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新闻传播活动的特点:

新闻传播活动是一种大众传播,影响广泛;新闻传播活动是一种职业传播活动;

新闻的特点:真实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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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阅读量对运营者而言至关重要,它是衡量文章受欢迎程度的指标,粉丝观看的广告,可获得3倍收益加权,故粉丝阅读量是粉丝定位是否精确及获得高收益的保障。

判断题 版面是各类稿件在编辑布局的综合体,是各类稿件内容的整体表现形式。

判断题 编辑改稿与作者写稿的不同心理:作者从“自我”出发,编辑从读者出发;作者从局部认识所要反映的事物,编辑从全局出发考虑问题;作者从单篇出发考虑写作,编辑从整个报纸出发考虑修改。

判断题 新闻记者的隐性采访一、隐性采访的概述(一)隐性采访的涵义隐性采访是指记者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和采访目的,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偷拍、偷录或亲身感受的方式对新闻事实(事件)进行的采访。(二)隐性采访的特征隐性采访是有条件的。出发点的积极意义。要冒一定的风险。(三)隐性采访的类型体验式采访:记者不暴露身份和目的,而作为社会普通公众去获取有关信息的采访方式伪装式采访:记者以隐去真实身份的方法,隐藏采访目的,以获取所需信息的采访方式。(四)隐性采访的重要手段——偷拍、偷录(五)隐性采访适用的新闻报道类型1.揭露或批评性报道2.亲身感受型报道二、隐性采访的方法和程序八条(一)寻找线索和线人1.新闻职业线人2.新闻事实的知情者(公开身份的知情者、匿名的知情者)3.记者的社会网络(二)在采访前确立某种假设⒈提出假设的重要性为记者提供明确的思路,指明调查的方向。方便记者与编辑部门负责人沟通。帮助记者判断线索的新闻价值。⒉对假设的初步求证在隐性采访过程中,对假设的初步核实应当尽快完成,以判断究竟有几分把握可以证明这个假设。3.证实与证伪(三)周密地考虑各种应当考虑的问题1.确定利害关系。2.安排采访的先后顺序。3.资料搜集。4.确定调查的价值。(四)确定被采访者之间的利害关系(五)贴身暗访1.假造一个不易被察觉并且便于进行暗访的身份。2.进入暗访的地区,寻找、接近暗访对象,取得他们的信任。⑴要对被暗访者显示出不可抗拒的利益吸引力。⑵要表现自己是“业内人士”,对这一行很精通。⑶要镇定自若,有时候还要欲擒故纵。3.套取所需要的情况,以证实自己事前的假设。(六)获取必要证据1.必要性证明报道的真实性应对新闻报道所引发的法律纠纷2.合法证据:采访笔记、录音、录像带以及照片、各种书证、实物证据、文件资料的原件、副本、复印件、抄件等。■采访笔记准确记录下可能作为直接引语的原话,并忠实表达采访对象的意见,保证采访笔记的真实性。采访结束应请采访对象在笔记上签字。■录音机和设想设备如果事关重大,应考虑用录音机和设想设备,录音和录像要比采访笔记更有可靠性■照相机对于现场场景以及无法带回的证物来说,拍下照片是最好的选择。它可以辅助采访笔记,增强说服力。■书证与物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和图画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和物品。物证是指能够证明事实的物品和痕迹。(七)隐性采访中的观察1.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在写作中赋予报道以无限丰富的色彩和质感。2.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帮助记者去伪存真。3.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让记者探知采访对象的心理变化,及时作出应对。(八)对所获取的证据进行司法甄别A级证据(可信度最高)公开的资料、政府文件、档案馆记录、法庭调查报告、警方档案、传统媒体网站、网络数据库和重要的FTP服务器。B级证据(可信度略差)私人的、非公开的资料,在门户网站、商业网站搜索得C级证据(可信度最差)采访对象的口头叙述,来自聊天室和BBS的匿名信息。如何判断采访对象口述的可信度区分采访对象的动机。通过其他信息源求证。提供消息的人是否愿意说出自己的名字。如何鉴别伪证(1)采访对象陈述的情况是根据道听途说或谣传得来的,且多方查证无法证明属实。(2)采访对象提供的消息是通过自己毫无根据的分析、推测和想象得出的结论。(3)证词的明确程度不高,含糊其辞,模棱两可,或者证言内容不够具体,缺乏应有的细节。(4)证言本身自相矛盾,前后不能连贯,漏洞百出,或在两三次采访中证言不一致,出现明显偏差。(5)与科学公理和普遍常识明显相悖。(6)采访对象有幻象型性格,容易自我暗示;或有偏执型性格而极端自负;抑或性格软弱,容易受他人影响而陈述失实证言。(7)证据的内容与其他大多数证据的证明结果相悖,则多数伪证。(8)若一对相关证据的证明意义完全相反,则其中必有一伪。(9)几个采访对象的证词完全相同,甚至连遣词造句都分毫不差,要考虑串供的可能性。(10)经过鉴定和勘验,确认提供的证言和证据不符实。三、隐性采访的法律道德风险(一)关于隐性采访是非的争论1.完全赞同记者使用隐性采访这一采访形式。2.反对记者使用隐性采访。3.对于隐性采访持中立的态度,只有在无法或不能公开采访,或者在正常采访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特定情况下,才能考虑使用。(二)隐性采访的道德界线(理解关于隐性采访在道德层面上的问题)1.在隐性采访中记者身份的扮演应有严格的限制✪记者不能装扮成国家公务人员借行使公务获取新闻。✪记者不应装扮成违法犯罪之徒。✪记者装扮不能改变其固有的自然性别角色,而深入到另一个性别世界中采访。2.隐性采访中严禁任何“诱导”3.隐性采访不能干扰公共生活和秩序(三)隐性采访的法律问题1.隐性采访与侵犯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权的核心,侵害人格尊严就是侵害人格权。✪镜头不能丑化采访对象,更不能出现带有侮辱性的画面。2.隐性采访与侵犯隐私权⑴隐私的要件:一是与社会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私事,即所谓“私”;二是本人不愿为他人知悉或受他人干预,即所谓“隐”。⑵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进行支配的具体人格权。⑶采访场合对隐私权的影响公共场合、非公众场合案例:迪特曼诉《时代》公司⑷隐性采访侵害隐私权抗辩事由抗辩事由之一:公众知情权。知情权即知的权利,也称作知悉权、了解权,其基本含义就是公民有权知道他应当知道的事情,国家应当最大限度的确认和保障公民知悉、获取信息的权利,尤其是政务信息的权利。抗辩事由之二:基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是一个正当的抗辩事由。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法律准许使用他人的肖像,准许将他人的个人信息和活动公之于众。抗辩事由之三:公众人物。公众人物的一般理解应是著名、知名度高、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众所周知的人物。3.隐性采访与侵犯名誉权■新闻侵害名誉权有四个构成要件:①名誉受损的事实;②违法行为;③因果关系;④主观过错。■隐性采访侵犯名誉权的应对①严格把握真实性原则,做到内容真实。②公正评论:第一是出于公众利益发表了意见;第二,是基于一定的事实发表了意见;第三,所发表的意见一定要很客观,不带有个人感情上的色彩;第四,就是不具有恶意。4.隐性采访与侵犯肖像权注意:在记者拍照或电视台摄像的过程中,有时候画面背景的选择稍不注意就有可能侵犯不相干人的肖像权。5.隐性采访与刑事犯罪

判断题 微信公众号认证后收取300元的费用。

判断题 现代社会巨大而复杂的环境已经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感性经验范围。李普曼认为,人们再也不是主要凭借直接经验去认识客观环境,而是通过大众媒介提供的信息环境即“拟态环境”去把握它。“拟态环境”是指传播媒介通过对象征性事件或信息进行选择和加下、重新加以结构化以后向人们提示的环境。然而,由于这种加工、选择和结构化活动是在一般人看不见的地方(媒介内部)进行,所以人们通常意识不到,而往往把“拟态环境”作为客观环境本身来看待。在这整个的过程中,作为传播者的大众媒介以其所理解的方式精心编织与描绘了一个关于客观世界的图景,而广大公众却在不曾意识到这个过程的情况下,欣然接受和认可这幅图景以及附着于其背后的关于这个世界的理解、意义与想象。由此可见,在李普曼眼中,公众是事实的“局外人”,他们接受信息的自由仅限于被媒体操纵的结构化的“拟态环境”中。(1)“拟态环境”由被媒介精英操纵走向公众参与构建李普曼的“拟态环境”理论包含两个预设:①在现代社会,公众仅凭自己的能力无法认识广阔的客观世界;②传播者与受众是二元对立的关系。基于以上两个预设可以看出,李普曼的“拟态环境”实质是指在公众无知、缺乏理性和行动力的情况下,理性的媒介精英所操纵而构建的信息环境。但这个理论的成立是在李普曼取消了公众的理性主体和传播主体之后才成了顺其自然的逻辑现实。但“拟态环境”的理论缺陷首先在于把人类社会盲目简单化,其次还夸大了公众理性和行动力的缺失。人类社会是多样的、复杂的。李普曼简单地把一部分人想象为理性的人或另一部分人为非理性的人有失偏颇。人是社会和历史的行动者。无论是由理性控制的人,还是由欲望、情感所导引的人,都是片面的人。真正构成社会动力的是“全面、自由发展的人”,这样的人是同世界建立起来各种各样关系、积极参与社会交往的有生命的个体,不是接受少数“社会贤能”理性导引的“局外人”,而是自然潜能充分发展、社会关系高度丰富的交往主体。因此,人在传播领域也不能被简单的分为二元对立的传者与受者。在当代语境下,传者与受者还存在着信息互动、角色互换的关系。李普曼对公众理性认知能力消极否定,并持有“局内人”与“局外人”的成见,从而就消解了公众与少数“社会贤能”作为理性主体与传播主体的平等权力。历史地看,李普曼所指的媒介精英会极具理性、着眼全局利益的观点值得商榷。实质上,李普曼把“社会贤能”、“局内人”在某种意义上想象成了集中人类品德、理性与良知的代表。在当下的信息时代,随着传播技术的不断发展、社会自由民主观念的深入人心甚至变成制度设置,公众的信息渠道和交往范围得到了极大扩展,随之而提升的是他们运用理性关注世事的能力。李普曼“拟态环境”中处于20世纪初的可以被社会精英随意操纵的公众已为历史陈迹,代之而起的是有着交往需求和行动能力的公众。这些公众既是信息的接收者,也会成为信息的发布者,他们参与现代社会中“拟态环境”的构建。(2)“拟态环境”的非结构化趋向李普曼提出“拟态环境”理论的20世纪初是传统媒体独大的时代。那个时代,经媒体操作进行选择、加工的“信息环境”是具有内部统一性的即结构化的特征。在当代,公众参与构建冲击了“拟态环境”的结构化特征,从而出现了“拟态环境”的非结构化趋向。“拟态环境”的非结构化是指“拟态环境”内部呈现原生态、多样性、无序化的特征。在当今时代,公众接收信息的渠道里增加了网络、手机等新媒体。新媒体的出现及其地位的提升给信息环境带来两大变化,一是信息渠道的多元化,二是信息把关的弱化。网络是崛起中的新媒体的典型代表,它是促使“拟态环境”出现非结构化趋向的主要动力。网络是一个自由的信息平台,甚至是对现实世界的全面模拟。相对于传统媒体,公众可以在网络上更自由地获取自己需要的信息,但他们已不满足于被动接受。他们会对当前的信息做出判断而有选择的接收,甚至会否定已有信息的真实性,动用网络的力量扩展交往范围或亲自行动起来去挖掘信息。如近年来“人肉搜索”的兴起及“躲猫猫”事件中网友们的亲自调查就是例证。另外,网络还是一个发布平台。公众会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发布自己认为有价值的信息。这些行为既扩大了信息环境中的信息量,又增加了信息的多样性。网络信息的海量在事实上弱化了信息的把关功能。把关功能的弱化,在一定程度上带来负面影响,造成信息内容的泥沙俱下,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呈现混乱无序的状态。但另一方面,由于缺少过滤和加工,也使得信息的内容更加原生态。在信息渠道多元化和信息把关弱化的环境下,公众发布信息出于各种动机,其信息形式和内容也相对自由。他们不同于传统媒体受相对统一的新闻价值观和发布信息所固有的逻辑模式以及国家意识形态的严格控制的影响。因此,公众的信息呈现多元化、原生态的特征;但从另一个侧面看却显得这些信息不成一个逻辑整体。(3)“拟态环境”理论的重建李普曼的“拟态环境”理论是基于个人经历及所处的特定时代赋予他的某些理论前见而提出的,但这些理论前见正是其时代的社会现实的反映。在那个时代,公众处在对媒介的未启蒙状态,当他们相信了媒介提供的那看似符合理性与逻辑的一切事实,会渐渐地形成媒介依赖,不由自主地越来越少思考,甚至不思考。这样就出现了一位美国作家所观察到的电视转播月食的可悲景象:人们本来把头伸到窗外就可以看到真实的东西,却宁愿在荧光屏上凝视它的“映像”。于是,人越来越异化,成了没有思考能力和批判能力的“单向度的人”。在这种状况下,公众被媒介精英操作也就成了必然。历史地分析,李普曼只是从媒介的视角出发,塑造了一个“拟态环境”的媒介神话。在这个神话中,李普曼把社会精英塑造得能力非凡,而只把受众当作击而必中的靶子。现实中,受众有一定的批判能力和行动力。他们不会对“拟态环境”不加判断就全盘接受,更不会根据自己所不相信的媒介真实去做出下一步行动。在现代,李普曼所谓的被社会精英操纵的结构化的“拟态环境”已转变为公众积极参与构建的非结构化的“拟态环境”。这种非结构化的“拟态环境”内部呈现原生态、多样性、无序化的特征。

判断题 中国的广播电视体制是完全国有基础上的有限市场化。

判断题 网络意见领袖的特征:(1)意见领袖的概念意见领袖是拉扎斯菲尔德等人在两级传播论中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指人群中那些首先或较多接触大众播信息,并将经过自己再加工后的信息传播给其他人的人。意见领袖介入传播过程,加快了信息传播进程并扩大了传播信息的影响。其特点是:①与被影响者一般处于平等关系而非上下级关系;②并不集中于特定的群体或阶层,而是均匀地分布于社会上任何群体和阶层中;③其影响力一般分为“单一型”和“综合型”;④社交范围广,拥有较多的信息渠道,对大众传播的接触频度高、接触量大。(2)网络意见领袖的特征根植于互联网络虚拟平台的意见领袖,既具有传统社会意见领袖的本质特征,即选择性地传播有利于自己观点的信息,通过提供建议和观点影响他人,又因为其不同于现实社会的特殊生存环境,而具有一些不同的特点。①网络意见领袖与受其影响者处于同一群体并拥有共同的兴趣爱好。与传统社会意见领袖一样,网络意见领袖与受其影响者处于同一群体并拥有共同的兴趣爱好。不同的是,他们所属的同一群体是存在于网络社会的虚拟群体,这些群体是基于共同兴趣而建立。共同兴趣是意见领袖与受其影响者之间产生联系的基础,也是意见领袖发挥个人影响力的前提。而同一群体的身份使意见领袖的意见和观点更具说服力,更易获得群体成员的信赖和尊重。②网络意见领袖与受其影响者之间的关系缺乏稳定性。网络意见领袖与受影响者之间的关系建立则是依靠双方持续对某一共同内容的关注,以及受影响者对自己所推崇的意见领袖及其言论的关注。受影响者对意见领袖的尊重和认可完全源自意见领袖在互联网平台的真知灼见,对其现实社会的身份和背景却所知甚少,缺乏对意见领袖的全方位的认识和印象。而另一方面,意见领袖对其支持者的具体情况也不似现实社会那般清楚。交往环境的虚拟性使意见领袖与受影响者之间的关系具有某些虚拟成分。加之虚拟群体成员与现实社会群体相比往往具有更高的流动性,因此与传统社会相比,受影响者对意见领袖的认可程度和忠诚度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网络意见领袖与受影响者之间的关系缺乏稳定性。③网络意见领袖的行为表现非常活跃。积极的网络参与行为是网民成为意见领袖的前提条件,通过积极的参与行为,网民才能扩大个人的社交范围,提高自己的曝光度。网络意见领袖都是积极的信息传播者,只是不同类型意见领袖的活跃范围有所区别。事件型意见领袖只在某个特定事件中行为活跃,而群体型意见领袖则是所属群体一段时间内的活跃分子。以网络论坛这一虚拟平台而言,成员的发帖数量和论坛级别等信息在某种意义上反映了其参与行为的积极程度。发帖数量会累积成该成员的积分,积分越多意味着成员的上网时间越长,参与度越高,代表着成员网络经验的丰富,这种资历因素在某种程度上会提高参与者在群体中的信任度。④网络意见领袖都具有出色的表达能力。计算机交流消除了诸如面部表情、目光接触、肢体语言、语音语调等许多面对面交流中的必要因素,这些是确定交流者个人特征及社会地位的重要因素。网络虚拟空间中的人际交流是一种基于文本的计算机中介交流,在交流的过程中,人们无法根据年龄、性别、教育程度、收入、职业等社会线索来确定社会身份,意见领袖在网络中的个人形象主要依靠文本等符号来塑造,个性化的文字表达成为意见领袖脱颖而出的必备条件。⑤网络意见领袖都具有某种专长。互联网的平权性尽管为每位参与者提供了平等传播信息和发表意见的权利,但只有那些在某一方面拥有知识和专长,并在此基础上具备独到的话题分析能力,能够提供真知灼见的人才可能成为网络意见领袖。这里的专长或是在某一专业领域拥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或是在某一特殊事件中具备独特和深刻的分析能力。在网络群体中能够引导别人的意见领袖,大多不是比其他人更多地接近信源,而是能够给予其他人更多的思想和观点,帮助人们在凌乱的信息中抓住重点,在复杂的事件中挖掘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