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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识别新闻背景:指新闻事实之外,对新闻事实或新闻事实的某一部分进行解释、补充、烘托的材料。
判断题 马克思主义党报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判断题 公共关系组织机构和一般的组织机构不一样,其业务范围比较广泛。
判断题 消息写作时对各部分有以下的要求:(1)新闻标题制作新闻标题要遵守以下几个最基本的原则:①要贴切传神。新闻标题应从新闻中抽筋取髓,使读者望题而知文意。不能文不对题,更不能歪曲和虚构。②要具体明了,突出主要新闻要素。③要简练生动。新闻标题要求字少、句明、朗朗上口。最好能使人一见为之怦然心动,激发起强烈的阅读兴趣。(2)新闻导语新闻导语在写作时要注意如下几个方面:①出语不凡,巧于开篇,突出最有新闻价值的新闻要素。②要抓住事件的核心和精华,突出新闻本身所具有的特点。③要突出最新的内容和最新的时间要素。④要清晰、简明、生动。⑤要吸引和诱导读者阅读新闻的其余部分。(3)新闻躯干新闻躯干的写作应注意以下方面:①围绕一个主题取材。②叙事要尽量具体、充实,使读者对新闻人物和事件有较为完整而真切的了解。③叙述生动,行文有波澜,保持读者的兴趣。④层次段落要分明,起承转合要自然。(4)新闻背景新闻背景的写作有以下几条原则:①新闻背景一定要紧扣报道主题或主要新闻事实,要尽可能少而精,防止喧宾夺主。②运用背景材料要有明确的针对性,回答读者关心的问题。③灵活穿插新闻背景材料。(5)新闻结尾新闻结尾的写作应注意以下几点:①结尾是新闻的组成部分,要紧扣主题,使其为表现和深化主题服务。凡是与报道主题无关的内容不要写入,以免画蛇添足。②新闻结尾要以叙事为主,切忌空泛。空洞套话,应该摒弃,代之以扎扎实实的新闻事实和背景材料。若是实在无新鲜内容可补充,与其勉强地拖一条空洞的尾巴,小如戛然而止,顺乎自然地把报道收住。③新闻结尾宜顺势而行。既不要草率收尾——不当结处不能硬结;也不要拖泥带水——该戛然而止处,应如勒马断崖。④新闻结尾应力求简洁、不重复。导语、新闻躯干中已经涉及的内容,结尾部分尽可能不要重复表述,语句重复不好,语义重复也不好。⑤新闻结尾要令人恋,或取豹尾之势,道劲有力,给人以较为强烈的印象;或取撞钟之意,余音绕梁,能使人掩卷为之长思。两者都易取得好的阅读效果。
判断题 社会心理学家库尔特·卢因对传播学研究的主要贡献是什么?结合实际谈谈其理论的意义:(1)库尔特·卢因对传播学研究的主要贡献最早提出“把关人”概念。卢因在有关改变食品习惯的实验中发现:家庭主妇是家庭消费新食品的把关人。“把关”概念可以适用于范围广泛的各种传播环境。1947年,在卢因去世前的最后一篇文章《群体生活渠道》中,对传播体系中的把关过程作了理论说明,这对于后来的研究而言,是一个有着广阔前景方向的贡献。(2)“把关人”理论的意义①“把关人”理论后来被广泛应用到新闻和信息的选择、加工、制作和传达过程的研究当中,成为揭不新闻或信息传播过程内在控制机制的重要理论。②影响“把关人”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政治和法律因素、经济因素、社会文化因素、传播信息因素、传播组织因素、受众因素、技术因素以及把关者自身的因素。认识这些影响传播者把关的因素,可以使传播者的把关更加有效,更符合社会的需要。③把关人理论最有价值的一点是:收到的信息和送出去的信息并不是对等的,其差异程度取决于把关人的需要。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解释“拟态环境”与“现实环境”之间的差异及其原因。
判断题 黑白相纸号数越大,反差越大。
判断题 感光度是胶卷的感光性能,数码相机上的“影像传感器”的感光度是相当于传统胶卷的“感光度”。
判断题 试述受众的权力:受众的权利是指作为信息传播接收者的受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享有的各项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和传播制度,我国受众主要拥有以下六种权利:(1)选择权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选择权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在大众传播中,受众面对众多的媒介和信息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口味和自己所能运用的力一式作出自由选择—或喜爱或厌恶,或接受或拒绝,或阅听或观看,没人可以强迫。(2)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3)表达权表达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4)反论权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5)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以往学术界理解受众的监督权,是专指“人民群众运用新闻媒介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而新闻媒介则由党和政府来领导并监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一项权利。(6)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私生活,都有不愿让人知道的私事,也都希望不受打扰,有宁静独处的欲望,法律上也认为这种权利应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