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差异:(1)定性研究
定性研究是探索性研究的一种主要方法。定性研究的结果回答“为什么”“如何”“可能的答案有哪些”这样的研究问题。定性研究的特点包括:对特定问题的研究具有相当的深度;信息更真实、生动、详尽,尤其是人们主观性的信息;可以发现和界定未知或模糊的问题和现象。
(2)定量研究
定量研究又称量化研究或实证研究,在占有大量量化事实的基础上,描述、解释和预测研究对象,通过逻辑推论与相关分析,提出理论观点。定量研究能回答“多少”“比例”“哪个因素是最重要的"等形式的问题。定量研究一定要在获得了确切的规律性的东西后,在理论指导下,通过编制量表、问卷和实验程序等,要么对某个人群进行测查,从样本向总体推论,要么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干预,把经过实验证实的有效干预措施向更大的范围推论。
(3)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差异
相关试题
判断题 新闻框架:20世纪80年代开始,框架理论开始引进到新闻与传播研究领域,并由此诞生了“新闻框架”(newsframe)的学术概念。新闻框架是新闻媒体对新闻事实进行选择性处理的特定原则(或准则),这些原则来自于新闻媒体的立场、编辑方针以及与新闻事件的利益关系,同时又受到新闻活动的特殊规律(如新闻价值规律)的制约,它们规定着一家媒体对新闻事件的基本态度和本质判断。在新闻报道中,框架的存在是一种必然。一般而言,新闻事件大都具有复杂的多种属性,由于时效性和新闻文本特性的要求,新闻记者不可能在一篇报道中事无巨细地罗列这些属性,而只能抓住事件的若干主要属性,并把它纳入到一定的框架之中(即所谓“打包”)。
判断题 如果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上传或者放置在向公众开放的网络服务器内的信息构成侵权,技术服务提供者将与内容服务提供者一道构成共同侵权,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判断题 侮辱罪和诽谤罪所侵害的客体具有共同性,都是公民人格权。
判断题 以如下标题写一篇短评:“限娱令”限什么?“限娱令”限什么?“限娱令”一经公布,立即引发社会各界的热议。有观众拍手称快,也有观众心存疑虑,认为“限娱令”有剥夺自己娱乐权之嫌。其实大可不必因此恐慌,“限娱令”是“限”非“禁”,而而且从“限”的幅度来看,也仅限于“过度娱乐化”及“节目形式雷同”等问题,观众公认的优秀娱乐节目,并不会淡出荧屏。这一点,从各上星台对节目的调整安排中,不难找到答案。社会的全面均衡发展和进步,离不开精神、道德等人文因素的支撑。虽然说倡导价值多元化是一种进步,但不讲“核心价值”、听任“主流虚无化”,同样是一种犯罪。文化产品历来就存在“有益、有害、无益也无害”的区别,对有益的产品加以京鼓励,对有害的产品坚决取缔,无益也无害者则要控制总量,这是文化管理的必要手段。何况,时下很多电视娱乐节目盲目追逐收视率,过度娱乐化,甚至格调低俗,确实到了非管不可的地步。当前,“文化强国”的号角已经吹响,神州大地正在掀起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建设高潮,电视作为一支重要的文化传播力量,其责任和使命不言而喻。虽然说,重点关注社会生活的哪些方面,媒体拥有很大的选择空间,但选择的过程,恰恰体现出媒体的社会责任感。所以,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即使没有“限娱令”,传播优秀文化、弘扬主流价值观一一电视节目也必须要有这样的自省于自觉。就此而言,“限娱令”的最大价值,正在于改变以往电视台制作、选择节目的价值观。不得搞节目收视率排名;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搞末位淘汰制;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排名衡量播出机构和电视节目优劣一一三个“不得”,等于把电视台推到了一个全新的价值坐标上。而在此基础上,扩大新闻、经济、文化、科教、少儿、纪录片等多种类型节目播出比例是很关键,但这也绝不等同于简单堆砌播出时段,必须讲究形式、提高质量,其中的创新压力,丝毫不比“限娱令”之前要小。因此,从电视从业者的角度来讲,“限娱令”既意味着责任,也是全新的挑战。
判断题 舆论监督——(广义)舆论监督指公民享有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舆论监督的权利和自由。公民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组织形式和传播媒介,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表达舆论、影响公共决策的一种社会现象。(狭义)舆论监督是指新闻舆论监督。公民享有依法运用新闻传媒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和呼声,表达自己意志的权利和自由;享有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舆论监督的权利和自由。
判断题 分析性消息一般包括:新闻分析、解释性新闻、新闻述评、背景新闻。
判断题 固定画面的画框是静止不动的,但它的拍摄主体可以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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