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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报纸上最近接连报道,政府限制房价过快增长措施奏效,房价持续下跌。对此,尽管我还是不打算买房,但我认为,其他人应该会相信是出手买房的好时机了。”“第三人效果”理论可以较好地解释这一传播现象。“第三人效果”理论的提出人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W·P·戴维森。1983年,他在《公共舆论季刊》上发表了一篇论文,题目是《传播中的第三人效果》。文章中他提出:人们在判断大众传播的影响力之际存在着一种普遍的感知定势,即倾向于认为大众媒介的信息(尤其是说服性信息或宣传以及负面信息)对“我”或“你”未必有多大影响,然而会对“他”人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由于这种感知定势的作用,大众传播的影响和效果,通常不是在传媒指向的表面受众中直接发生的,而是通过与他们相关的“第三人”的反应行为实现的。戴维森把这种现象或这种影响机制称为“第三人效果”。题目中,“对此,尽管我还是不打算买房,但我认为,其他人应该会相信是出手买房的好时机了。”反映了人们在评价大众传播的影响之际,通常会认为最大效果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而是发生在“他人”(广义上的第三人)身上。这符合“第三人效果”的理论观点。
判断题 2013年3月17日,习近平同志在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对中国梦进行了全面阐述。14
判断题 请谈谈你对新闻写作“一事一报”的理解:(1)定义“一事一报”,是指一篇新闻稿报道一件事,又称单一事实新闻,具有偶发性、单一性、非连续性的特点。它是最原始的客观报道方法,采用单篇报道一个有意义的新闻事件,或事物发展的某一侧面。其主题集中而鲜明,表述直接而朴实,语言简洁明了,篇幅较小。动态消息报道最常采用一事一报,一篇消息只写一件事。因动态消息要求报道的重点限定在事发当时的这个时段,其内容比较单一。动态消息一事一报,既可突出新闻事实与信息的精要,又可使消息做到篇幅短小、运转灵活,从而保证新闻时效。(2)适用范围“一事一报”也常见于以下新闻:①纯新闻。纯新闻以一事一报为基本原则,重点在于交代何事,即新闻事件的基本内容、发生经过和结果,其他新闻要素则可一笔带过。②解释性新闻。一些解释性报道可报道单一事实新闻,重点在解释新闻事件发生的原因。③调查性报道。既可用连续报道法,也可以对单一事实一事一报,意在揭示“隐瞒的客观事实”,以深入揭露问题为己任。④特写。特写也可以事实的客观性为报道的根本,一事一报,集中报道一件事、一种情况或是一个侧面。(3)评价“一事一报”的优点在于可以突出新闻重点,使新闻报道新鲜、快速、简短,提高新闻时效性。但相对于其他写作方式而言,“一事一报”的方式可能存在内容单一、片面,缺乏联系的视角等缺点。
判断题 特写与消息、通讯之间的区别:特写是从消息和通讯之间衍生出来的一种报道形式。它以描写为主要表现手段,截取新闻事实中某个最能反映其特点或本质的“片断”、“剖面”或者细节,作形象化的再现与放大的一种新闻体裁。(1)特写与消息的区别特写与消息都要求简要和迅速地报道新闻事实。两者的区别在于,消息往往简要地报道新闻事件的全过程,而特写主要抓住新闻事件中富有特征的片断,浓笔展开。即消息是以简洁和用事实说明问题取胜,而特写则以描绘新闻事件中有形象感的镜头取胜。(2)特写与通讯的区别①特写比通讯更强调时效性、新闻性。②在报道同一件新闻事实时,通讯一般向读者展示其纵断面,来龙去脉比较完整;而特写则集中笔力着重展示新闻事实的某一个横断面,不一定需要完整的情节。③特写比一般通讯写作更集中、细腻、突出,而且写作手法更迅速与洗练。
判断题 网络新闻写作需注意的几个问题是什么?真实与新鲜,是新闻的两块基石,是衡量一个事实有无新闻价值的主要依据,也是新闻价值的源头。传统新闻写作强调真实性与时效性,这种情况同样适合于网络新闻。(1)遭遇挑战的网络新闻真实性①互联网的无限开放性,使得网络新闻的可信度受到置疑,因为这张分散性的传播巨网里,任何一个网络都能够产生和发布信息。②网络新闻的报道速度也对新闻的准确性和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提出挑战,速度快,新闻有可能不准确。(2)获得提升的网络新闻时效性①互联网的传输速度极快,覆盖面又广,一条新闻上网后,在几秒钟之内就可以传遍世界,任何传统媒体对网络新闻的时效性都望尘莫及。②时效性还体现在实时更新快。同一条新闻,当它在网络上发表时,其时效性有可能得到更充分的体现,其新鲜的感觉会比传统媒体增强。③时效性的提升,使得网络媒体以报道突发性事件见长。在这类事件发生时,网上常常出现“塞车”现象,新闻网页的点击率骤增,也说明网民的阅读取向。
判断题 冰箱冷藏箱中保存的胶卷不可以马上使用
判断题 常用的数字出版文档格式包括PDF、ePub、XML和各种多媒体文档格式等。
判断题 新媒体,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概念,是相对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新媒体基于新的数字和网络技术,使传播更加精准化、对象化,具体形式如互联网、手机、移动电视、IPTV等。国内外有一些较为典型的新媒体的定义。对于“新媒体”这一概念的定义可以追溯至40多年之前,1967年戈登马克最初提出了“新媒体”(newmedia)一词。之后美国传播政策总统特别委员会主席罗斯托在向当时美国总统尼克松提交的报告中再次提到此概念。“新媒体”一词就这样在美国普遍开来,很快扩展到全球。一般,将“新媒体”这一概念作两种界定,分为广义与狭义。“新媒体”的广义定义为:通过运用网络数字技术及移动通信技术,通过无线通信网、宽带局域网、卫星和互联网、等渠道,通过手机、电脑、电视作为最终输出终端,向使用者提供语音数据、音频、在线游戏、远程教育、视频、音频等合成信息及娱乐服务的全部新型传播形式与手段的总称。“新媒体”的狭义定义即为“新兴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