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试题
判断题 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判断题 当今的社会性别不平等以更加隐蔽的形式出现。
判断题 录音评论:录音评论是以实况音响为论据的各种广播评论的总称。伴随客观事物发生的实况音响,只要具备证明或说明论点的素质,都可能成为广播评论的论据。其中用于表现事实的音响,属于事实性论据;用于表达采访对象对于事物看法的音响,属于观念性(理论性)论据。不过音响通常只是论据的一部分,只有不评论主体的解说和说明结合起来才能成为完整的论据。采制录音评论,要求根据证据证明或说明论点需要,精心选择、剪裁音响,使之成为整个论述的有机组成部分;恰当处理与论述语言的关系,既保持论据的完整性,又使它与论点论据相应。同时严格划清论点与论据的界限,防止把采访对象表达自己的看法的录音讲话,与表达电台或作者的立场、观点的论点混同起来。
判断题 选稿有以下基本标准:选稿包括以下几个基本标准:(1)真实准确。这是最基本的选稿标准。中外新闻观差异良多,但在对待新闻的真实性问题上却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即大多数中外新闻界人士都认为真实准确是对新闻作品最基本的要求。(2)具有新闻价值。在真实的基础上,新闻价值分析是新闻编辑分析选择稿件的第一步,新闻之所以成为新闻,是因为它所报道的事实具有某些特殊的素质,能够满足受众了解最新情况的需要。如果一条稿件不能把这些特殊素质展示出来,那么它就不具备新闻稿件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条件,不能被新闻媒体采用。所以,新闻编辑选择稿件时,首先是以新闻价值作为衡量稿件可否采用、如何采用的标准的。分析一条稿件是否具有新闻价值,主要考虑五个方面:时间、新意、重要、接近、显著。(3)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分析新闻稿件的社会效果,必须坚持以下几个基本原则:①新闻报道必须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具有推动历史进步和人类和平的积极作用。②要将报道内容与发布新闻的时机及社会背景结合起来考虑,要认真分析受众心理,立足于全局看问题。③要注意用辩证的眼光看问题。④要注意新闻稿件的合理、合法,杜绝有明显危害性质的新闻。(4)要适合所在媒体的性质以及媒体的受众定位和功能定位。新闻编辑分析和选择新闻稿件,除了要以新闻价值标准和社会效果标准对稿件作出评判以外,还要对稿件是否适合于自己的媒体进行分析,从中挑选最能体现媒体特色的新闻稿件。
判断题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是为民务实清廉。
判断题 新闻真实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一个以接近真相为目标的持续过程。
判断题 一般通讯和特写都应讲究(时效性、真实性),写作上可(采用多种表达形式)39
判断题 强化议题设置能力,掌握网络空间舆论主导权新技术发展给意识形态工作带来的新问题。信息化时代,人们获取信息的途径不再单纯局限于电视、广播、报纸等有形载体,互联网已经成为了信息传播的主要媒介。因此,国家通过电视台、广播站、主要报刊来影响舆论的思维已经落伍了,甚至在重大事件报道中,传统媒体的滞后性无法满足人们迫切渴求最新信息的心理,在舆论争夺的一开始便处于下风。互联网平台可以打破地域限制,突破传统的思想宣传权力格局,动摇国家机关对意识形态宣传的主导地位,这给思想宣传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一方面,互联网上传播的信息泥沙俱下,多元价值观以互联网为战场相互博弈,社会主流价值观在互联网舆论平台上不但没有巨大的优势地位,反而有逐渐边缘化的趋势。另一方面,西方国家利用互联网对华实施和平演变,不止是传播自由主义价值观,还试图直接引导社会舆论,妄图将社会事件引向政治事件,激化社会矛盾。应对网络技术给意识形态工作带来的挑战,应该从下面两个方面入手。第一,强化议题设置能力,掌握网络空间舆论主导权。在传统媒体中,由于信息传播渠道的有限性和巨大的成本,国家对于信息传播的主体和内容具有较强的控制力。在互联网上,网民具有平等的话语表达权,享有话语权的主体空前扩大,因此舆论控制的主要焦点不再是“谁来说”,而是“说什么”。因此想要达到意识形态宣传的效果,必须通过某一个话题将网民吸引、聚集起来,进而开展思想传播工作。议题设置能力之所以重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议题设置能力直接影响网民的判断。2015年,一个“警察见死不救”的不完整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并引起极大的社会反应,人们纷纷质疑视频中警察的职业精神和处理突发事件的素质,并进而上升到对中国警察和国家执法机构的强烈质疑。虽然当地警方迅速公布完整视频予以澄清,新华社也发表了《网传“苏州警察对溺水儿童见死不救”真相还原》一文,但是公众并没有完全接受,批评政府漠视人权的言论依然出现。可以说在一定意义上,议程设置能力的核心在于优先权的争夺。其二,网络舆论具有自我复制、自我构建的功能。网民对于某一焦点事件的反应在初始阶段是自发的、不稳定的,受其他言论的影响较大,当网民对于这一事件的判断稳定后,会极大影响他们对于类似事件的态度。第二,以新思维应对互联网时代的意识形态构建。传统媒体传播信息的过程是单向的,受众被动地接受媒体传播的内容。新媒体信息传播则是双向的,网民可以对新媒体的内容进行回馈、互动。在互联网上,信息传播的主客体地位趋于平等,网民具有对接受信息的自主选择权,同时多元的价值观在网络舆论场的斗争日趋激烈。因此,在新技术条件下进行思想宣传工作,重点在于能够吸引公众的参与和认同,如果只是在网络空间中自说自话,即使建立了数量巨大的新媒体平台,也不能取得良好的实际效果。以新思维应对网络舆论引导、意识形态构建的工作,关键在于宣传内容、传播途径的大胆创新。首先,要认识到在网络空间的舆论争夺战中,网民才是真正的主体,网络空间宣传效果的衡量标准不是数量的多少,而是网民的倾向性。传播内容要主动去寻找、发现网民的兴趣,并以此为突破口开展思想宣传工作。其次,传播的形式要大胆革新,思想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不容置疑,但是传播的途径可以是丰富多彩的。最后,要大力培育互联网上的自净化力量,发动民众参与到网络舆论场的竞争中。互联网赋予了网民进行跨时空互动的能力,这意味着在新技术条件下,网民不仅是信息传播的客体,也是主体。要大力弘扬正能量,获得网民的支持与信任,鼓励网民主动传播社会主流价值观念,对抗互联网中的敌对言论,适应新技术、利用新技术,自我发展、自我壮大,增强主流价值观在互联网上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