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示范论:
模式示范理论认为,大众传播能够描述模式化的行为。受众与媒介内容的接触,为自己提供了一种学习的对象,可以从中学得一系列行为方式,这些行为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成为人们处理反复出现的问题的永久性方式之一部分。也就是说,媒介内容对受众的行为具有模式化的示范效果。
相关试题
判断题 新闻法规:新闻法规是国家以立法形式通过的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条文和行政颁布的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规则。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取法律形式对新闻传播活动加以规范。世界各国的新闻法规有三种形式:①以立法形式正式颁布的《新闻法》,欧洲多数国家都采取此方式;②以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判例为标准来审理新闻案件,即判例法,而没有成文的《新闻法》,在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使用;③有些国家没有单独成文的《新闻法》,而把新闻法规的有关条文写入《宪法》、《民法》、《刑法》以及其他专用的法律条款中,在日本、新加坡、印度、中国等国家被采用。
判断题 编后:编后,又称编后小议、编者附记、编辑后记、编余等,是对新闻报道或文章的一点联想和发挥。它用于简要说明编辑部对有关新闻报道或文章的基本态度,目的是深化新闻报道的主题和报道思想,给人深思的余地。编后的写作要求论题单一,分析扼要,不宜重复新闻中的事实,只要点出思想即可,可拟标题,也可不拟;可以署名,也可不署。
判断题 不论国际形势如何变幻,我们要保持战略定力、战略自信、战略耐心,坚持以全球思维谋篇布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坚持原则性和策略性相统一,把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判断题 为什么说随着传播技术的快速发展,现代社会环境双重性的特征越来越突出。(1)人的行为在特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进行,在现代社会,人与环境的互动小仅包括客观环境,还包括大众传媒营造的“信息环境”,这即是环境的双重性。信息环境,是指一个社会中由个人或群体接触可能的信息及其传播活动的总体构成的环境。(2)拟态环境是指信息环境并不是现实环境的镜子式的再现,而是传播媒介通过对象征性事件或信息进行选择和加工、重新加以结构化以后向人们提示的环境。绝大多数人只能通过新闻供给机构去了解身外世界,人的行为已经不再是对客观环境及其变化做出的反应,而是对新闻机构提示的某种拟态环境的反应,产生脑海图景。传播媒介大多具有特定的倾向性,因而拟态环境并不是客观环境的再现,只是一种象征性的环境。(3)信息环境在传统社会中客观存在,但由于社会交往的空间相对比较狭小,信息环境与客观环境还处于重合状态。但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信息环境则与客观环境产生了分离,成了不同于环境本身的“二次环境”具有了相对独立性,环境呈现了双重性。现代社会越来越巨大化和复杂化,人们由于实际活动范围、精力和注意力有限,不可能和与他们有关的整个外部环境和众多的事物都保持经验性接触,人们越来越依赖信息环境,而脱离客观环境,而传播技术的快速发展,又使信息环境日益丰富和全面,所以现代社会环境双重性的特征越来越突出。
判断题 用“议程融合”的相关理论,解释网上信息的传播。(1)“议程融合”的含义①1972年,麦库姆斯MIcCombs和肖Sh二发表《大众传媒的议程设置功能》,认为大众媒体能够为公众设置“议程”,大众媒体报道量越大的问题,越容易被公众认为是当前最重要的问题,支持大众媒体的“强效果”论。②随着互联网、手机等更个人化的媒体的普及,传统大众媒体的设置议程的能力开始下降,单一而普遍的公众议程正在减少,或者影响议程设置过程的中介因素正在增多,变得更加复杂。因此仅从传播者的角度孤立地研究议程设置不够,还需要从受众的角度,并结合整个社会环境来考察议程设置的中介因素。④1999年,麦库姆斯和肖提出“议题融合”(agendamelding)理论。他们认为议题融合包括六个阶段:决定群体归属,是否具有该群体所需要的信息,定向需求,即个人在缺乏该群体需要信息时,就会产生此类需求,媒体接触,媒体接触形成铺垫效果,形成框架效果。④议程融合理论着重研究社会大众为何、如何使用各类传播媒介,以及使用传播媒介所达到的社会效果。它认为人们在使用和挑选传播媒介及其议题时是有意识有目的的,个人首先有强烈加入团体的愿望,然后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和其他媒介,寻求与他们的需求、认知等一致的团体的信息,避免与他们的需求、认知不一致的团体。议程融合理论说明,只要受众愿意接受并寻求大众媒体的引导,大众媒体仍然会产生强大的议程设置效果。(2)“议程融合”理论与网络信息的传播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议程融合”现象更加突出地体现在网络意见的形成与扩散之中。当人们希望加入某个团体时,他们首先会考虑自己是否具有该团体的相关信息。为获得共同的话语,他们往往通过网络社区或者其他网络平台获取这些团体的信息并了解他们的议题。在他们与这些网络媒体接触后,网络媒体的议题就对他们的日常议题具备“议程设置”的功能,同时网络信息得以传播。网络意见由形成到完成整个扩散的这一过程,说明了网络传播的巨大潜力,只要能捕捉到人们的需求,网络就能对人们的议题关注和环境认知产生巨大影响。
判断题 快门的作用是控制进光时间和影响成像的清晰度。
判断题 新闻的要素说的是构成新闻不可缺少的事实材料。
判断题 试述受众的权力:受众的权利是指作为信息传播接收者的受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享有的各项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和传播制度,我国受众主要拥有以下六种权利:(1)选择权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选择权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在大众传播中,受众面对众多的媒介和信息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口味和自己所能运用的力一式作出自由选择—或喜爱或厌恶,或接受或拒绝,或阅听或观看,没人可以强迫。(2)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3)表达权表达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4)反论权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5)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以往学术界理解受众的监督权,是专指“人民群众运用新闻媒介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而新闻媒介则由党和政府来领导并监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一项权利。(6)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私生活,都有不愿让人知道的私事,也都希望不受打扰,有宁静独处的欲望,法律上也认为这种权利应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