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新闻评价 

是指对新闻稿进行选择,不仅要对新闻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的利弊、好坏进行社会评价,而且要对新闻稿本身的好坏、得失进行评价,这种评价就是新闻评价。新闻评价的内容是多方面的,主要有:真实性评价、新闻价值评价、新闻的适用性评价、新闻表现评价等

新闻的价值既决定于事实本身,而且也决定于事实与读者的关系

新闻价值的有无决定新闻是否成立。新闻价值的大小决定新闻意义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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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通讯主题的提练要求做到正确、鲜明、集中、深刻

判断题 试述受众的权力:受众的权利是指作为信息传播接收者的受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享有的各项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和传播制度,我国受众主要拥有以下六种权利:(1)选择权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选择权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在大众传播中,受众面对众多的媒介和信息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口味和自己所能运用的力一式作出自由选择—或喜爱或厌恶,或接受或拒绝,或阅听或观看,没人可以强迫。(2)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3)表达权表达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4)反论权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5)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以往学术界理解受众的监督权,是专指“人民群众运用新闻媒介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而新闻媒介则由党和政府来领导并监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一项权利。(6)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私生活,都有不愿让人知道的私事,也都希望不受打扰,有宁静独处的欲望,法律上也认为这种权利应受保护。

判断题 社会雷达(环境监视):社会雷达是对大众传播环境监视功能的一种形象比喻,由美国传播学家施拉姆提出。环境监控功能是指大众传播媒介通过报道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个方面的信息,监控社会的发展变化,为人们察知和掌握内外环境的变动,认识自身所处的地位,确定应变之策提供帮助。大众传播的这种功能与雷达收集和处理信息的活动具有类似性,因而施拉姆将之称为“社会雷达”。在现代社会,大众传播的社会雷达功能是其首要功能,是社会正常运作的前提。

判断题 简述席勒有关文化帝国主义的主要观点:美国著名传播学者赫伯特席勒在搜集了大量证据以后,于1969年出版了《大众传播与美利坚帝国》一书,率先提出了“文化帝国主义”(culturalimperialism)这一引起此后长期激烈争议的命题,矛头直指美国。在该书中,席勒提醒人们注意美国出口的电影、音乐和其他媒介产品对发展中国家本土文化的潜在影响。席勒关于文化帝国主义的主要观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美国的传媒公司醉心于破坏发展中国家的民族文化。由于美国的传媒产品制作得是如此完美、如此吸引人,以至于其他国家的人们很难抗拒它们。其带来的结果是,西方控制的国际大众传媒就会取代民族文化,这种形势就像是抢劫,就像是早期殖民者拼命掠夺殖民地国家的自然资源,以使殖民国家发财致富一样。(2)文化帝国主义是许多过程的总和。经过这些过程,某个社会被吸纳进入现代世界体系之内,而该社会的主控阶层被吸引、胁迫、强制,有时候是被贿赂了,以至于他们塑造出的社会机构制度附应于,甚至是促进了世界体系之中位居核心位置而且占据支配地位之国家的种种价值观与结构。(3)美国以维护国际间“信息的自由流动”为名支持其传媒公司在海外推销其产品。席勒于1973年、1976年、1979年、1981年先后出版了一系列著作阐释“文化帝国主义”理论。2000年5月,他的最后一部著作《生活在头号国家:一个美利坚帝国批判者的反思》出版,对这一理论做了最后阐释。席勒回溯了美国如何通过虚伪地声称维护国际间“信息的自由流动”原则和大力资助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等手段,来支持传媒公司在海外推销他们产品的历程。他指出了当代美国社会的资讯机器支撑美利坚帝国在海外进行冒险的途径与方式。

判断题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经济建设的理论,不能指导党和国家全部工作。25

判断题 请就以下材料写一篇六百字左右的评论文章。附材料:附材料:木子美在网上声名鹊起,不知道木子美的网民恐怕不多了,2003年6月19日起,木子美在“博客中国”网上开辟了一个小空间,发表私人日记。在日记中,木子美记述了与不同男性之间的性爱经历,并把日记冠名为《遗情书》,木子美由此一炮走红。10月中旬以来,《遗情书》的访问量每日增长6000次以上,成为中国点击率最高的私人网页之一。至11月11日,由于访问量过大,“博客中国”的服务器和程序已经无法承受,11月12日凌晨,著名网评人方兴东在网上发表文章:《11月11日遭遇“木子美冲击波”,访问量突破10万》,围绕木子美,网友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论争。示例如下:从木子美现象看公众窥私欲2003年,一个以“木子美”为笔名和网名发表性爱日记的女性网络写手迅速走红。10月中旬以来,其在网上发表的日记《遗情书》,访问量每日增长6000次以上,成为中国点击率最高的私人网页之一。木子美成为了网络中一个炙手可热的字眼。无疑,木子美的行为对人们传统的性爱观和道德底线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和颠覆。她的这些日记触动了公众的神经,而木子美却在一片骂声中依然故我,越走越远。从形而上的角度看,或许木子美现象的确对人们固有的道德观念与价值体系构成了强烈的冲击,但从产生的社会效应上看,木子美现象却指向希腊神话中酒神狄俄尼索斯夜夜笙歌寻欢作乐的结果。事实上,就木子美现象而言,如果仅仅对《遗情书》进行道德谴责是无力的,因为木子美走红的背后,潜藏着的是公众对他人隐私窥探的恶癖。如果没有这种种强烈的窥探他人隐私的欲望,如果没有期望通过这种依靠“性”而博出位的网站的支持,如果公众对木子美现象持以‘一种冷淡的态度,或许木子美的《遗情书》根本不会有继续公开展示下区的动力。木子美之所以成为一种现象,与此有着直接的关系。木子美现象构成了我们这个开明社会中一个奇特的人文景观,显然是很有意味的。而由于公众窥私癖导致的人气飙升,也标示着这个社会还有相当数量的人群在观念上的堕落,或者说于木子美的观念趋同,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应当唤起整个社会的警觉。整个社会的浮躁与虚火,会让许多方面失去立身之本。网络在追求点击率,报纸在关注可看性。当基本的规范都没有时,宽容的尺度也就没有了。

判断题 和消息一样,通讯也是一种常见的新闻报道文体。通讯所报道的内容都是真人真事,“真实存在”、“真人真事”是通讯立身的根本。通讯既然属于新闻报道文体,就必须符合新闻作品的内在规定性:第一要真实;第二有时效性;第三,所报道的事实必须具有新闻价值。(1)通讯所报道的事实,无论大小,必须真实存在。与消息一样,真实性对通讯的限定是同样严格的。凡通讯中报道的人和事,包括细节、情感、心理活动等,无一例外地受着真实性的制约。每一个细节材料、描述心理活动的素材都必须来自实地的采集和访问,不允许记者做一点虚构。生动的素材,包括现场画面、当事人的语言都会转瞬即逝,它们的获取只有两种可能性:①记者要判断或追随新闻的“生长点”,力争当场捕捉。②记者在事后通过对知情人、目击者的访问,凭借他们的回忆和再现表述来获取这些素材。“笔下生花”、“创作细节”违背真实性原则。(2)通讯必须具有时效性。时效性是对新闻作品的基本要求。尽管通讯篇幅长、内容详细、完整,采写需要的周期长,但因其报道的是新近发生的事实,和处于“现在时”的新闻人物。因此必须讲究时效性,有的甚至相当严格,例如报道体育赛事的通讯作品,常常与相关的消息同时播发。(3)通讯所报道的内容必须有新闻价值。检验一篇通讯能否成立,最简单、最基本的方法,是看它是否有传播对受众有用的信息。无论是人物通讯还是事件通讯,通讯的内容必须具有一个新闻价值的“内核”,必须为受众所关心,写人物要能够打动人,写事件要能启发人。如果这个人或这件事的新闻价值,即“新闻眼”找不出来,最好还是不要动笔写。因为,偌大的篇幅,偌大的采写工作量,必须找到他存在的依据——传达为受众所关心的新事实、新观念、新信息,否则,写出来难免“吃力不讨好”。

判断题 直接引语更具现场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