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阴影下的色温比阳光下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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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判断题 陈少白(1869—1934):资产阶级革命家,早期重要的报刊活动家。在香港筹办《中国日报》并担任社长兼总编辑。1925年在家乡创办了以移风易俗为宗旨的《外海杂志》,为我国最早的乡报。

判断题 狭义的选题又称论题,即选择新闻评论所要评述的事物或要论述的问题,它规定着评论的对象和范围。

判断题 腿勤、脑勤、手勤、嘴勤是记者要努力做到的勤奋,普利策说过一句名言“懒人是当不了记者的”

判断题 改革开放以米,尤其是跨入新世纪以米,我国新闻评论发生了哪些变化?原因何在?(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闻评论发生的变化新闻评论在媒体上的地位和作用愈益凸显,在现实生活和公众中的影响日益增长,新闻媒体的传播质量不断提高,党报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大大增强。①在内容方面,新闻评论内容丰富,思想活跃,观之新颖,论述深刻,形式多样,文风活泼,作者广泛等前所未有。它所关注的话题,就是全党工作的重点,社会发展的热点,群众关心的焦点;“党和人民都满意”的原则,在新闻评论中得到有机的统一。②在社会作用方面,近些年各种媒体的新闻评论受到普遍重视,在紧扣时代脉搏,引领主流舆论,强化评论特别是党报评论的影响力和引导力方面尤为突出。新闻评论坚持“三贴近”,加强调查研究,沟通社情民意,疏解公众情绪,实施舆论监督。③在队伍建设方面,不断吸引公众参与,新闻评论搭建社会公共话语平台,注意发挥各种形式的新闻评论的作用方面,已经做了很大的努力,出现了不少既能正确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又同群众心连心,站在群众中间引导群众前进的评论,专业化和学者化的趋势也日渐明显。④在专栏设置方面,这种媒体上的评论专栏越来越多,一种主要由一线群众作者撰写的微型评论、网络评论、手机话语、公共论坛、博客、微博,以及公众积极参与的广播、电视评论和谈话类、专题类节目,异军突起,大放异彩,受到普遍欢迎。⑤在评论专版方面,随着新闻评论实践的发展,有些报纸如《中国青年报》、《南方都市报》等已经出现社论版的雏形,《解放日报》、《新民晚报》、《羊城晚报》、《嘉兴日报》等也相继开设评论专版。(2)新闻评论发生变化的原因①清除极“左”路线,中央明确提出报纸和其他新闻工具为了加强理论宣传,最重要的是要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普遍原理,回答筓重心转移和四化建设中出现的种种新问题。②对于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观点,应当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持久不懈地进行生动有力的宣传。③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我国改革不断深化,开放进一步扩大,经济建设持续快速健康推进,这一切为新闻传播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④步入新世纪以来,随着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特别是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对传统媒体的有力冲击,加上我国社会深厚的思想和文化背景,更为新闻评论的繁荣和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判断题 主光:又称,塑型光,指在摄影画面上占主导地位的光线。

判断题 为什么现在我们更加强调记者要深入新闻正在发生的现场?现在我们更加强调记者要深入新闻正在发生的现场,这是因为:(1)记者可以目睹新闻发生的全过程,写出更真实、更生动、更有头有尾的报道。读者更乐于接受这种目击式的报道。(2)电视发展到今天,可以在现场直播,有图象,有声音,报道与新闻的发生发展同步,把观众带到现场。从记者采访史来看,最早深入新闻正在发生的现场是文字记者,接着是广播记者,广播记者的录音报道有了声音,最后是电视记者,电视现场直播。电视直播,反过来对报纸、广播、通讯社的记者又是一个促进,促进他们非深入新闻正在发生的现场不可。(3)“今天的新闻,明天的历史”,记者报道新闻,就是写活的历史。特别是重大事件的报道,更是珍贵史料。记者深入新闻正在发生的现场,作为历史的见证人,把活的历史记录下来,是对历史的贡献。

判断题 范长江是我国杰出的新闻记者,中国新闻家,社会活动家。他生前写过大量的出色的新闻报道,担任过新闻机构的领导工作,为全国的新闻事业做出很大贡献。20世纪30年代,范长江所著的《中国的西北角》成为反映国内情况影响最大的长篇系列旅途通讯。

判断题 新闻法规对新闻媒介的社会控制有四种正规的途径:(1)司法控制(国家以法律来监控新闻媒介);(2)行政控制(行政部门以各种规定,税收来控制新闻媒介);(3)资本控制(大公司垄断新闻市场,使新来者难以介入);(4)媒介的自律。世界上任何国家,对新闻媒介最具威慑的社会控制是来自公众,即公众乐于还是拒绝接受媒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新闻媒介的管理采取法律形式。新闻法规是国家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一、新闻法规:1)新闻法规是国家对新闻媒介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2)世界各国的新闻法规有三种形式:一是以立法的形式正式颁布的《新闻法》(欧洲大多数国家都采取此种形式,其特点是法院审理案件只能服从和依据《新闻法》);二是以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判例为标准来审理案件,即判例法,而没有成文的新闻法(如美国和英国);三是有些国家并没有单独成文的新闻法,而是把新闻法规的有关条文写入《宪法》,《民法》,《刑法》以及其他的专用法律条款中。3)无论采取哪种形式,新闻法规所要处理的核心问题都是:保护新闻自由,同时防止滥用新闻自由。从而在确保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鼓励新闻媒体满足公众需要,促进国家需要。二、为防止滥用新闻自由危害国家和公众,各国的新闻法规对新闻报道和评论作了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包括:国家安全法,诽谤法和隐私法。1、国家安全法——新闻媒介不得以任何形式危害国家安全。2、关于新闻诽谤:各国涉及面最广、案情最为复杂,也是令新闻界、司法界最挠头的案件。“不准利用新闻媒介诽谤他人”是任何国家新闻法规必备的条文。(1)、什么是诽谤?“无确凿的证据而散布对他人不真实的事实并损害他人的名誉”。(来自美国法律研究会编辑的《法律的重述》。)(2)、诽谤的对象(一般有三种):一是个人,二是某个特定团体,三是企事业单位所生产的产品。(3)、在西方国家,诽谤罪的确认通行的标准,一般有四个条件:一是特定的对象,可以让他人确定的对象,不是泛指;二是歪曲,夸大,捏造事实;三是必须含有恶意;四是公开传播,造成对象的名誉损害。(4)、在中国,诽谤罪称作新闻侵权(又称作侵害名誉罪)。判定新闻媒介侵害名誉权的主要标准:一是看报道是否真实,二是看是否有借机诽谤诋毁的内容。(5)、防止触犯诽谤罪的最主要手段:真实性。在确认诽谤罪时,新闻真实是否定诽谤罪的最有力的辩护措施。3、关于隐私权(1)、何谓隐私权?隐私权是“不被干涉的权利;免于被不正当地公开的权利……个人或组织如果愿意,可使他本人和他的财产不受公众监视的权利”(英国的《法律大辞典》)。(2)确认犯隐私罪的武器——在确认诽谤罪时,真实性是防止触犯诽谤罪的最强大的武器;但在确认隐私罪时,真实不起作用,唯一能起作用的是“新闻价值”。法院在判决时,常以传播内容是否有新闻价值作为决定性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