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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消息一般分为(简明新闻、动态新闻、综合新闻、述评新闻)
判断题 新闻的时效性、可读性、针对性:时效性——指新闻事件的发生与报道之间的时间差,时间差越短,则时效性越强。可读性——指新闻便于阅读、吸引读者的特性,把新闻报道写得让读者愿意读、喜欢读、读的下去。针对性——两层意思:一是指在写新闻时,你的心中要有对象感,二是要明确你为什么而写,你的报道针对的是什么问题而发。
判断题 电视专题评论,又称电视评论片,是指报道类纪实型的电视专题片,是电视深度报道最常用的节目形态。电视新闻专题片的基本特征是新闻性较强,反映当前重大新闻事件或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有明显纪实风格,不容许外加虚假操作。但同时讲究艺术性。电视新闻专题片和电视新闻一样,强调报道词与画面的有机组合,是“双主体”的并重关系。
判断题 媒体同情或赞颂罪犯也是渲染暴力的一种行为。
判断题 试论如何坚持新闻报道客观公正与立场倾向的统一:(1)新闻的客观性原则客观性原则是指新闻报道要忠实客观事实,要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来反应它。新闻报道的形式也应该是客观地叙述事实,报道者不得随意做主观的解释和议论,而是将自己对事实的意见寓于对事实的客观叙述中,正所谓“用事实说话”。工作性原则包括报道参与权利上的“平等”表现手法上的“平衡”、所持意见上“中立”。新闻媒体要站在社会和公众的立场,公平地待新闻报道所涉及的人和事,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公理和民意为标准决定对报道内容和报道方式的选择和取舍。(2)新闻的倾向性新闻的倾向性是指新闻报道者在报道或者评述新闻事实时所表现出来的种种倾向。(3)坚持新闻报道的客观公正与立场倾向的统一的要求①要正确认识新闻报道客观公正与立场倾向的关系。客观和公正都是新闻报道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是新闻传播取得良好效果的有效方式,也是新闻工作所追求的一种职业境界和道德理想。提倡在新闻报道中采用客观报道方式,但反对搞“客观主义”,反对搞“有闻必录”。“客观主义”和“有闻必录”是对客观报道原则的曲解。将客观报道新闻同反映立场倾向对立起来不符合新闻工作实际,也不利于正确地认识和把握客观报道原则的科学内涵,更好地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②新闻的客观性与倾向性是矛盾的统一。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就是指传播主体在报道自身之外的对象时,不能用自己的意识、意志、情感等改变对象的本来面目,即不改变对象自身的内容。客观原则是确保新闻报道可信和公正的核心手段。事实上,人们只有通过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能动的主观性才能达到对新闻事实的客观反映。正因为人们具有明确的主观意识和对象意识,才能在思维中将客体和主体区别开来,才有可能将不属于对象自身的东西排除在报道之外,从而达到客观再现。不能离开主观性来理解客观性,新闻报道中的客观性始终是相对主观性的客观性,是传播主体把握到的客观性,是传播主体认识水平范围内的客观性。③坚持新闻报道客观公正与立场倾向的统一,既要坚持客观公正的报道原则,善于客观地用事实说话和公正地进行报道,又要坚持一定的思想原则和政治立场,善于通过客观公正的报道恰当地表达自己对于新闻事实的观点和意见,体现报道者应有的立场和态度。许多媒介不同地描绘着同一个事实,混入的观念千差万别,表现出媒介的立场和意识形态倾向。记者反映客观事物,不是机械、直观的照相,而是自觉地、能动地选择角度,经过去粗取精、价值判断形成某种认识,这是新闻“意化”的过程。这种意化形成的认识更深刻、更完整地反映出媒体同社会的关系,不仅决定记者对事实的选择,而且决定对事实蕴涵思想的开掘。④要防止新闻报道中出现只强调“客观公正”地报道事实、传播新闻,不考虑立场观点,不顾及传播效果的客观主义倾向,和只强调反映观点、表达立场,不善于用事实说话,不顾及传播效果的主观主义倾向。防止这两种倾向,就须确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掌握认识和分析事物的科学方法,坚持一切报道从实际出发,如实地反映和公正地评价客观事实,同时又坚持一定的立场倾向,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努力使新闻报道获得理想的传播效果。要努力使新闻报道做到客观、真实、公正、全面、有立场。⑤新闻传播的倾向性和公正性是一对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矛盾范畴,应该在坚持公正性的前提下,表现新闻传播的倾向性。客观报道不排斥记者的正当立场,因为记者的立场如果正确,必然来自客观事实、符合客观事实,客观地披露事实也就显露出记者的立场。另一方面,如果记者的立场错误,注定要背离客观事实,不可能正大光明地运用客观报道,这是记者背离客观报道的根本原因。⑥记者的观点隐蔽在事实中,借助事实表达对事件的态度,是最高超的报道技巧。实际上,客观报道也是一种报道艺术。从新闻中看不到记者扬弃了哪些事实,有意保留、突出了哪些事实,没有直接看到但却感受到记者的态度,就表现出完美的客观性。运用恰当的语言,将记者的思想隐藏在不动声色的叙事中,是为世人所称道的春秋笔法,即新闻的微言大义寓于事实之中。⑦坚持新闻传播的立场原则。传播主体不仅以事实原则(真实、全面、客观报道的原则)和新闻传播特有的方法原则(及时、公开的传播原则)传播新闻信息,而且会以自己认为的公正原则、特有的利益原则和立场原则去选择报道内容和方式,去表达自己的传播倾向,即媒体报道新闻事实,目的不只是在于传播新闻事实之信息,还在于通过对新闻事实信息的各种处理而“说话”。⑧公正原则与立场原则最基本的关系就是统一与矛盾。从理想意义上说,新闻传播遵循的价值原则应该是惟一的,这就是公正原则、正义原则。如果有立场,这种立场只应该是公正或正义的立场。公正原则从新闻传播的价值取向上约束着传播者合目的性的追求,它不拒绝传播者在再现新闻事实时可以从自己的立场出发表达一定的倾向性,但它以“道德律令”的形式要求这种立场、倾向必须是“正义”的、公平的和合理的。是社会公众期待新闻传播应当达到的一种状态。
判断题 新闻自由和社会控制:1新闻自由(定义):不受批准,自由出版报刊,即不必向政府申请营业执照或交付保证金,在政治经济上不受限制,人人都拥有出版权;不受任何形式的事先审查,可以发布任何新闻和发表任何意见;不受限制地自由接近新闻源。简要的说,新闻自由就是公民拥有出版权、采访权和发布权。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是现代国家的两大基本标志。新闻自由的目的是确保信息的自由流动。这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进而参加国家、地区公共事务的前提,也是国家政权、企业、个人对外界变动及时作出决策的前提条件。新闻自由是一种权力,属于人民所有。新闻自由不是完全的绝对的自由,其必定受到特定的、具体的社会环境的制约。2新闻自由思想的提出:英国著名的政治思想家弥尔顿在1646年出版的《论出版自由》中提出:言论出版自由“是一切自由中最重要的自由。”这一思想在西方各国被视为新闻自由的圭臬guīniè(准则)。二、新闻自由是伟大的口号1从16世纪到19世纪争取出版自由的斗争大致有三个时期:1)第一时期:封建王朝采取高压政策妄图扼杀出版自由。2)第二时期:资产阶级革命时期;3)第三时期:为反对资产阶级政府控制,争取出版自由的斗争。(欧美各国政府都采取过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各种手段来遏制出版自由,他们采取的方法主要有:出版物的事先检查制;取代报刊的事先检查制,各国政府先后制订煽动法、诽谤法遏制出版物;征收印花税,实行津贴制。)2新闻自由的目的是:确保信息的自由流动。三、新闻自由属于人民1谁拥有新闻自由权?误解:认为新闻媒介才拥有新闻自由权。事实是:新闻自由权属于人民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有言论,出版……的自由。”2新闻媒介和公民的新闻自由权是什么关系呢?误解:认为新闻媒介是代表人民行使新闻自由权。事实是:各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新闻自由权是不可转让的。人民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委托任何机构来行使新闻自由权。3但是无论是从历史还是从现实生活看,争取新闻自由最努力的是新闻媒介,而且在现实生活中真正实践新闻自由权的也是新闻媒介,为什么?原因: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新闻媒介为了生存,发展。新闻媒介是向公众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信息的专业机构,并以此作为其自身生存的条件。一旦新闻媒介不能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那么他们就无法存在。为了满足公众对各种信息的需求,新闻媒介句必须拥有一定的新闻自由,即出版权,采访权和发布权。4新闻媒介一旦获得新闻自由权,能否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就另当别论。事实上,有不少新闻媒介阻碍了大众行使新闻自由的权利。为维护公众的各种权利,也为保护国家利益,就必须对新闻媒介实行有效的社会控制。四、新闻法规对新闻媒介的社会控制有四种正规的途径:(1)司法控制(国家以法律来监控新闻媒介);(2)行政控制(行政部门以各种规定,税收来控制新闻媒介);(3)资本控制(大公司垄断新闻市场,使新来者难以介入);(4)媒介的自律。世界上任何国家,对新闻媒介最具威慑的社会控制是来自公众,即公众乐于还是拒绝接受媒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新闻媒介的管理采取法律形式。新闻法规是国家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一、新闻法规:1)新闻法规是国家对新闻媒介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2)世界各国的新闻法规有三种形式:一是以立法的形式正式颁布的《新闻法》(欧洲大多数国家都采取此种形式,其特点是法院审理案件只能服从和依据《新闻法》);二是以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判例为标准来审理案件,即判例法,而没有成文的新闻法(如美国和英国);三是有些国家并没有单独成文的新闻法,而是把新闻法规的有关条文写入《宪法》,《民法》,《刑法》以及其他的专用法律条款中。3)无论采取哪种形式,新闻法规所要处理的核心问题都是:保护新闻自由,同时防止滥用新闻自由。从而在确保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鼓励新闻媒体满足公众需要,促进国家需要。二、为防止滥用新闻自由危害国家和公众,各国的新闻法规对新闻报道和评论作了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包括:国家安全法,诽谤法和隐私法。1、国家安全法——新闻媒介不得以任何形式危害国家安全。2、关于新闻诽谤:各国涉及面最广、案情最为复杂,也是令新闻界、司法界最挠头的案件。“不准利用新闻媒介诽谤他人”是任何国家新闻法规必备的条文。(1)、什么是诽谤?“无确凿的证据而散布对他人不真实的事实并损害他人的名誉”。(来自美国法律研究会编辑的《法律的重述》。)(2)、诽谤的对象(一般有三种):一是个人,二是某个特定团体,三是企事业单位所生产的产品。(3)、在西方国家,诽谤罪的确认通行的标准,一般有四个条件:一是特定的对象,可以让他人确定的对象,不是泛指;二是歪曲,夸大,捏造事实;三是必须含有恶意;四是公开传播,造成对象的名誉损害。(4)、在中国,诽谤罪称作新闻侵权(又称作侵害名誉罪)。判定新闻媒介侵害名誉权的主要标准:一是看报道是否真实,二是看是否有借机诽谤诋毁的内容。(5)、防止触犯诽谤罪的最主要手段:真实性。在确认诽谤罪时,新闻真实是否定诽谤罪的最有力的辩护措施。3、关于隐私权(1)、何谓隐私权?隐私权是“不被干涉的权利;免于被不正当地公开的权利……个人或组织如果愿意,可使他本人和他的财产不受公众监视的权利”(英国的《法律大辞典》)。(2)确认犯隐私罪的武器——在确认诽谤罪时,真实性是防止触犯诽谤罪的最强大的武器;但在确认隐私罪时,真实不起作用,唯一能起作用的是“新闻价值”。法院在判决时,常以传播内容是否有新闻价值作为决定性依据。
判断题 传媒业经营一、传媒业经营的基本原则:一是普遍服务的原则。普遍服务的原则是传媒业公众利益至上理念在经营的具体体现。普遍服务的基本要义是公平、公道地为全体人民提供信息等服务,而不考虑其成本。二是编营分离原则。一般的企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必须紧密联系在一起,适销对路是市场基本法则。但在传媒业,新闻生产必须和经营分开,防止广告部经营对编辑部的干扰,保证编辑部的独立性,使新闻生产保持客观性、公正性。坚决制止“有偿新闻”、“广告新闻”三是受众中心的原则。70年代以前是一种“我写你看,我播你听”的模式,随着新媒体的创办,开始寻找特定受众,即媒体不是面向社会全体而是其中的一部分即分众,恰恰迎合了某些商品销售商的需要。分众化不再是个别现象成为一种趋势,这种趋势意味着:传播开始从以传者为中心向受众为中心转移。二、传媒业经营的基本目标是争取受众,赢得市场份额,获取足够的利润。从长远发展来看,一是传媒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二是考传媒受众心目中的公信力。打造媒体的核心竞争力,建设媒体的公信力,都是媒介经营的战略目标。核心竞争力:核心竞争力就是一家传媒超越其竞争对手的强项,这个强项就使一家传媒能占得市场先机,或稳固地占据市场相当份额。以通俗的话说,就是一家媒体的绝活,是他人难以超越的独家武器。媒体的公信力就是公众对于一家媒体的信任度和忠诚度。公信力和核心竞争力有相合之处,但也有区别:核心竞争力可以是单项的,而公信力是全面的、整体的,一般从以下几条着手:1):新闻真实、及时2):新闻有吸引力,满足受众的需求3):说真话,反映公众的要求、愿望4):敢担当,勇于揭露损害国家、公众利益的不良行为和不法之徒5):有责任心,对受众服务到位传媒业经营的基本路径:一是集约化,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这是任何经营的基本原则。集约化经营就是走内涵发展之路,即合理化整合内部人、才、财、产、供、销的资源,不断开拓资源的利用价值,提高生产率。传媒由集约化走向集团化经营。二是专业化,主要指广播电视针对特定受众设置特定的频道、频率。实行专业化的两大因素:一是受众化、二是由于新技术的采用三是跨媒体、跨行业、跨区域经营。跨媒体即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不同媒体组建成一个集团公司;以资产为纽带,运用市场机制,推动兼并、联合、重组,实行跨媒体、跨行业、跨区域经营。跨区域即跨越国界、跨越同一个国家不同行政区划,在异地开展经营;跨行业即传媒业外的资金、人才大批进入传媒业。三跨经营可以壮大自身实力,迅速占领市场,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三跨”经营的另一个优势是打造一个完整的产值链。
判断题 新闻事业最主要的功能是记载新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