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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非故意失实:指新闻报道者并无故意造成失实报道的动机,而是由于种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或影响,未能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目如实做出报道所导致的新闻失实。
判断题 “互联网+”是我国经济最有活力和最具潜力的领域之一。
判断题 新闻学:是以人类社会客观存在的新闻想象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它研究的重点是新闻事业和人类社会的关系,探索新闻事业的产生、发展的特殊规律和新闻工作的基本要求。研究的内容是新闻理论、新闻史(重点是新闻事业的发展的历史)、新闻业务。
判断题 照相机镜头可以用手帕去擦。
判断题 消息的主体的写法主体是导语之后,主干,集中叙述事件、阐发问题和表明观点,是全篇新闻的关键所在,将导语未涉及的新闻六要素补全。一般具体阐释新闻发生的背景(原因)、经过和结果,点出新闻的特别之处。主体是消息的主要部分。它承接导语,阐述导语所揭示的主题,或回答导语中提出的问题,对消息事实作具体的叙述与展开。写主体要注意如下几点:主干突出。消息的主体是主干,典型材料要用在主干上。要去头绪,减枝蔓,与主题无关的要舍弃,次要材料要简略。内容充实。回答导语中提出的问题,其内容必须具体、充实,这样才有说服力。导语提出什么问题,主体就要回答什么问题,这样才能紧扣中心,突出重点。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要恰当地划分段落,有条不紊地展开叙述,安排层次有以下几种顺序:一是时间顺序,按事情的发生、发展、结束的先后顺序安排层次;二是逻辑顺序,就是根据事物的内在联系来安排层次;三是时间顺序和逻辑顺序相结合,这样写严密而有条理,活泼而不紊乱。
判断题 事件通讯写作的基本要求和方法。1、叙事要有明确的目的性:事件通讯是一种名副其实的叙事文体。叙事,是它的最基本的表现方法。事件通讯的叙事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它是为了说明一定的思想观点,而不是为叙事而叙事。2、叙事要清晰(1)事件情节要交代清楚明了事件通讯是报道真实的事件。在写作时一定要注意叙事要清晰,首先是事件情节要交代清楚明了。如果交代得不明白,叙事丢三落四,或是该说清楚的地方,说得含含糊糊,读者看后心里尽是些问号,那么就收不到好的宣传效果了。(2)叙事线索要清晰。向读者叙述一个事件,要有一条清晰的叙事线索。由于各个事件各有其自身的发展过程和具体特点,因此先记叙什么,后记叙什么,沿着一条怎样的线索来写才能取得好的效果,这在动笔之前必须周密考虑好的。如果叙事线索不清,叙述颠三倒四,人们读了就会迷惑不解。一般说来,一篇事件通讯总要有一条主要的清晰的叙事线索。这样,即使事件错综复杂,曲折多变,但有线索在手,仍会排列有序,衔接有方,使读者一目了然,有个完整的印象。4、叙事要生动。首先要突出重点,有详有略。写事件通讯,要注意避免记流水帐,面面俱到,不分主次。如果从头到尾总是一个劲儿,就会令人感到枯燥乏味。其次要灵活运用多种表现手法。写事件通讯,可以运用多种表现手法,使内容丰富多彩。所以要把事件写得使读者仿佛置身于事件发生的境地,并像亲眼看到似的,以满足读者的要求。5、在叙事中写好人物。不论是记叙大事还是小事,事件通讯一般都要写到人,因为事与人是很难截然分开的。所以在写作时要注意以事带人,即将事件的发展作为主线,用主线串连起与事件相关的人物,通过语言、动作和细节三方面刻画人物,烘托事件,以确保事件通讯见事观人。一要选好人物。要选择与事件有密切关系的,能体现事件思想意义的典型人物来写。二写人物要注意精练。要抓住人物在事件发展过程中富有特征意义的事迹,作简单的描述,不能像写人物通讯那样通过一系列的材料对人物进行精雕细刻。三写人物要生动形象。事件通讯中把一些人物写活了,也就有助于把事件写活了,因此描述要具体形象。
判断题 试述受众的权力:受众的权利是指作为信息传播接收者的受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享有的各项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和传播制度,我国受众主要拥有以下六种权利:(1)选择权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选择权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在大众传播中,受众面对众多的媒介和信息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口味和自己所能运用的力一式作出自由选择—或喜爱或厌恶,或接受或拒绝,或阅听或观看,没人可以强迫。(2)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3)表达权表达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4)反论权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5)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以往学术界理解受众的监督权,是专指“人民群众运用新闻媒介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而新闻媒介则由党和政府来领导并监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一项权利。(6)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私生活,都有不愿让人知道的私事,也都希望不受打扰,有宁静独处的欲望,法律上也认为这种权利应受保护。
判断题 新闻背景:宏观意义上的新闻背景,是指对人物和事件起作用的历史情况或现实环境。狭义的新闻背景,是指新闻事实之外,对新闻事实或新闻事实的某一部分进行解释、补充、烘托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