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网络标题《昆明:“冷”假日催“热”新度假方式》采用的是拈连的修辞手法。( )

微信公众号答题
由提供 分享 纠错 收藏

相关试题

判断题 人物通讯的含义和类型人物通讯就是以人物为中心报道对象,通过一个人物或一组人物新近的行动来反映时代特点和社会面貌的一种通讯形式。人物通讯是报刊、广播、电视上最为常见的通讯形式之一。它以人物的新近行动为新闻,重在表现人物的品质、性格和精神面貌,通过个别显示一般,达到揭示时代特征、感染教育读者的目的。人物通讯中的人物当然要具有新闻性。从实际报道的情况看,这些能够进入通讯中充当主角的人,大致上有这样几种类型:第一种,各行各业的英雄模范人物。如雷锋、焦裕禄、王进喜、张海迪、孔繁森、徐虎、李素丽等,都是由人物通讯向全社会推出的楷模。这样的人物通讯,社会影响最为广泛、深远。第二种,人们普遍关心的社会名流。如著名科家、社会活动家、爱国人士、运动员、演员等。这样的通讯在报刊上常占有相当多的数量,有些报刊甚至可以通过报道这样的人物来吸引读者,提高报刊的发行量。第三种,在平凡的生活和工作中体现了某种人生价值的普通人。这是近年人物通讯题材发展的一个趋向。第四种,某些对社会有警示作用的反面人物。根据基本结构形态的不同,人物通讯有这样三种类型:1.传记式其特征是较完整地写出人物一生的主要事迹,篇幅较长,内容丰富。2.特写式侧重于写人物的一时一事,或某一侧面。虽然比一般的特写涉及范围大得多,但属于集中于一事、一个侧面的写法。真正写一时一事的人物通讯,现在也很常见。3.群像式特点是报道对象不止一个,而是一个集体中的若干人,或是同一时空范围内的几个同类人。

判断题 通讯应该怎样提炼主题:通讯提炼主题的要求是:集中、新鲜、深刻。(1)集中通讯的主题要集中一点,突出一点,主要宣传一种思想,提出一个问题,提供一项经验。这就要求开掘得深一点,抓准了,把它写深写透。切忌散和乱,羊头上抓抓,狗头上摸摸,东一榔头西一棒,大导语套小导语,枝枝节节,七股八岔;或者搞事例堆砌,罗列现象,使读者不得要领,不能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写通讯一定要有一个明确的中心思想,不要企图在一篇通讯中说明和解决许多问题。多中心等于无中心,主题思想不集中,通讯就没有生命力。通讯主题的新鲜,要求作者有一种探索的精神,不满足于现成的、一眼望到底的东西,不重复别人的老材料、旧观点。记者本来就应该是时代潮流的弄潮儿,只有不断向读者提供新材料、新观点、新经验、新知识,才能为广大读者所欢迎。(2)新鲜通讯要有新意。新意,首先表现在主题的新鲜。有新思想、新问题、新经验,意境上别开生面,立意明确,观点鲜明。最好要见人之未见,言人之未言,不同凡响,不炒冷饭,不人云亦云。要善于抓时代尖端的东西,抓生活潮流前沿的东西,这样能令人耳目一新。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难点、焦点,只要及时抓住,并深入下去探究,总会有一些受众感兴趣的新东西出现。记者要不回避矛盾和问题,把通讯报道写到读者的心坎里去。(3)深刻深刻,就是不停留在表面现象,不就事论事,而是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对事物的特点和本质、事物所包含的意义,开掘得深,并能提高到方针政策、理论的高度,提高到精神文明的高度来报道。

判断题 思想评论是媒体上常见的一种署名评论形式,又称“思想杂谈”、“思想纵横”、“每周评论”,它往往就某一社会现象、社会倾向、社会思潮等进行评价,注重思想指导、解惑释疑、旨在明辨是非,提高认识。由于它具有鲜明的针对性、严密的逻辑性、浓厚的理论性,加上论点、论据、论证比较完整,有比较浓厚的理论色彩,因而更接近于政论,也是一种政论性文章。

判断题 如何提高新闻写作的时效性?在新闻写作中要认识到,新闻报道是时间性极强的文字作品,在体现新闻的时效性就应注意保持新闻的新鲜、快速、简短。一、新鲜(1)要加强今日新闻的采写;(2)把报道最新鲜、最精彩的信息内容提炼出来。即保持“导语”的新鲜度。(3)寻找新闻的最近点,找出某件新闻事实在今天的依据。二、快速(1)集中精力,投入写作;(2)打腹稿,酝酿起草稿件;(3)熟练掌握写作要领;(4)准备好素材,随时根据需要拼接组装。(5)培养口述新闻的能力,提高写作速度。三、简短(1)坚持一事一报;(2)突出最有新闻价值的事实;(3)化整为零,多些滚动报道、组合报道或连续报道。(4)挤掉水分,只讲事实。

判断题 政务微博属于严肃类信息,因此微博只发文字就行。

判断题 人类早期信息传播活动产生的动力是:人类的社会交往。

判断题 社会责任理论是现代资本主义世界最为流行的新闻传播理论,它来源于自由主义报刊理论,但又超出、发展了自由主义理论,故有人将其称为新自由主义理论。它强调自由须以责任为前提,新闻媒介在享有自由权利时,要恪尽对于社会、公众的义务和责任。政府不仅要允许自由,而且还要促进自由。这一观点,实际是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新闻传播的理论基础。

判断题 新闻诽谤:美国法律研究会编辑的《法律的重述》所下的定义为:“无确凿的证据而散布他人不真实的事实并损害他人的名誉”;“传播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使其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或有碍其与第三人的往来。”诽谤罪的确认,在西方国家一般有四个条件:①特定的对象,可以让他人确认的对象,不是泛指;②歪曲、夸大、捏造事实;③必须含有恶意;④公开传播,造成对象的名誉损害。在中国,诽谤罪称作新闻侵权,又称作侵害名誉罪。判定的主要标准有两条:①报道是否真实;②是否有借机诽谤诋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