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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电视广告媒体以声音和画面为传达信息的手段,视听兼备,而且制作周期短,发布成本低。()
判断题 试述受众的权力:受众的权利是指作为信息传播接收者的受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享有的各项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和传播制度,我国受众主要拥有以下六种权利:(1)选择权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选择权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在大众传播中,受众面对众多的媒介和信息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口味和自己所能运用的力一式作出自由选择—或喜爱或厌恶,或接受或拒绝,或阅听或观看,没人可以强迫。(2)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3)表达权表达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4)反论权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5)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以往学术界理解受众的监督权,是专指“人民群众运用新闻媒介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而新闻媒介则由党和政府来领导并监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一项权利。(6)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私生活,都有不愿让人知道的私事,也都希望不受打扰,有宁静独处的欲望,法律上也认为这种权利应受保护。
判断题 马克思的“一般公正”原则是指报刊报道新的事实或争论双方的观点时,应保持一种形式上的公平姿态。
判断题 好稿件是磨出来的:在自己写完一篇文章后,切忌不经过认真修改,就急忙给编辑部发出。把本应是作者完成的东西留给了编辑。俗话说好事多磨,对通讯员来说,要写出好稿件,就要有一股磨劲。这种磨劲表现在写稿上,主要是精心修改稿件,会改稿才能写好稿,好稿件是经过反复修改磨出来的。写作首先要思考语言,出口成章、下笔成文是不常见的。一篇稿件从采访、从思考语言到表述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一般是边用思维,边用语言组织。这时文章难免有些片面,出现语法逻辑等毛病(这些问题下面还要讲)。这就需要修改,所谓修改,包括对原有内容的补充和修改,也包括文字表达上的调整与完善。文章的修改是写作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鲁迅说过: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稿件的修改,实际上就是一个选择的过程。选择最适当的词句,要适应情境、题旨,创造意境。我们应该学习名家,对自己作品那种认真修改,仔细推敲、精益求精的精神。文章要想做到深(思想深)、强(指导性强)、活(文字生动活泼),就不能孤立、片面的在文字上打转转。好稿件需要不断的改,不断的磨,但并不等于说只要舍得泡时间就行了。
判断题 怎样写消息首先要了解新闻的五要素,即俗称的五个W和一个H——何时、何地、何事、何人、何故和何果(HOW)。一般说来,一条标准的消息,应该具备这六点。一般地说,一条消息是由五个部分组成的:标题、导语、主体、背景材料、结尾。
判断题 趣味性是判断网络信息价值的一个方面,而不是一个必要方面。
判断题 在镜头的视点分类中,主观视点是指导演有意图的参与剧情的视点。
判断题 特刊:报、刊为纪念某一节日﹑事件﹑人物等而编辑的一期或一版。如元旦特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