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的主要特征和主要类型:
主要特征:
1.交互性与即时性;
2.海量性与共享性;
3.多媒体与超文本;
4.个性化与社群化
主要类型:互联网新媒体
手机新媒体
电视新媒体
相关试题
判断题 图书文字版面中,最常用的行间距是与相应文字的高度相同。
判断题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法治化观点反映了“以人为本”的政治文明。
判断题 简述新闻标题的功能2372标题的作用一、对新闻进行划分与组织特点:化零为整类题:在新闻标题出现之前曾有的一种题,是若干条新闻稿件共有的题目。如:宫门抄、上林春色、皖公山色。。。。二、揭示新闻内容三、评价新闻内容四、吸引读者兴趣五、美化版面并表现报纸的风格新闻与标题的关系·从标题的产生来看,标题源于新闻,新闻有什么内容,标题才能写什么内容。一句话,新闻决定标题·但是从读者的接受来看,标题写得如何,决定读者看还是不看。这时,标题与新闻的关系恰好倒过来了·如果标题未把新闻中的精华提示出来,或者写法枯燥无味、艰涩难懂,读者就不一定阅读这篇新闻,这时,新闻的命运就操在标题手里。
判断题 新闻敏感:又被称为新闻鼻,是新闻工作者迅速而准确地的捕捉客观世界的变动信息,并衡量其新闻价值大小的职业反应能力。是新闻工作者在长期得新闻实践中将新闻职业意识内化而成的本能反应。
判断题 概括出常见的集合式报道的主要类型与特点。(1)稿件组合的含义稿件组合是指将若干条具有某种内在联系或共同特点的稿件组织为一个稿群,使之成为媒介新闻产品中相对独立的一个组成部分。单篇稿件能够组合在一起,前提是这些篇件相互间有某种关联或具备某些共同特点:①主题相同;②内容相同;③形式相同。(2)稿件组合的主要方法新闻编辑在处理稿件时,要根据稿件的关联或特点,对单篇稿件加以组合。稿件组合的主要方法有:①同题组合将相关的若干条稿件放置在同一个标题之下,作为一个整体发表。同题组合稿件通常有这样几种确定主题的思路:a.组合内容相同的稿件,从稿件内容的同一性中归纳主题。内容相同的稿件经常会在同一个时问集中出现,一种可能是新闻编辑在策划某一报道时,预先设计了组合报道方式,布置了若干记者在不同地区同时采访某一问题。另一种可能是编辑事先并没有策划组合报道,但在记者、通讯员和作者的来稿中,有若干条稿件主题一致,内容相同,编辑在发现了这些稿件的共同特性之后,编排版面时临时决定将它们组合在一起,制作一条标题统领所有这些稿件。b.组合内容性质对立的稿件,从稿件内容的矛盾性中提炼主题。编辑经常会在稿件中发现内容性质相对立、相抵触的稿件。通常是两条新闻:一条表现高尚,一条表现丑恶;一条批评赞扬,一条揭露批判。这种内容性质相悖的稿件编排在一起,能够形成鲜明的对比,使每条稿件原先的主题得到深化。c.组合内容互为补充的稿件,从稿件内容的互补性中概括主题。新闻报道的客体往往不是孤立存在的,新闻编辑在处理稿件时,应该注意报道客体这种复杂性及其外在联系,将报道同一客体的内容相互补充的稿件组合在一起,以全面地表现事物发生发展的前因后果,以及事物与外部环境的联系。②专栏组合以集纳性的专栏集中主题相关联的稿件。专栏组合稿件在操作上需注意以下几方面:a.专栏组合与同题组合一样,要求被组合的稿件具有共同的特征。因此,编辑在处理稿件时,要注意从稿件中提炼其共同的主题,从而突出某种编排思想。b.专栏特别是集纳性的专栏,是由若干条稿件组合而成的,其中每一条稿件都是构成报道主题的一个部分,因此在写作上不必求全求大,而应写得短而精。一般而言,专栏适合发短稿,短稿虽不能反映主题的全部,但多条稿件组合在一起,相互补充,就能够取得较好的传播效果。c.专栏组合在报纸版面上自成格局,与相邻的其他稿件有较明确的区分,因此新闻编辑需要根据媒介的特点作一些特殊处理。如制作专栏标题,在版面编排时适当加线围框,以示其与周围稿件的分隔。③集中编排集中编排,又称“集纳”,即将若干条内容相关的稿件集中在一处刊登。集中编排与同题组合不同,各条稿件都要保留自己的标题;集中编排与专栏组合也不同,它一般都是非连续的,没有栏名,甚至可以没有大标题,也不一定用围框、勾线等方式强调其相对独立性。集中编排在本质上与同题组合、专栏组合一样,是利用稿件之间的某种共同特征做集中处理,形成稿群,以突出某一主题思想。因此,编辑在运用集中编排时,也是根据稿件之间的某种内在联系和共同性来操作的。
判断题 消息头是指报纸上刊登的消息开头部分冠以的“**讯”或“**电”之类的字样。消息头是消息的标志,正规的新闻报道不可忽视消息头的运用。消息头的形式主要有“讯”与“电”两大类。“讯”主要是指通过邮寄或书面递交的形式向报社传递的新闻报道。凡是报社通过自身的新闻渠道所获得的本埠消息,一般都标明“本报讯”。“电”主要是指通过电报、电传、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等形式向报社传递的新闻报道。各家新闻通讯社向报社传递新闻信息时,多数采用此类形式。
判断题 网络标题《昆明:“冷”假日催“热”新度假方式》采用的是拈连的修辞手法。
判断题 试论如何坚持新闻报道客观公正与立场倾向的统一:(1)新闻的客观性原则客观性原则是指新闻报道要忠实客观事实,要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来反应它。新闻报道的形式也应该是客观地叙述事实,报道者不得随意做主观的解释和议论,而是将自己对事实的意见寓于对事实的客观叙述中,正所谓“用事实说话”。工作性原则包括报道参与权利上的“平等”表现手法上的“平衡”、所持意见上“中立”。新闻媒体要站在社会和公众的立场,公平地待新闻报道所涉及的人和事,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公理和民意为标准决定对报道内容和报道方式的选择和取舍。(2)新闻的倾向性新闻的倾向性是指新闻报道者在报道或者评述新闻事实时所表现出来的种种倾向。(3)坚持新闻报道的客观公正与立场倾向的统一的要求①要正确认识新闻报道客观公正与立场倾向的关系。客观和公正都是新闻报道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是新闻传播取得良好效果的有效方式,也是新闻工作所追求的一种职业境界和道德理想。提倡在新闻报道中采用客观报道方式,但反对搞“客观主义”,反对搞“有闻必录”。“客观主义”和“有闻必录”是对客观报道原则的曲解。将客观报道新闻同反映立场倾向对立起来不符合新闻工作实际,也不利于正确地认识和把握客观报道原则的科学内涵,更好地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②新闻的客观性与倾向性是矛盾的统一。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就是指传播主体在报道自身之外的对象时,不能用自己的意识、意志、情感等改变对象的本来面目,即不改变对象自身的内容。客观原则是确保新闻报道可信和公正的核心手段。事实上,人们只有通过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能动的主观性才能达到对新闻事实的客观反映。正因为人们具有明确的主观意识和对象意识,才能在思维中将客体和主体区别开来,才有可能将不属于对象自身的东西排除在报道之外,从而达到客观再现。不能离开主观性来理解客观性,新闻报道中的客观性始终是相对主观性的客观性,是传播主体把握到的客观性,是传播主体认识水平范围内的客观性。③坚持新闻报道客观公正与立场倾向的统一,既要坚持客观公正的报道原则,善于客观地用事实说话和公正地进行报道,又要坚持一定的思想原则和政治立场,善于通过客观公正的报道恰当地表达自己对于新闻事实的观点和意见,体现报道者应有的立场和态度。许多媒介不同地描绘着同一个事实,混入的观念千差万别,表现出媒介的立场和意识形态倾向。记者反映客观事物,不是机械、直观的照相,而是自觉地、能动地选择角度,经过去粗取精、价值判断形成某种认识,这是新闻“意化”的过程。这种意化形成的认识更深刻、更完整地反映出媒体同社会的关系,不仅决定记者对事实的选择,而且决定对事实蕴涵思想的开掘。④要防止新闻报道中出现只强调“客观公正”地报道事实、传播新闻,不考虑立场观点,不顾及传播效果的客观主义倾向,和只强调反映观点、表达立场,不善于用事实说话,不顾及传播效果的主观主义倾向。防止这两种倾向,就须确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掌握认识和分析事物的科学方法,坚持一切报道从实际出发,如实地反映和公正地评价客观事实,同时又坚持一定的立场倾向,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努力使新闻报道获得理想的传播效果。要努力使新闻报道做到客观、真实、公正、全面、有立场。⑤新闻传播的倾向性和公正性是一对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矛盾范畴,应该在坚持公正性的前提下,表现新闻传播的倾向性。客观报道不排斥记者的正当立场,因为记者的立场如果正确,必然来自客观事实、符合客观事实,客观地披露事实也就显露出记者的立场。另一方面,如果记者的立场错误,注定要背离客观事实,不可能正大光明地运用客观报道,这是记者背离客观报道的根本原因。⑥记者的观点隐蔽在事实中,借助事实表达对事件的态度,是最高超的报道技巧。实际上,客观报道也是一种报道艺术。从新闻中看不到记者扬弃了哪些事实,有意保留、突出了哪些事实,没有直接看到但却感受到记者的态度,就表现出完美的客观性。运用恰当的语言,将记者的思想隐藏在不动声色的叙事中,是为世人所称道的春秋笔法,即新闻的微言大义寓于事实之中。⑦坚持新闻传播的立场原则。传播主体不仅以事实原则(真实、全面、客观报道的原则)和新闻传播特有的方法原则(及时、公开的传播原则)传播新闻信息,而且会以自己认为的公正原则、特有的利益原则和立场原则去选择报道内容和方式,去表达自己的传播倾向,即媒体报道新闻事实,目的不只是在于传播新闻事实之信息,还在于通过对新闻事实信息的各种处理而“说话”。⑧公正原则与立场原则最基本的关系就是统一与矛盾。从理想意义上说,新闻传播遵循的价值原则应该是惟一的,这就是公正原则、正义原则。如果有立场,这种立场只应该是公正或正义的立场。公正原则从新闻传播的价值取向上约束着传播者合目的性的追求,它不拒绝传播者在再现新闻事实时可以从自己的立场出发表达一定的倾向性,但它以“道德律令”的形式要求这种立场、倾向必须是“正义”的、公平的和合理的。是社会公众期待新闻传播应当达到的一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