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事件性新闻:非事件性新闻报道的是社会问题、社会现象,或者某些可供参考的信息、方法。它们与事件性新闻不同,往往没有明确的行为主体,没有事件所具各的明晰的时间和空间界限,缺少具体的发生发展过程。题材的特殊性决定了非事件性新闻的特点:①非事件性新闻可以进一步拓展新闻的报道面;②有助于发挥媒体的“主体意识”;③可以为媒体采制独家新闻创造条件。
相关试题
判断题 试论述在新闻写作中如何使用白描语言。在新闻写作中,无论消息还是通讯,都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掌握与实际应用白描式的新闻语言。(1)多用动词,用准动词“白描”所要求的简洁而准确的线条勾勒,在新闻写作中主要是依赖“动词”实现的。动词在语言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因素,主要用于陈述人物和事物的动作、行为、变化等。西方新闻写作从来讲究动词的运用。在小少教科书中对此甚至有明确的定量要求。他们认为新闻文体是一种“简洁而注重动词的文体”。主张“必须根据这一简洁而注重动词的文体来调整自己的写作风格”。近些年来,在西方新闻写作中,动词的运用更加受到重视。在新闻写作时掌握多使用动词的要领,既能把人物和事件写“活”,使人如见其人、如闻其声;也能把环境和景象写“活”,使人如临其境,最终让消息或者通讯“立于纸上”。(2)多用子概念“白描”所要求的简洁与准确的线条勾勒,在新闻写作中还需要以具象化的概念支撑。子概念的特点就是具体、丰富而且形象。母概念和子概念,是形式逻辑中的专有名词。由于子概念的内涵总比相应的母概念内涵丰富具体,因此,多用子概念容易引起人们的形象思维。多用子概念,即多用具体的语言去写作。真实的东西都是具体的,具体的东西往往是生动的。(3)多用大白话“白描”所要求的线条勾勒,不仅简洁、准确、具体,而且要生动、传神、出彩。“大白话”具备这种语言的要求。“大白话”在这里是指群众语言,老百姓说的话,或者叫大众口语。大众口语生活气息浓,大都具有通俗明白、平易近人、生动形象的特点。用群众的语言写新闻,能为大多数读者喜闻乐见,还能使新闻具有独特的风格。当然,口语化不等于地方方言。有些地方报纸出现了滥用方言土语的趋势,这种苗头不好。语言规范化是干百万人在相互交往中约定俗成的,为了在更大范围传播,并在传播过程中不致产生误解,新闻语言首先必须以规范化了的语言为基础。使用规范化的语言不仅指要注意语法修辞的正确,也包括记者在写报道时要尽量使用普通话,而不要滥用方言。
判断题 几家新闻单位同时报道同一新闻应注意错开角度。
判断题 广义的新闻包括消息、通讯、述评及其所属品种。
判断题 对青少年中出现“追星现象”的批评属于:对值得关注的社会现象的监督。
判断题 校对常用技巧现代出版物文字出错规律:1.形似字容易混淆。2.音同字容易混淆。3.义近字容易混淆。4.错分致误。录排时由于视觉失误造成“错分”,一个字录排成两个字,如将“腋”错分作月夜,将“好”错分作女子,将“硒”错分作石西。5.错合致误。同上理,将两个独体字错合成一个合体字。6.义连致误。一个汉字作为语素,可以同多个字分别组成不同的词。例如,“文”同“字”组成“文字”,同“化”组成“文化”,同“明”组成“文明”。心里想写“文字”,往往会下意识地错写作“文化”或“文明”。7.互倒致误。两个字组成词,两字互倒就成了别的词,例如人家―家人,感情―情感,办法―法办,爱人―人爱,校对―对校,书写―写书,统一―一统等等,书写和录排,都容易发生互倒致误。8.草字误判。作者写作,如果字迹潦草,录排容易误判致误。例如,“千斤鼎”误判作“4斤鼎”,“乃”误判作“13”,“设”误判作“没”,“析”误判作“折”等等。9.错用简化字。有三种错误:错用已经废止的“二简”字,错误类推简化,自造简化字。10.繁体字。11.专用名词错用同音字。专用名词,包括人名、地名、专业术语等,用字是规定性的,“图们江”的“们”,“扬州”的“扬”,“株洲”的“洲”,“黄连”的“连”,“拓扑”的“扑”,“棉铃虫”的“铃”。写成门、杨、州、莲、朴、蛉就错了。
判断题 “孩童般的眼睛”与“聪明长者的眼光”:“孩童般的眼睛”是指记者的观察应该像孩子一样,带着新鲜感去看待事物,时刻保持对周围事物的敏锐感觉。“聪明长者的眼光”是指记者要用聪明长者这样阅历丰富,见多识广、鉴别力强的眼先去进行深刻的洞察,在纷繁的观察对象中找到具有新闻价值的方面,而那些没有价值的事物,则可弃之不顾,以提高效率,避免时间和精力的浪费。
判断题 我国管理指导全国互联网信息行业工作的最高行政机关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判断题 开元杂报:见于唐代人孙樵(桥,二声)《经纬集》卷三《读开元杂报》一文,“开元杂报”是孙樵为行文方便而随意加的称呼现已无存。1内容:“开元杂报”记述的是唐开元十二年到二十三(724——735)的事,主要为皇帝与大臣的一些活动。2特点:没有固定的刊期和报头,不是印刷品。3意义:“开元杂报”的存在,说明中国开始有报纸的时间,不会晚于唐玄宗开元年间。(公元713——741)为我国唐代进奏院状提供了重要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