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新闻正文是导语之后的“展开部分”。正文的任务,主要是运用具体的事实有层次地回答、说明、解释或补充导语中提到的问题或事件。消息的正文,是具体展示新闻内容,充分而有力地体现新闻主题的核心部分。因此,环绕新闻主题,选取典型的材料,并加以巧妙的运用、布局和安排,注意表达的条理性和逻辑性,做到层次分明、结构严谨,这是正文写作中必须做好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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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能够把同一画面形象分解为几个相互重复、交叠起来的相同影像的镜头是多棱镜或幻想镜或多影镜
判断题 无站点网络营销发布信息过于散,不利于企业整体网络营销品牌的建立,不利于客户详细了解企业产品等详细信息。
判断题 简述范长江的新闻活动。(1)范长江是我国著名记者、报刊活动家、新闻工作领导人,一生著作收入《范长江新闻文集》。(2)1935年7月,以《大公报》特约通讯员身份,从成都出发,开始西北地区考察旅行,历时10个月,足迹涉及川、陕、青、甘、内蒙广大地区,行程4000余里。他撰写的旅行通讯陆续在《大公报》上发表,首次公开报道了红军长征,揭露了西北国统区的种种弊政,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这些通讯后来汇集成《中国的西北角》一书,短短几个月内再版七次。(3)1937年初西安事变后赴延安,受到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共领导人的接见,思想发生重大转变,所写《陕北之行》通讯,介绍陕北革命根据地的情况,宣传中共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通讯后被编集成册,名为《塞上行》。(4)1938年3月和徐迈进等在汉口发起创办了“中国青年新闻记者学会”。(5)1947年任新华社陕北分队队长,随中共中央转战陕北,担任负责中央宣传工作的四大队队长。建国后历任新华社总编辑、《解放日报》社社长、新闻总署副署长、《人民日报》社社长等职。
判断题 新闻报道失实的原因如下:同新闻真实相对立的是新闻失实。在实践中,报道失实这种现象一直困扰着中外新闻界,并带有普遍性、顽固性的特点。几乎有媒体报道,新闻失实就如影相随,从未离开过人类的新闻传播活动。导致新闻失实的原因复杂,既有客观环境方面的原因,也有传播者主观方面的原因。归纳起来,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在确定主题和选择报道角度时要坚持独立思考新闻写作首先要确定报道的主题和角度,这时很重要的一点是尊重客观事实,一切从实际出发,保持独立思考的精神,不惟上、不惟钱、只惟实,不盲目地“跟风”和“跟钱”。手中的笔只有对社会、对历史负责,真实性才能得到根本保证。(2)在谋篇布局时要避免片面性谋篇布局实际上体现作者对所报道事实的认识与分析。掌握与运用科学的方法,辩证地、全面地反映和报道事物,是防止新闻失实的一个重要方面。这要求正确交代因果关系,避免以偏概全、以点代面,对复杂事物要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地进行报道,掌握“平衡”原则。(3)在写情节细节时要严禁想当然新闻写作不同于文学创作,不能将推测、推论、合理想象的东西作为事实来写。新闻事实常含有不可预料的方面,想当然容易失实。(4)培养质疑意识,注意核对引用材料实践已证明,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反复核实,可以避免出现常识性的错误。新闻报道涉及面广,要求记者培养质疑意识:①稿件中所引用的材料,包括采访中获取的各种素材、背景资料、史料,要通过不同的途径查询与核对。②对被采访者的自述,即记者通过采访所获得的第一手材料,也要保持质疑意识,也要核对。③要注意核对数字。记者在新闻写作涉及数字时,要一丝不苟,养成严谨的作风。(5)描写要有分寸感用词造句与描写的分寸感是体现新闻真实性的一个重要环节。无论对人物、事件、过程还是环境进行描写时,都要精心选择用词,力争用更准确、更恰如其分的语言去描述。有些报道失实,缘于记者用词不当或词不达意。在新闻写作中如何描写,特别是慎用形容词,对维护新闻的真实性至关重要。(6)要注明新闻来源在消息或者通讯写作中巧妙地交代新闻来源,做到笔笔都有依据,这是堵塞杜撰新闻的一条渠道,对维护新闻的真实性有重要的意义。(7)严格执行稿件送审制度稿件写完后一般应送审。除媒体内部把关,审稿者主要是被采访对象,以纠正稿件中的失实之处;有些重要稿件按规定还要送有关部门审稿,避免宏观上的失实。
判断题 《解放日报》改版:《解放日报》在1942年4月1日改版,改版后报纸面目一新,这天的报纸登载了中共中央宣传部《为改造党报的通知》,并发表了社论《致读者》。社论严肃地检查了过去宣传报道工作中脱离陕甘宁边区和其他各抗日根据地实际等方面的缺点,并提出了改进的措施。改版后的《解放日报》要求记者放下架子,到群众中去,多写群众活动,多发掘新鲜事物,多报告具体事实。该事件对记者转变作风起了决定作用。
判断题 简述维新派的办报思想:19世纪90年代中期,资产阶级维新派发动的变法维新运动席卷中国。与此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次国人办报活动的高潮。康有为、梁启超、严复、谭嗣同等成为维新派办报的代表人物。其中《万国公报》、《强学报》《时务报》《知新报》、《国闻报》、《湘学新报》和《湘报》影响最大。①重视报纸的宣传作用,认为报纸书刊有强烈的政治性,是维新派思想的载体和传播的工具,是维新变法的最重要的武器之一。梁启超在上海《时务报》创刊号上发表的《论报馆有益于国事》一文,大力鼓吹多办报纸,主张报刊应“广译五洲近事”、“详录各省新政”、“博搜交涉要案”、“旁载政治学术要书”,以启民智,以开风气,以助变法。②对报刊的功能与作用有较为系统的认识。梁启超把报纸比作耳目喉舌,指出报纸的功能是“去塞求通”。严复也指出,报纸的功能在于“通上下之情,通中外之故”。谭嗣同在《湘报后叙》阐述的办报思想主要有两点:一是报纸要“求新”,成为“助新之具”;二是报纸要代民立言,成为“民史”、“民口”。③将报刊视为开启国民爱国思想的启蒙。早期资产阶级维新派思想家王稻在《循环日报》中指出:“穷则变,变则通。知天下事,未有久而不变者也。”使“民隐得以上达,君惠得以下逮”。康有为发表的《开设报馆议》一文,阐述了报纸在维新运动中的作用,即“广人才,保疆土,助变法,增学问,除舞弊,达民隐”。梁启超也认为“阅报愈多者其人愈智,报馆愈多者其国愈强”。④创新报刊内容形式。王韬首创以政论为灵魂的报纸。以“立言”为目的,利用报纸纵论中外形势,指陈时弊,褒贬得失,提出建议,使人耳目一新。梁启超还一度开创了“时务文体”。⑤开创了新的办报形式。维新派从“开民智”、“育人才”的总体思想出发,把办报同办学会、办学堂紧密联系起来,形成“三位一体”的组织形式。例如,湖南的南学会、时务学堂和《湘学新报》上海的女学会、女学堂和《女学报》等。在这种三位一体的组织里,报刊的编辑同时又是学会的骨干和学堂的教师,学会(或书局)为报刊的出版和学堂的开办提供各种条件,学堂为报刊、学会培养和输送人才。这种三位一体的组织形式,在康、梁流亡海外期问也长期袭用。⑥梁启超的办报主张为我国资产阶级新闻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a.报馆的“两大天职”说。“报馆有两大天职:一日对于政府而为其监督者,二日对于国民而为其向导者是也。”b.提出衡量报纸好坏的四条标准,即办好报纸的四条原则。“宗旨定而高”。办一张报纸,应该“以国民最多数之公益为目的”。“思想新而正”。他认为,报纸宣传的思想不可不新。“材料富而当”。他认为报纸应该荟萃“全世界之知识”,但在刊登时必须严格选择,使读者“阅一字得一字之益”。“报事确而速”。他认为新闻报道要讲求时效,有时报馆要不惜“费重资以求一新事”,但报道要力求准确,错了要公开纠正。c.健全舆论的主张。梁启超系统阐述了什么叫舆论、舆论的形成、力量、种类、舆论与报纸的关系以及报刊怎样才能造成健全舆论等问题。他认为舆论是一种天地间最大的“社会制裁之力”,报馆则是体现舆论最有力的机关。报刊要健全舆论,持论者必须要有广博的知识;要以维护国家利益为目的;要有不畏强暴的精神;要出自公心,不能怀挟党派思想和以个人的好恶来判断是非;要导之以真理,不能拔之以感情,故作偏至之论。d.报刊宣传的两种方法,即浸润的方法和煽动的方法。浸润的方法是使读者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渐接受论者的观点;煽动的方法就是要“故作惊人之语,造极端之词”,使读者猛省。
判断题 客观报道:客观报道是一种形成于19世纪50年代的新闻报道方式,要求在写作中尊重客观实际,要经过充分调查研究来如实反映真相。也指新闻写作寓褒贬于叙述事实之中,用客观的形式表达意见。我国新闻研究界经常用恩格斯的话解释这一报道方式,即“完全立足于事实,只引用事实和直接以事实为根据的判断,由这样的判断进一步得出的结论本身仍然是明显的事实。”
判断题 试述受众的权力:受众的权利是指作为信息传播接收者的受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享有的各项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和传播制度,我国受众主要拥有以下六种权利:(1)选择权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选择权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在大众传播中,受众面对众多的媒介和信息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口味和自己所能运用的力一式作出自由选择—或喜爱或厌恶,或接受或拒绝,或阅听或观看,没人可以强迫。(2)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3)表达权表达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4)反论权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5)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以往学术界理解受众的监督权,是专指“人民群众运用新闻媒介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而新闻媒介则由党和政府来领导并监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一项权利。(6)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私生活,都有不愿让人知道的私事,也都希望不受打扰,有宁静独处的欲望,法律上也认为这种权利应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