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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企业卖的是产品,不需要注入什么情感因素。()
判断题 报道角度是指新闻报道的切入点、侧重点。选择报道角度在新闻写作中有以下几点作用:(1)报道角度关系到一篇文章的好坏。①选择报道角度如同切割钻石的角度一样重要,它关系到一篇新闻报道是否能够有夺目的光彩。好的报道角度呈现于读者眼前之际,如同让人们看到一颗切割精美的钻石,会生出一种端详它、观赏它、研究它的情不自禁的冲动。②一篇报道是否能够在读者的目光接触的一瞬间就引起读者的关注,并且能够让读者兴致勃勃地读下去,往往取决于报道的角度是否独特。(2)选择报道角度,实际上就是选择揭示蕴藏在事实中的新闻价值的具体途径。记者即使是对同一个具有新闻意义的客观变动的全貌及本质形成了大体一致的认识,但是,如果从不同角度对这一变动进行说明与解释,其效果也会完全不同。(3)不同角度可以向受众展示客观环境变化的真实面貌。对于一个具有新闻意义的客观变动,如果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观察和表现,会产生不同的传播效果。由于客观事物本身往往是多种因素的合成,多种矛盾的集合,具有复杂性和多面性,因此,新闻可以从不同角度对它进行描述。
判断题 简述隐性采访及适应的范围。(1)隐性采访的定义及分类:隐性采访是指记者为完成某一特定的采访任务,而把自己的身份和意图隐藏起来的一种采访方式。这是一种特殊的采访方式。今天我国新闻界又把这种采访方式通俗地称为“秘密采访”或“暗访”。在今天,隐性采访已被新闻界看作记者深入采访的一种标志。隐性采访一般可细分为体验式采访和伪装式采访两大类。①体验式采访体验式采访指记者不暴露身份和目的,而作为社会普通公众获取与关信息的采访方式。例如记者以普通购药者的身份,到药店了解处方药物的销售流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这就是记者作为社会普通一员进行的体验式采访。②伪装式采访伪装式采访即以隐去真实身份的方法,隐藏藏采访目的,以获取所需信息的采访方式。例如,在广东电白县高考作弊案中,记者就伪装为愿意高价收购高考答案的人,以接近传递答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想见,如果不使用这样一种一种伪装方式,是很难接近警惕性颇高的犯罪嫌疑人的。(2)隐性采访的方法①寻找线索和线人;②在采访前确立某种假设;③周密地考虑各种应当考虑的问题;④确定采访对象之间的利害关系;⑤贴身暗访;⑥获取必要证据;⑦隐性采访中的观察;⑧对所获取的证据进行司法甄别。(3)隐性采访的适用范围隐性采访确有显性采访不可代替的作用,但也不能滥用。它要受两个制约,一是法侓制约,二是道德制约。它适用的范围包括:①为了揭露社会不良现象或不道德行为,使用显性采访的方法无法达到日的,此时记者可以考虑谨慎地使用隐性采访手段。②为了获取一些犯罪团伙,如毒枭组织、传销组织,或犯罪活动,比如毒品交易、买卖假文凭、私刻公章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罪证,如果记者公开身份和采访目的,不仅不能采访到需要的素材,还可能遭遇生命危险。这时,记者只能采取隐性采访。
判断题 电视节目中的声音是可以描写和烘托环境气氛的。()
判断题 什么是新闻特写?怎样写好新闻特写:凡是截取事件、人物或埸景中最富有特征的横断面,用横的写法加以扩大描述和精雕细刻,并通过一个或若干个生动、感人的镜头,将所选取的横断面细致而形象地表现出来,让读者能充分地看到每一个细节,使读者如临其境、如见其人、如闻其声、如睹其物,用栩栩如生的形象来说服人、教育人、感染人,这样的通讯品种,从体裁上说就是特写。要写好新闻特写,从实践看有如下两点:(1)要报道出现场所见所闻的新人新事。这个“现场”不是一般临场所见景象,而是记者采访中“捕捉”到的,往往是稍纵即逝的有特点和特殊意义的精采“镜头”。新闻特写要求作者进入现场采访,没有现场所见所闻,就写不出精采的新闻特写。当然新闻特写也可用适量背景材料。(2)选择材料集中,突出高潮部分。新闻特写的材料,不论报道一人或一事,都不是从头到尾细细写来,而是抓住重点,突出重点,突出其最精采最有特征的部位。没有重点,也就没有特写。新闻特写的重点材料,往往是事情发展的关键所在,或情节展开的高潮部分。新闻特写的材料要求高度集中,一般不写新人新事的发展、变化和成长过程,而是写一个精采的片断、精采的场面或精采的表演、动作等。
判断题 现实受众:现实受众,是指已经确实接触、使用新闻媒介的受众按照接触新闻媒介的确定性的标准所划分的一种受众类型。与现实受众相对应的是潜在受众,即指具备正常的媒介接触能力,但还没有接触、使用媒介的受众。新闻媒介是开放的大众传媒,从理论上讲,全社会的成员都可成为其受众,即任何媒介的受众群都有潜在的、可不断扩大的可能性,这是媒介得以不断拓展受众面的基础。
判断题 采写新闻时尽量选择媒体的广告客户,并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发布广告,可以实现媒体与广告客户的双赢。
判断题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有哪几类内容是报纸上禁止刊载的?结合稿件的分析,举出其中违反政策、法律和道德规范的实例。(1)禁止刊载的内容主要有:第一类,属于危害国家和社会方面的:①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煽动推翻无产阶级的政权和呾社会主义制度的;②主张分裂祖国和破坏民族团结的;③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的;④煽动群众抗拒、破坏国家法令的实施的;⑤传播谣言的;⑥传播淫秽的;⑦传播犯罪方法、教唆犯罪的;③泄露国家机密的。第二类,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①诽谤一一故意捏造事实,羞辱他人的;②侮辱一一故意用下流语言,羞辱他人的;③侵犯隐私权一一未经本人同意,公布私人生活方面的秘密,如公布他人的信件、日记等。(2)分析稿件时,除注意不得刊登法侓所禁载的内容外,还应注意稿件对法侓的运用是否正确。在返方面,帯见的错误有四类。①混淆各司法机关的职责如:”XX市依法处罚18个违法犯罪分子。经检察机关批准,分别予以逮捕、劳劢教养和拘留的处分“,其实只有逮捕须经过检察院批准(《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其他两项的批准权力都不属于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多嫌疑分子决定可以先行拘留的是公安机关;根据《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劳动教养由民政、公安、劳动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②各项法侓的运用范围把握不准例如:拘役和留、罚金与罚款本来是用于处罚不同对象的,有些来稿中常常将其混淆。有的稿件写到XXX因触犯刑法受到拘留XX天的罚。其实拘留分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等几种。刑事拘留是对于触犯刑法的人临时性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行政拘留则是对于未极成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所采取行政处罚。两者适用范围完全不同。前面一例中把逮捕、劳动教养和拘留统统称作“处分”,也是混淆了法侓的适用范围,三者既不是刑事处分,也不是行政处分。逮捕同刑事拘留一样,都是属于一种短期内的强制措施,劳动教养和行政拘留一样,都是属于一种刑事处罚。这种不同的司法用词,表明了不同的适用范围,不能混淆。③对于量刑不当的做法予以肯定有些犯罪分子按照法侓本应受严厉的处罚,但由于量刑不当,理较轻。有些来稿仍称犯罪分子受到了“严肃处理”。对于这种“严肃处理不严肃”的现象,显然不能正面加以宣扬,编辑分析稿件时对此要保持头脑清醒。④不符合法侓程序有篇稿件写某地判处一死刑案件,从破案预审、起诉到宣判,只用了8天,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起诉书送交被告10天才能开庭,判决后还有10天的上诉期。即使是从快办案,审结一起死刑案件,8天也是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