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用事实说话:
a. 直接陈述;
b. 不能以抽象的概念和议论代替事实的报道;
c. 实事求是,按事实本身的逻辑展开新闻;
d. 采取第三人称
e. 注明消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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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在提及中国与港澳台的文字时,“台湾”与“祖国大陆(或‘大陆’)”为对应概念,“香港”、“澳门”与“内地”为对应概念,不得弄混。
判断题 编辑对新闻稿件的修改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般性修改,一种是特殊性修改。)
判断题 恐吓常与刺激、恐惧联系在一起,这种开头表达的意思较抽象和晦涩。()
判断题 专访的文体特征是什么。专访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文体特征:(1)专访强调的是“访”,它是由“访问”脱胎而成的一种文体与其他新闻文体相比较,专访更注重采访手段,它所进行的是一种特殊的访问,或称正式访问。即记者是有备而来的,事先怀着一个比较明确的、专门的采访目的到现场去的。多数采访是按预先准备好的既定方案或计划进行的。而且一般来说,在正式的访问开始之前,记者已完成了文体认定,也就是说,他很明确要写出一篇专访。而记者在进行其他采访的时候,多数情况下,行动之前并没有明确的文体意识,即我要写一篇消息还是通讯。只有在采访的过程中或者结束后才面临“量体裁衣”的问题。但“专访”是个例外。(2)专访强调的是“专”。即非专不访:访专人、谈专题①“专”在采访对象上。它是专门对“人”进行采访的,而且是事先经过选择的“特定的被访问者”、“专门的采访对象”。即便有的专访是“记事”、“记言”,也是通过对访问与此有关的“特定的人”来完成的。②“专”在内容上,即突出专题性,回答“特定的问题”:突出专一性,无论写人,记事还是记言,都不面面俱到,而是突出某一些侧面,这些侧面是记者根据报道的需要,读者的需要,专门选择的。③“专”在独家的角度上。专访所选择的被访问对象和所报道的内容,要有做专题的新闻背景或者特定的新闻价值,当然,最好是独家新闻价值。(3)专访的内容是访问活动的实录实录包括正式访问时的话题、氛围、现场、记者与被采访者的交流等。也就是说,它的主要内容应该以被访者的原谈话为主,再穿插有关的现场情况、背景材料等连缀成篇。一般来说,专访有三个要素:被访者、记者、现场。与其他新闻文体不同的是,专访通过上述要素更着力于营造一种记者、被访者、读者三方同在的时空效果,以尽量实现读者与被访者的“近距离交流”。(4)叙述角度一般是记者直接出场,主要以第一人称写作记者“赤膊上阵”,以见证人的身份把读者带入现场。当然,有时候也会隐去自己,但即便如此,文中也有记者的影子。无论直接出场,还是间接出场,记者都是不可缺少的一个要素,他在代表读者向被访者提问。与其他新闻文体相比,在专访中记者更加主动,主观色彩比较鲜明。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处于主角的地位,起着引领和控制问题与采访过程的作用。(5)专访的结构以问答体为主因为它是访问活动的实录,所以选择问答体为主要形式是顺理成章的。多数专访采取了显形问答体。有些专访根据报道效果的需要,也可以处理为隐性问答的散文体。
判断题 识别结尾:消息的末尾部分,最后一段或一句
判断题 如何理解新闻职业道德的本质特征:新闻职业道德的本质特征,是指新闻职业道德区别于包括一般社会公德和别种行业职业道德在内的其他社会现象的内在规定性。作为道德现象的一种,新闻职业道德必然与一般道德有着共同的本质,同时又具有自身特殊的本质,它的内在规定性就是这种共同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1)新闻职业道德同普遍道德现象一样,是一种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由社会存在决定的社会意识形态,它的内容和形式最终都取决于社会存在,取决于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一方面,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着道德体系的性质,建立在不同经济基础之上的新闻事业根据不同的利益关系形成各自的新闻职业道德的规范原则;另一方面,新闻职业道德同普遍意义上的道德体系一样,往往要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体现出不同的道德价值取向和不同的道德价值追求。(2)新闻职业道德较之其他职业道德,具有更为鲜明的阶级性和更为强烈的政治色彩。新闻事业在传播和发布新闻信息时所显示的社会教化功能和舆论导向功能,决定了它在社会生活中所处的特殊地位。正是由于这一原因,新闻职业道德作为调节新闻传播关系和规范新闻传播行为的一种社会意识和规范形态,同教师、医生、商人等其他职业道德相比,就更接近于政治。(3)新闻职业道德是对新闻传播活动的一种特殊的调节规范体系。新闻职业道德是通过自律的方式发挥作用的,它既不同于新闻法规,也不同于新闻纪律。新闻职业道德是由同一社会的新闻从业人员在长期的新闻实践中逐渐积累形成的,具有深刻的新闻职业内涵的要求、秩序和理想,它内化于新闻从业者的品格、习性和意向之中,并通过他们的视听言行表现出来,是一种内化的规范。这种内化的规范只有在新闻工作者真心诚意地接受,并转化为个人的情感、意志和信念时,才有可能发生作用。综上所述,新闻职业道德的本质特征在于:它是植根于社会的经济基础而决定于新闻事业的性质,依靠新闻工作者的内心信念、社会舆论和传统习俗进行善恶评价,用以调节新闻传播关系和规范新闻传播行为的一种社会道德现象。它反映了人们对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及其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的殷切期望。
判断题 大标题是指多条新闻共有的标题。大标题又称横幅、牌子、刊头等。它可以是实题,提示新闻事实,也可以是虚题,表达立场观点。大标题的作用主要用来集纳同一主题的新闻稿件,化零为整,形成报道规模。
判断题 “上限效果”指的是什么?如何评价这个假说:(1)“上限效果”假说的含义“上限效果”假说是艾蒂玛和克莱因于1977年提出的。这个假说的观点是:个人对特定知识的追求并不是无止境的,达到某一“上限”(饱和点)后,知识量的增加就会减速乃至停止下来。社会经济地位高者获得知识的速度快,其“上限”到来得也就早;那些经济地位低者虽然知识增加的速度慢,但随着时间推移最终能够在“上限”上赶上前者。这个假说意味着,大众传播的信息传播活动的结果不是带来社会“知沟”的扩大,而是它的缩小。艾蒂玛等人为“上限效果”假说提出以下三条论据:①信息源的性质决定的“上限”。换言之,大众传播传达的不是“高、精、尖”的知识,而是某一范围、某种程度的“一般”知识,无论社会经济地位高者还是低者,都不可能从大众传播中得到超出这个程序或范围的知识。②受众本身具有的“上限”。受众中的“先驱部分”(即社会经济地位高者)在感受到自己的某种知识已经充足的时候,就会自动减慢或停止对这种知识的追求。③现有知识已经达到“上限”。即如果受众个人的知识程度已经高于大众传播的内容,他们便不会再通过大众传播去寻求知识。(2)对“上限效果”假说的评价①艾蒂玛等人所指出的“上限”在个人对特定知识的追求过程中是存在的,但是在人的一生追求知识的总过程中,这个“上限”是否存在则是个疑问。②因为,尽管个人对特定知识追求在一定阶段上会出现“饱和”或知识量增加的停顿,然而与此同时他们也就会开始对新知识的追求过程,这一过程的结果必须带来知识总量的增加。③此外,考虑到知识的老化和更新的因素,社会经济地位低的人即使后来在某个“上限”赶上了社会经济地位高者,这种知识的实际价值也早已大大打了折扣。因此,认为通过大众传播的“知识平均化”效果可以消除社会“知沟”,实现普遍社会平等的观念是很幼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