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题与文的混合计算   

版面上,每篇稿件的标题和正文是连在一起的,上一章曾讲到,版面上题文位置有多种形式。其中有些形式,如盖文题、文夹题等,正文每行的字数是一样的,题文所占总行数容易计算;有些形式,如串文题、文包题等,标题的三面或四面都有文,而且文行长短不一样,这类稿件的篇幅就需要题文混合计算。计算之前,先要确定题文位置及稿件在版面上占几栏宽,这个前提确定之后,具体计算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是:先算出标题的长度和宽度,然后算出标题左右串文部分的字数,第三步再算出标题上、下文的行数,最后把题的高度和上、下文的行数加起来,就可以得出稿件的总数。第二种方法是:先算出标题的面积,并换算成字数,然后和正文的字数加起来,再用每一行拟排的字数去除,同样可以得出稿件所占的总行数。

上述计算方法,同样适用于四开报纸,区别只是具体数字不同。我国四开报纸版面较多采用6栏制,每个基本栏为11个小五号字,各种计算都以此为基数。

微信公众号答题
由提供 分享 纠错 收藏

相关试题

判断题 故意失实是指媒体或者新闻报道者事先明知报道内容不符合客观事实,具有虚假成分,但却出于种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而有意为之所导致的新闻报道失实。这类失实从性质上看是比较严重的,所造成的危害常常也比较大。通常表现的形式有如下三种:①某些作者出于不正当的动机或需要,故意捏造事实、虚构情节,甚至颠倒黑白、混淆是非;②媒体或者报道者分不清宣传与新闻的界限,为政治宣传的目的,或为追求政治宣传的效果,离开客观事实,而去刻意制造典型,或者任意拔高;③媒体或者报道者不是从客观存在的实际情况出发,而是完全从是否对自己有利出发来选择事实、报道新闻。

判断题 网络直播网络直播是可以同一时间透过网络系统在不同的交流平台观看影片,是一种新兴的网络社交方式,网络直播平台也成为了一种崭新的社交媒体。主要分为实时直播游戏、电影或电视剧等。2017年,中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4.22亿,年增长率达到22.6%。7月,国家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规定,网络直播禁止,纹身,色情,低俗,暴力,约架,等不良行为。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网络直播平台的规范管理。2018年2月28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通报称,浙江、江苏、广东、湖北、福建、上海等地分别深入查办多起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案件,打掉了一批制"黄"传"黄"的直播犯罪团伙。2018年8月,官方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网络直播实名制度,加强网络主播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

判断题 当前报纸版面出现了以下新特征:大信息量;版面复杂;图像化;强化新闻版;专刊、副刊的强化;版面元素的个性强化;自由编排成为主流;强化导读和新闻提示;人文化。

判断题 高感光度胶片灰雾度大。

判断题 《读卖新闻》是日本发行量最大的一份报纸。1874年创刊于东京,创办人子安峻、本野盛享、柴田昌吉,该报初为隔日刊,只发行200份,半年后改为日刊,发行量猛增至一万份,居东京各报发行份数之首。从1886年起,《读卖新闻》开始刷新版面,以市民和中小企业主为读者对象,大量刊登文学作品,使该报以“文学报”的特质身价倍增。1950年起实行股份公司制,国内设有四个分社,国外有三个总局,有早晚刊,在纽约发行卫星版。

判断题 镜头的长度与电视节奏无关。

判断题 人物通讯的含义和类型人物通讯就是以人物为中心报道对象,通过一个人物或一组人物新近的行动来反映时代特点和社会面貌的一种通讯形式。人物通讯是报刊、广播、电视上最为常见的通讯形式之一。它以人物的新近行动为新闻,重在表现人物的品质、性格和精神面貌,通过个别显示一般,达到揭示时代特征、感染教育读者的目的。人物通讯中的人物当然要具有新闻性。从实际报道的情况看,这些能够进入通讯中充当主角的人,大致上有这样几种类型:第一种,各行各业的英雄模范人物。如雷锋、焦裕禄、王进喜、张海迪、孔繁森、徐虎、李素丽等,都是由人物通讯向全社会推出的楷模。这样的人物通讯,社会影响最为广泛、深远。第二种,人们普遍关心的社会名流。如著名科家、社会活动家、爱国人士、运动员、演员等。这样的通讯在报刊上常占有相当多的数量,有些报刊甚至可以通过报道这样的人物来吸引读者,提高报刊的发行量。第三种,在平凡的生活和工作中体现了某种人生价值的普通人。这是近年人物通讯题材发展的一个趋向。第四种,某些对社会有警示作用的反面人物。根据基本结构形态的不同,人物通讯有这样三种类型:1.传记式其特征是较完整地写出人物一生的主要事迹,篇幅较长,内容丰富。2.特写式侧重于写人物的一时一事,或某一侧面。虽然比一般的特写涉及范围大得多,但属于集中于一事、一个侧面的写法。真正写一时一事的人物通讯,现在也很常见。3.群像式特点是报道对象不止一个,而是一个集体中的若干人,或是同一时空范围内的几个同类人。

判断题 新闻侵权:新闻侵权的构成要件有三:一是指损害事实的存在,这种事实使受侵害方受损,承受恐惧、悲伤、绝望、羞辱等精神痛苦。二是新闻工作者具有较大过错。三是损害结果必然是侵权行为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