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反射光是指一切物体的反射回来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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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通讯的概念和特点通讯——也是一种常用的新闻体裁,是对新闻事件、人物和各种见闻的比较详尽而生动的报道。不仅交代什么事,而且交代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及情节、细节和有关环境气氛。通讯的特点:a.容量大,范围广,取材全面;b.讲究结构变化,展开情节,情景交融;c.表现手法多样,结合叙述,兼以描写、说明、抒情或议论,富有感情色彩或理论色彩;d.比消息的篇幅长,时效性要求较宽松

判断题 我们需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绝不搞多党轮流执政,绝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

判断题 如何坚持新闻报道客观公正与立场倾向的统一:(1)新闻的客观性原则客观性原则是指新闻报道要忠实客观事实,要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来反应它。新闻报道的形式也应该是客观地叙述事实,报道者不得随意做主观的解释和议论,而是将自己对事实的意见寓于对事实的客观叙述中,正所谓“用事实说话”。工作性原则包括报道参与权利上的“平等”表现手法上的“平衡”、所持意见上“中立”。新闻媒体要站在社会和公众的立场,公平地待新闻报道所涉及的人和事,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公理和民意为标准决定对报道内容和报道方式的选择和取舍。(2)新闻的倾向性新闻的倾向性是指新闻报道者在报道或者评述新闻事实时所表现出来的种种倾向。(3)坚持新闻报道的客观公正与立场倾向的统一的要求①要正确认识新闻报道客观公正与立场倾向的关系。客观和公正都是新闻报道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是新闻传播取得良好效果的有效方式,也是新闻工作所追求的一种职业境界和道德理想。提倡在新闻报道中采用客观报道方式,但反对搞“客观主义”,反对搞“有闻必录”。“客观主义”和“有闻必录”是对客观报道原则的曲解。将客观报道新闻同反映立场倾向对立起来不符合新闻工作实际,也不利于正确地认识和把握客观报道原则的科学内涵,更好地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②新闻的客观性与倾向性是矛盾的统一。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就是指传播主体在报道自身之外的对象时,不能用自己的意识、意志、情感等改变对象的本来面目,即不改变对象自身的内容。客观原则是确保新闻报道可信和公正的核心手段。事实上,人们只有通过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能动的主观性才能达到对新闻事实的客观反映。正因为人们具有明确的主观意识和对象意识,才能在思维中将客体和主体区别开来,才有可能将不属于对象自身的东西排除在报道之外,从而达到客观再现。不能离开主观性来理解客观性,新闻报道中的客观性始终是相对主观性的客观性,是传播主体把握到的客观性,是传播主体认识水平范围内的客观性。③坚持新闻报道客观公正与立场倾向的统一,既要坚持客观公正的报道原则,善于客观地用事实说话和公正地进行报道,又要坚持一定的思想原则和政治立场,善于通过客观公正的报道恰当地表达自己对于新闻事实的观点和意见,体现报道者应有的立场和态度。许多媒介不同地描绘着同一个事实,混入的观念千差万别,表现出媒介的立场和意识形态倾向。记者反映客观事物,不是机械、直观的照相,而是自觉地、能动地选择角度,经过去粗取精、价值判断形成某种认识,这是新闻“意化”的过程。这种意化形成的认识更深刻、更完整地反映出媒体同社会的关系,不仅决定记者对事实的选择,而且决定对事实蕴涵思想的开掘。④要防止新闻报道中出现只强调“客观公正”地报道事实、传播新闻,不考虑立场观点,不顾及传播效果的客观主义倾向,和只强调反映观点、表达立场,不善于用事实说话,不顾及传播效果的主观主义倾向。防止这两种倾向,就须确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掌握认识和分析事物的科学方法,坚持一切报道从实际出发,如实地反映和公正地评价客观事实,同时又坚持一定的立场倾向,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努力使新闻报道获得理想的传播效果。要努力使新闻报道做到客观、真实、公正、全面、有立场。⑤新闻传播的倾向性和公正性是一对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矛盾范畴,应该在坚持公正性的前提下,表现新闻传播的倾向性。客观报道不排斥记者的正当立场,因为记者的立场如果正确,必然来自客观事实、符合客观事实,客观地披露事实也就显露出记者的立场。另一方面,如果记者的立场错误,注定要背离客观事实,不可能正大光明地运用客观报道,这是记者背离客观报道的根本原因。⑥记者的观点隐蔽在事实中,借助事实表达对事件的态度,是最高超的报道技巧。实际上,客观报道也是一种报道艺术。从新闻中看不到记者扬弃了哪些事实,有意保留、突出了哪些事实,没有直接看到但却感受到记者的态度,就表现出完美的客观性。运用恰当的语言,将记者的思想隐藏在不动声色的叙事中,是为世人所称道的春秋笔法,即新闻的微言大义寓于事实之中。⑦坚持新闻传播的立场原则。传播主体不仅以事实原则(真实、全面、客观报道的原则)和新闻传播特有的方法原则(及时、公开的传播原则)传播新闻信息,而且会以自己认为的公正原则、特有的利益原则和立场原则去选择报道内容和方式,去表达自己的传播倾向,即媒体报道新闻事实,目的不只是在于传播新闻事实之信息,还在于通过对新闻事实信息的各种处理而“说话”。⑧公正原则与立场原则最基本的关系就是统一与矛盾。从理想意义上说,新闻传播遵循的价值原则应该是惟一的,这就是公正原则、正义原则。如果有立场,这种立场只应该是公正或正义的立场。公正原则从新闻传播的价值取向上约束着传播者合目的性的追求,它不拒绝传播者在再现新闻事实时可以从自己的立场出发表达一定的倾向性,但它以“道德律令”的形式要求这种立场、倾向必须是“正义”的、公平的和合理的。是社会公众期待新闻传播应当达到的一种状态。

判断题 试述新闻客观性原则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其演变:新闻客观性原则,是指传播主体在报道自身之外的对象时,不能用自己的意识、意志、情感等改变对象的本来面目,即不改变对象自身的内容。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及演变,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1)客观原则是新闻传播业伴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学等同步发展的产物。①在自由主义经济条件下的物质生产方式要求新闻实现市场化运作,为满足大部分人的信息需求,必然要有客观报道的形式。②该原则的出现,也受到当时科学中的经验主义和文学中的现实主义的影响。他们深信自己应当写真,在报道中侧重事实,剔除所有偏见、个人色彩和风格,去如实地报道新闻。(2)客观原则的产生与发展“还有一个哲学基础”。①新闻的客观性原则植根于人的精神交往需要和人的社会性道德意识。同时也植根于人的理性精神和求真意识。②新闻的客观性原则更是自由主义报刊理论的必然产物。自由主义报刊理论强调,新闻报道的目的不是向公众提供某种必须遵循的意见,而是客观反映现实,它把客观地向公众提供事实作为新闻报道的最高标准和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标准。(3)便士报是客观原则发育的肥沃土壤。便士报中的新闻都是对事实的陈述,最终便士报取得了胜利。这不仅标志着报纸由“言论纸”过渡到了“新闻纸”,告别了政党报纸的“黑暗时代”,更意味着客观性成了新闻界人人必须遵行的法则。(4)通讯社特别是美联社的诞生与发展,是客观报道原则得以确立的重要动力。①通讯社强化了新闻的商品性。通讯社为了将自己采集的新闻供给持有不同立场、不同办报方针的报纸,只能提供客观的事实信息。②1900年美联社改组,将“报道事实,而不报道意见”作为宗旨,这是西方国家第一次正式把客观性定为新闻传播原则,也标志着“客观性”作为一个重要新闻观念的问世。1923年美国《新闻规约》对客观原则的确认,是客观报道原则确立的最终标志。(5)到了20世纪30年代,客观已成为新闻界常见的说法。

判断题 提要题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哪些新的特点?197

判断题 专栏组合:专栏组合是指以集纳性的专栏集中主题相关联的稿件。专栏是报纸、网页和广播电视节目中相对独立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由某些具有特征的稿件,按照某种特殊的编排形式组成的。从专栏的设计与制作来看,有一类专栏是固定的,在一段时间内连续出现。这种专栏有的在媒介新闻产品设计时就已经确定了,其名称、篇幅、内容和风格特色都有事先设计。还有一类则是不固定的、非连续性出现的,编辑对这类专栏并没有事先的设计,而是在编排稿件时根据稿件之间的某种联系,临时将若干条稿件组合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单元,以专栏的形式出现。

判断题 简析新闻的标题在新闻媒体中的作用及区别一、新闻标题在新闻媒体中的作用1870年3月24日《上海新报》上的“刘提督阵亡”,是我国目前见到的最早的、比较完备的标题。新闻标题起明显的“两导”作用:1.导受作用。导受:引导受众阅读和视听,是导读、导听和导视的总称。标题受众:新闻数量与日剧增,人们不可能兼收每一条新闻,于是出现了以接触标题为主的“标题受众”。标题可以方便受众接触、了解、选择新闻,引起受众对新闻的兴趣。2.导向作用。标题是新闻与评论的结合点,可以或明或隐的表明对事件的态度,进而影响社会舆论,导引受众的是非观和价值观。标题的导向作用,最为明显的表现是就事论理,借题发挥。它更多的是通过词语的褒贬和语气的强弱来显示。二、新闻标题在新闻媒体中的区别1.不同载体的新闻媒体对标题的要求不尽相同。报纸标题要注意辞句的修饰,讲究语言的生动、形象、含蓄和凝练。广播标题要注意音韵的优美和响亮,上口顺耳,要便于受众听清听懂,尽量口语化,通俗化。电视兼用声像和文字传播,标题要简明扼要,以免分散观众的注意力。同一载体的媒体对新闻标题的要求也有区别。这是由媒体的性质、受众对象和所属地区等因素的不同所决定。这种区别可以从标题的内容和语言看出来。

判断题 以如下标题写一篇短评:“限娱令”限什么?“限娱令”限什么?“限娱令”一经公布,立即引发社会各界的热议。有观众拍手称快,也有观众心存疑虑,认为“限娱令”有剥夺自己娱乐权之嫌。其实大可不必因此恐慌,“限娱令”是“限”非“禁”,而而且从“限”的幅度来看,也仅限于“过度娱乐化”及“节目形式雷同”等问题,观众公认的优秀娱乐节目,并不会淡出荧屏。这一点,从各上星台对节目的调整安排中,不难找到答案。社会的全面均衡发展和进步,离不开精神、道德等人文因素的支撑。虽然说倡导价值多元化是一种进步,但不讲“核心价值”、听任“主流虚无化”,同样是一种犯罪。文化产品历来就存在“有益、有害、无益也无害”的区别,对有益的产品加以京鼓励,对有害的产品坚决取缔,无益也无害者则要控制总量,这是文化管理的必要手段。何况,时下很多电视娱乐节目盲目追逐收视率,过度娱乐化,甚至格调低俗,确实到了非管不可的地步。当前,“文化强国”的号角已经吹响,神州大地正在掀起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建设高潮,电视作为一支重要的文化传播力量,其责任和使命不言而喻。虽然说,重点关注社会生活的哪些方面,媒体拥有很大的选择空间,但选择的过程,恰恰体现出媒体的社会责任感。所以,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即使没有“限娱令”,传播优秀文化、弘扬主流价值观一一电视节目也必须要有这样的自省于自觉。就此而言,“限娱令”的最大价值,正在于改变以往电视台制作、选择节目的价值观。不得搞节目收视率排名;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搞末位淘汰制;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排名衡量播出机构和电视节目优劣一一三个“不得”,等于把电视台推到了一个全新的价值坐标上。而在此基础上,扩大新闻、经济、文化、科教、少儿、纪录片等多种类型节目播出比例是很关键,但这也绝不等同于简单堆砌播出时段,必须讲究形式、提高质量,其中的创新压力,丝毫不比“限娱令”之前要小。因此,从电视从业者的角度来讲,“限娱令”既意味着责任,也是全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