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新华社于2006年9月10日颁布了《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对此,美国之音于2007年5月1日发表文章称,该办法“限制外国媒体发展”,“肥水流进新华社”等。这种说法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

(1)新华社颁布《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要规范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和中国国内用户订用外国通讯社新闻信息,为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提供服务和保障,同时也为他们在中国的用户提供服务,以此来促进新闻信息健康、有序传播,并确保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发展新闻信息用户的合法性。

(2)没有一个案例可以说明,因为新华社的管理导致外国通讯社的新闻信息在中国境内受到阻碍,也没有一个案例可以说明,因为新华社的管理,外国通讯社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恰恰相反,大量的事实证明,《管理办法》实施后,新华社提供了各方面的服务,包括路透和彭博在内的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的业务都得到了快速地发展。

(3)《管理办法》的管理对象是境外通讯社。《管理办法》管理的内容包括;①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的外国通讯社和具有通讯社性质的外国新闻信息发布机构;②接受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的文字、图片、图表等新闻信息的媒体和非媒体用户;③指定代理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机构。

同时,《管理办法》还规定,管理部门要接受包括外国通讯社在内的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以开放的态度,依法办事,搞好服务。新华社不从中谋取任何经济利益。《管理办法》不涉及外国记者在中国境内的新闻采访活动。

(4)任何国家对国外媒体在本国的新闻活动都要进行规范管理,只是管理的方式和管理的制度等有所不同,这也是对外国新闻机构负责任的表现。这个管理办法是对1996年颁布的《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发布经济信息的管理办法》的重申,是完全必要的。

(5)不同国家在对新闻信息的发布管理上,对于本地和境外媒体都有不同的方式,这在各国很普遍。新华社多年来承担着国家通讯社的职能,代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利益。政府把相关职能授权新华社,这种做法是历史上形成的,也是对境外通讯社管理政策的合理延续。为了维护中国的国家利益,政府发布这样一个办法,明确授权新华社相关职能是很正常的。

(6)《管理办法》的发布,使得中国媒体通过合法渠道就可以采用外国通讯社的新闻信息。《管理办法》不会使新华社成为垄断者,相反,这会促使新华社自己的报道信息量要更大,新闻性和时效性要更强,报道领域要更广阔,报道要更有深度。

(7)对于外国通讯社在华开展业务进行管理是必要的。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授权新华社管理不仅合理合法,而且可能更有成效,因为新华社是一个通讯社,它的业务特点使它在这方面更具权威性和发言权。

综上所述,国务院授权新华社颁布《管理办法》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也是合情合理的。这一举措对中外媒体的发展都是极为有利的,应该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

微信公众号答题
由提供 分享 纠错 收藏

相关试题

判断题 办好新媒体必备的服务意识是大胆拥抱互联网及新技术,使用各种互联网工具。

判断题 你认为知沟中对知识的定义是否导致知沟理论“指责受害者”?我认为知沟中对知识的定义是导致知沟理论“指责受害者”。(1)美国的大众传播研究一直以来采取的是以传者为中心的模式,信源发出的信息是接受者希望得到的,接受者是被动的,整个信息传播过程是抽象的,脱离具体环境的。传播研究没有从信息使用者的角度出发进行研究。经典的知沟理论把公共事务和科学信息方面的信息差距定义为知沟,这显然没有从使用者的角度对信息做出界定,并不是所有人都认为公共事务和科学信息有价值,会对他们的生活产生影响。重要的是这些不同的信息对于使用者的意义是什么。(2)从个人需求和微观层面人手研究知沟的原因,避免了对社会行为做出单因素的解释,但是另一方面,也不能简单地把个人需求与社会结构割裂开来看。如何阐明社会结构与个人需求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知沟假设进一步探讨的问题,这需要更为全面的解决结构与文化、宏观与微观矛盾的理论解释框架。

判断题 试述受众的权力:受众的权利是指作为信息传播接收者的受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享有的各项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和传播制度,我国受众主要拥有以下六种权利:(1)选择权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选择权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在大众传播中,受众面对众多的媒介和信息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口味和自己所能运用的力一式作出自由选择—或喜爱或厌恶,或接受或拒绝,或阅听或观看,没人可以强迫。(2)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3)表达权表达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4)反论权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5)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以往学术界理解受众的监督权,是专指“人民群众运用新闻媒介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而新闻媒介则由党和政府来领导并监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一项权利。(6)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私生活,都有不愿让人知道的私事,也都希望不受打扰,有宁静独处的欲望,法律上也认为这种权利应受保护。

判断题 虚题:即表意形象感不强,虚化、抽象的标题。它以说理为主,揭示新闻的本质,阐明其意义,讲清道理、原则和愿望等。

判断题 弥补性现场采访:这种采访一般不是预知的事件。记者闻风而至时,已时过境迁。但事件却为广大读者所关心。如果不报道现场情景,会令读者大失所望。例如,车祸发生后看现场;凶杀惨案过后访惨案现场;水灾过后再现被冲毁的家园等。对于这种有弥补性质的现场采访,如果注意观察、验证、捕捉事发当时的现场情景,事件过后的遗留痕迹以及及时采访当事人、见证者,同样可以起到“再现”现场的作用,使人产生触景生情、如临其境之感,增强报道的感染力。

判断题 数码变焦是在成像(CCD)影像信号范围内,裁取(一部分影像)进行放大,使(影像)充满画面的效果。

判断题 必须准确记录与匿名消息来源和受访者的谈话,只要可能,录音更好。(√)

判断题 综合性消息的写作方法:综合性消息以及经验性消息写作由于报道的内容不同,它们的写作方法也有所区别:(1)对比和显现非事件性新闻所报道的一些社会或自然界的现象、问题,往往呈渐变状态,小像事件,特别是突发性事件那样,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非事件性新闻的写作,要求记者通过材料的选择和运用,将其变化、其问题性、新闻性,明显地揭示出来。摆在读者面前。这需要用一种方法来加以“显现”。而显现的基本手段是对比。新闻界常说,“比较出新闻”,非事件性新闻的写作尤其如此。(2)量化和集中事象分散不易让人看到问题的全貌。非事件性新闻在写作上有必要将散在的事象加以概括和集中。集中的一个有效手段是总体量化——剥去事物的个别的外壳,以抽象了的全局性的数字,反映某些社会问题、社会现象的总体态势。(3)以点带面以点带面是非事件性消息,尤其是综合性消息写作的又一重要方法。点,即个别的、典型的事例,面,即全局情况。忽视点会削弱消息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没有面,则难以反映总的态势。综合性消息应特别重视“点”,应以典型开路。典型事例有如特写镜头,可以将同类事物共有的特点集于一身,加以放大,让读者看到细微之处,仿佛借助显微镜观察一个细胞,获得实实在在的认识和感知。(4)提出问题,回答问题非事件性报道较少被动性,大多带有主动出击的特点。亦即,大多数非事件性报道,记者是为了反映某种情况或问题而行动的。有些报道即使利用的是有关部门的调查统计资料,其调查本身——信息源一方的行动本身,也带有鲜明的“问题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