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评论的深度要求,达到深度要求的途径?
①横向共时性联系:一切事物总是在与其他事物的联系中显示出其意义,新闻评论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它的着眼点就是解决现实存在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而这种普遍意义正是通过横向关系共时性问题的普遍存在而显示的。
②纵向历时性联系:由众多因素的影响所导致。新闻评论要弄清一个事件的来龙去脉,预测事件的走向以及可能引起的连锁反应。
③保持对象的明确性:首先,要明确认识新闻评论的对象是什么?其次,要在评论过程中始终紧紧扣住评论对象发言。再次,所探寻的意义必须是新闻事实本身所可能具有的。
相关试题
判断题 共产党人的理想信仰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
判断题 《卖火柴的小女孩》、《灰姑娘》是丹麦作家安徒生的著名童话故事
判断题 新闻评论的结尾方式有精辟概括式结尾、号召式结尾和含蓄式结尾。7144
判断题 虚假失实新闻只要不被揭穿,就没有危害。(×)
判断题 思想政治差错的校正一、校正的原则1.稿件中的观点要与马克思主义,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精神相一致,这是最重要的2.在阐述重大问题和原则性问题时,在分寸上要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3.一些重大问题的提法,应该按照党中央的公开提法二、思想政治差错的表现形式1.稿件中思想政治上的差错是直接陈述出来的2.稿件中思想政治上的差错是通过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3.思想政治差错是通过事实表现出来的三、消除思想政治差错要注意的几个主要方面(如何修正观点差错)1.要掌握界限,分清事物的性质2.要有全面观点,片面性片面性表现:(1)报道某一事物时,不适当地突出矛盾的一方,或者为了强调矛盾的一方,就否定或忽略矛盾的另一方。(2)不注意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脱离时间、地点、条件去提问题、解决问题3.要注意社会效果,防止客观主义地描述消极的东西:注意几个方面:(1)对于社会上的“小道消息”、谣言,对于敌人攻击、污蔑我们的言论,不要客观主义地加以报道(2)对于残暴、淫猥和丑恶的行为,不要作过细的、不适当的描写(3)对于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不能披露其姓名、住所(4)对尚未判决、事实又未查清的案件,报道要特别慎重,防止“报纸审判”:报纸在法院判决前对案件所作出的评断4.注意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判断题 新闻报道失实的原因如下:同新闻真实相对立的是新闻失实。在实践中,报道失实这种现象一直困扰着中外新闻界,并带有普遍性、顽固性的特点。几乎有媒体报道,新闻失实就如影相随,从未离开过人类的新闻传播活动。导致新闻失实的原因复杂,既有客观环境方面的原因,也有传播者主观方面的原因。归纳起来,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在确定主题和选择报道角度时要坚持独立思考新闻写作首先要确定报道的主题和角度,这时很重要的一点是尊重客观事实,一切从实际出发,保持独立思考的精神,不惟上、不惟钱、只惟实,不盲目地“跟风”和“跟钱”。手中的笔只有对社会、对历史负责,真实性才能得到根本保证。(2)在谋篇布局时要避免片面性谋篇布局实际上体现作者对所报道事实的认识与分析。掌握与运用科学的方法,辩证地、全面地反映和报道事物,是防止新闻失实的一个重要方面。这要求正确交代因果关系,避免以偏概全、以点代面,对复杂事物要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地进行报道,掌握“平衡”原则。(3)在写情节细节时要严禁想当然新闻写作不同于文学创作,不能将推测、推论、合理想象的东西作为事实来写。新闻事实常含有不可预料的方面,想当然容易失实。(4)培养质疑意识,注意核对引用材料实践已证明,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反复核实,可以避免出现常识性的错误。新闻报道涉及面广,要求记者培养质疑意识:①稿件中所引用的材料,包括采访中获取的各种素材、背景资料、史料,要通过不同的途径查询与核对。②对被采访者的自述,即记者通过采访所获得的第一手材料,也要保持质疑意识,也要核对。③要注意核对数字。记者在新闻写作涉及数字时,要一丝不苟,养成严谨的作风。(5)描写要有分寸感用词造句与描写的分寸感是体现新闻真实性的一个重要环节。无论对人物、事件、过程还是环境进行描写时,都要精心选择用词,力争用更准确、更恰如其分的语言去描述。有些报道失实,缘于记者用词不当或词不达意。在新闻写作中如何描写,特别是慎用形容词,对维护新闻的真实性至关重要。(6)要注明新闻来源在消息或者通讯写作中巧妙地交代新闻来源,做到笔笔都有依据,这是堵塞杜撰新闻的一条渠道,对维护新闻的真实性有重要的意义。(7)严格执行稿件送审制度稿件写完后一般应送审。除媒体内部把关,审稿者主要是被采访对象,以纠正稿件中的失实之处;有些重要稿件按规定还要送有关部门审稿,避免宏观上的失实。
判断题 倒、正混合结构的特点是有一个好的新闻导语和有一个重要的新闻结尾
判断题 新闻诽谤:美国法律研究会编辑的《法律的重述》所下的定义为:“无确凿的证据而散布他人不真实的事实并损害他人的名誉”;“传播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使其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或有碍其与第三人的往来。”诽谤罪的确认,在西方国家一般有四个条件:①特定的对象,可以让他人确认的对象,不是泛指;②歪曲、夸大、捏造事实;③必须含有恶意;④公开传播,造成对象的名誉损害。在中国,诽谤罪称作新闻侵权,又称作侵害名誉罪。判定的主要标准有两条:①报道是否真实;②是否有借机诽谤诋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