和消费者互动,实现全新的盈利模式,增加内容创业的价值和附加属性。
判断题 记者在采访中应当怎样进行观察?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为了加强新闻报道的针对性,在注重对形势和现场情景观察的同时,还应当随时随地的对各种问题进行观察。我们要时刻了解和察觉那些在执行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发掘和抓住那些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并且对这些问题进行认真的考察、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记者在采访中进行观察应做到:(1)观察与思考相结合。观察与思考丌不结合在一起是行不通的。因为观察不思考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二者的关系是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要想观察好,必须思维好。”观察与思考的结合要求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要学会动脑筋,学会联想,学会比较,通过积极的思考把不同的事物用一定的线索联系起来,构建出一幅崭新的画面,展现在读者面前。(2)要有正确的立足点。对于同样一件事情,记者个人都会因为立足点不同,而最终形成完全不同的报道。这就需要找准自己的立足点,永远用“三个代表”的思想来指导自己的采访与写作。这样才能保证自己永远都是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站在大多数人的立场上进行报道,才能保证新闻报道的正确舆论导向。(3)要选择好的角度。这里所说的角度,主要是指直接用眼睛观察的位置。凡是搞摄影的人都能体验到,同样拍摄一个物体,位置不同,效果会大不同。(4)要全面,不能片面。这要求记者不能以点代面,不能道听途说,要全面掌握材料,宏观报道新闻,避免用主观片面的语言来报道新闻。同时,观察要看得远,看得全,不能一叶障目。(5)要细致深入,不能浮光掠影。观察人物必须注意的是人物各方面的特点,而不是像记流水帐一样什么都去看、去写。观察景物,也不要把看到的什么都记下来,而是着重抓住那些有特点又与主题密切相关的东西。要能抓住事物的特点,当然不是轻而易举的,一个最重要的方法是比较,从比较中找到诸事物中的细微差别和特征。
判断题 狭义的新闻指消息
判断题 拍摄固定画面的前提条件是机位、光轴和光圈三不变。
判断题 简述国家和政府的政治控制所包含的几个方面:国家和政府的政治控制是媒介控制的主要方面。这种控制的目的,是通过规定大众传播体制,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保障媒介活动为国家制度、意识形态以及各种国家目标的实现服务。已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规定传媒组织的所有制形式规定所有制形式是政治控制的主要内容,是确立传播体制的前提。采用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主要取决于国家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社会历史文化以及传媒本身的性质也对所有制形式的确立产生重要影响。(2)对传播媒介的活动进行法制和行政管理对传播媒介的活动进行法制和行政管理包括:①对传媒的创办进行审批、登记;②分配传播资源;③对媒介活动进行多方面的监督管理等等。在广播电视领域,由于空中电波频率是一种有限的公共资源,许多国家一般对这种资源的使用实行分配制和特许制,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防止电波相互干扰而产生的混信,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使作为公共资源使用者的广播电视机构向社会和公众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此外,由于大众传播是信息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媒介经济活动的规范化管理也是国家和政府控制的一个重要内容。(3)限制或禁止某些信息内容的传播限制或禁止的具体内容,在不同国家和不同社会制度下是不同的,但一般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与国家制度或意识形态有关的内容;②国家安全及国防机密;③名誉侵权和隐私侵权;④淫秽和非法出版物;⑤对公众利益和社会文明风气有害的其他内容。(4)对传播事业的发展制定总体规划或实行国家援助国家和政府的控制并不都是限制性的,积极的指导和扶持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在历史上,许多国家都为传播事业的发展制定过优惠政策,例如降低印刷品邮费、对某些函待发展的媒介行业实行免税制或津贴制等等。近年来,随着信息经济时代的到来,各国政府都对发展传播事业给予了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