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法规:新闻法规是国家以立法形式通过的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条文和行政颁布的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规则。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取法律形式对新闻传播活动加以规范。世界各国的新闻法规有三种形式:①以立法形式正式颁布的《新闻法》,欧洲多数国家都采取此方式;②以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判例为标准来审理新闻案件,即判例法,而没有成文的《新闻法》,在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使用;③有些国家没有单独成文的《新闻法》,而把新闻法规的有关条文写入《宪法》、《民法》、《刑法》以及其他专用的法律条款中,在日本、新加坡、印度、中国等国家被采用。
相关试题
判断题 互联网概念的诞生和演进:1967年,美国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技术研究所所长戈尔德马克率先提出的。1969年,美国传播政策总统特别委员会主席罗斯托给总统的报告书中提到互联网的概念。
判断题 常见的微博数据包括阅读数、主页浏览量、视频浏览量、粉丝来源、新增粉丝数、取消关注粉丝数等。
判断题 使用与满足理论评价如下:使用与满足起初只是一个模糊的研究领域,探讨受众为什么会被特定的内容或媒体(广播竞猜节目、肥皂剧、报纸等)吸引,但是当这种取向成为正式的使用与满足理论后,尤其是刚提出该理论时,理论建构方面尚不完善,受到了不少批评,这些批评促使使用与满足理论日趋成熟。第一个批评,该理论缺乏明晰的概念和理论框架比如使用、满足、动机、需求等缺乏明确的界定。而且该理论也被认为是一种同义反复,测量出受众的满足,然后再回过头来预测需求,或者是由需求去预测满足,缺乏对两个因素的独立说明,使得它像“适者生存”一样,成为一个不可证伪的判断。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从不同的维度界定了满足(内容、使用过程、社会),麦奎尔的媒体需求矩阵也对需求产生的社会根源和社会心理根源进行了探讨,期待价值模式对整个使用满足过程进行了清晰的描述。总之,早期对使用与满足理论的批评,现在看上去似乎并没有当初那么犀利了。第二个批评,使用与满足理论中受众的主动性问题随着研究的深入,使用与满足理论不再孤立地看待受众的主动性,也将社会环境纳入讨论。修正后的使用与满足理论认为,虽然受众的使用动机受到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但是受众不是被社会结构简单决定的,在把需求与使用联系起来的过程中,他们仍具有一定的选择能力。第三个批评,针对的是使用与满足理论的研究方法早期的使用与满足研究认为,受众能够明确地意识到并区分自己的需求和满足状态,因此学者主要使用受众的自我报告的方法对各种动机进行分类和归纳。卡茨在1974年提出的使用与满足研究的前提假设中将此作为其中之一。这一研究前提受到了行为主义者的质疑,认为它过于主观,缺乏代表性和客观性。但随着研究方法的发展,我们可以发现,刚才提到的很多研究采用了抽样调查、实验、因子分析、结构方程的方法,更客观地测量和分析了受众的使用与满足,逐渐克服了早期的问题。第四个批评,由批判学者们提出,他们认为使用与满足理论忽略了政治经济学和文化。比如埃利奥特认为,使用与满足理论把社会权力与机会分配的不平等排除在外,忽略了不同群体的利益冲突和媒体为了统治阶级利益进行的宣传。卡里和克雷林则批评使用与满足理论过于强调传播功利性—结果模式,忽略了文化和象征性符号带来的直接满足。它并不像批判或文化研究者所要求的那样革命,放弃科学主义、简单的功利主义,甚至功能主义框架,相反,它在实证主义的范式下展开研究。这两种范式之间的对话没有继续下去,如果早期的使用与满足理论的受众深度访谈还存在民族志的倾向,那么现在它正在朝着更精确的量化分析的方向发展。文化研究学派的受众研究不得不另起炉灶,从意义与文化的角度展开受众的研究。两种研究范式隔岸相对,从不同角度探索受众的媒体使用。总之,使用与满足理论虽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但是它仍然是一个非常简单实用的理解传播过程的理论,随着我国媒体市场化的发展,受众的需求将越来越得到人们重视,在当今的中国它还仍有用武之地。
判断题 简明新闻——简讯与快讯,统称为简明新闻。它是新闻报道中最简炼最短小的一种常用的新闻体裁。它题材范围广泛,但都以报道新近发生事实的动态为主,是报道事实动态的一种简洁明快的形式。其报道的内容单一而概括,即它只报道一个事实,不用交代背景,对事实不作具体的叙述和说明,只是对新近发生事实的动态作简要的报道。
判断题 公民对于自己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私人事项,有权要求他人不打听、不搜集、不传播,也有权要求新闻媒介不报道、不评论以及不非法获得。
判断题 《我们关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一文提出了新闻报道要做到客观、真实、公正、全面和有立场。()
判断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
判断题 新闻来源是指为记者提供新闻报道所需情况与材料的人或单位,有时也包含记者获得新闻信息的地方。一般来说,新闻来源主要包括新闻事件的参与者、新闻事件的目击者、新闻事件的知情者等。受众在接受一则新闻信息时,除了关心信息的具体内容外,还想知道这则信息是谁提供的,进而判断信息提供者的权威程度,并由此推断这条信息的可信度。在消息或者通讯写作中巧妙地交代新闻来源,做到笔笔都有依据,这是堵塞杜撰新闻的一条渠道,对维护新闻的真实性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