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什么是新闻评论?  

新闻评论,是媒体编辑部或作者对最新发生的有价值的新闻事件和有普遍意义的社会现象、热门话题,运用分析和综合的方法,就事论理,就实论虚,有着鲜明针对性和思想启迪性的一种新闻文体,是现代新闻传播工具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经常采用的社论、评论、评论员文章、短评、编者按、专栏评论和述评等的总称,属于论说文的范畴。简言之,新闻评论是就有价值的新闻事实和社会现象发表意见以指导实践的一种文体。新闻评论由于它的独特功能,在报刊上为区别于其他文字体裁,一般都采用正楷字体,清晰、醒目。一些特别重要的社论、编辑部文章以及特约评论员文章,有时还用大一号的正楷字或宋体字,多数评论都放在版面的显著地位,开围框,以示庄重。

微信公众号答题
由提供 分享 纠错 收藏

相关试题

判断题 使用匿名消息源时,记者需向编辑部说明,得到编辑部的同意。33

判断题 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行使。()

判断题 通讯按内容可分为人物通讯、事件通讯、工作通讯、概貌通讯。

判断题 感光度标志的国际标准用ISO表示。

判断题 邮件列表是在用户事先许可的前提下,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目标用户传递有价值信息的一种网络营销手段。

判断题 《光明日报》:1949年6月在北京创刊,初为中国民主同盟中央机关报。1953年改组为各民主党派。中华全国工商联合政协无党派人士联合主办的报纸。该报在发刊词中明确表达了它的办报宗旨,并提出了四条言论与新闻报道方针:负责的态度、服务的精神、建设的批评、忠实的报道。1950年新闻总署划定面向的读者对象应是民主党派,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其主要内容应侧重于时事、文化、学术、思想以及业务学习等方面,并应特别提倡讨论的风气。1955年版面由竖排改为横排,为新中国第一份改横排的的报纸1957年整风运动中《光明日报》当时是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共同主办的一张报纸,以统一战线和文教工作为报道重点。社长章伯钧兼任,总编辑储安平,在“鸣放”中,他大胆向中共提意见,公然称“党天下”,遭批判。、

判断题 范长江及其新闻活动:范长江是抗战时期最活跃,最杰出的记者。1933年起开始向平津报纸投写新闻稿件,1934年底,首次用“长江”作为笔名在《北京晨报》撰稿。1935年,他以《大公报》特约记者的身份从成都出发,沿着红军长征的路线,撰写了大量旅行通讯,汇成了《中国的西北角》一书,第一次真实公正客观地报道了红军长征的影响和行踪。西安事变后,他深入先采访周恩来,后又赴延安采访毛泽东,在国内第一次披露了西安事变真相,他发表的通讯收入通讯集《塞上行》,成为第一位从白区进入延安,向全国报道陕北革命根据地情况的中国记者。《中国的西北角》和《塞上行》是范长江的代表作,内容充实,旁征博引,妙趣横生。抗战爆发后,范长江深入前线采写大量通讯,1938年发动创办“中国青年记者协会”后又参与创办国际新闻社。1939年,范长江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开始设立范长江新闻奖,是我国在新闻记者方面所设立的最高奖项。

判断题 受众的权利是指作为信息传播接收者的受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享有的各项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和传播制度,我国受众主要拥有以下六种权利:(1)选择权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选择权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在大众传播中,受众面对众多的媒介和信息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口味和自己所能运用的力一式作出自由选择—或喜爱或厌恶,或接受或拒绝,或阅听或观看,没人可以强迫。(2)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3)表达权表达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4)反论权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5)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以往学术界理解受众的监督权,是专指“人民群众运用新闻媒介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而新闻媒介则由党和政府来领导并监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一项权利。(6)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私生活,都有不愿让人知道的私事,也都希望不受打扰,有宁静独处的欲望,法律上也认为这种权利应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