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新媒体的构成要素:(1)新媒体建立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基础之上(2)新媒体在信息的呈现方式上是多媒体(3)新媒体具有全天候和全覆盖的特征(4)新媒体在技术、运营、产品、服务等商业模式上具有创新性(5)新媒体的边界不断变化,呈现出媒介融合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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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新闻记者获取新闻事实应遵循守法原则、伦理原则、正当原则。

判断题 简述媒介批评的内容和方法。(1)媒介批评的含义媒介批评是以传播学理论为基础,按照一定社会和阶级的利益和理想,根据一定的批评标准,对大众传播媒介及其产品——大众文化的是非、善恶、美丑等问题所作的价值判断和理论鉴别。(2)媒介批评的内容①广义的媒介批评是对一切与媒介有关的问题的分析和评判。a.文化层面。这主要是指大众传播媒介与社会、与人类、与科学技术的关系。如传播媒介与人类社会发展的关系、大众传播与社会控制、科学技术的进步对传媒的作用和影响、大众传播的社会功能等。b.本体层面。这是媒介批评的基本范畴。这方面包括传者和受众研究、传播工具研究、传播的内容研究、传播的效果研究等等。c.现象层面。这是指大众传媒生产的产品,传播给受众的各种信息——新闻节目、天气预报、经济信息、文艺节目、商品广告、流行歌曲和时装表演等等。②狭义的媒介批评,是指对大众传播媒介生产的产品,如新闻报道、文艺节目、通俗音乐、商品广告等的批评。(3)媒介批评方法①以评判(evaluation)作为求知的方法。大众传播媒介不是一套“客观的”或中性的事实,而是社会成员主动的创造,其中隐含着信念和目的。因此,在批评大众媒介时,分析和阐明大众媒介所创造的价值与人们生活的关系,为人们提供指导和解释生活的意义。②以解释(interpretation)作为求真的方法。大众媒介产品是意识形态的产品。但大众媒介文化产品的表层往往经过了精美的“包装”,使特定的意识形态被掩埋。批评家揭示与剖析表层信息背后的意义和内在的涵意。目的在于使一般的受众从“意义的消费者”,转变成为“意义的生产者”。③以批判(Criticize)作为求善的方法。本质上,媒介机构是工业与商业的组织,以工厂装配线的方式生产文化产品,目的是扩大利润。批评家从这个角度出发进行批判,以否定性的思考,透视媒介中的物化关系,激起受众独立判断能力,使其避免沦为商品化媒介下的牺牲品。

判断题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三步走”发展战略提出: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

判断题 消息主体的任务?第一、展开导语,使之具体化。1、补足导语中尚未出现的新闻要素;2、将导语中高度概括的事实具体化。第二、补充导语,令主体更丰满。1、补充带有因果性质的材料;2、在导语限定的事实之外,补充一些暗示性的情况。第三、回答读者提出的问题。第四、添加“作料”,令读者兴味不减。1、运用“色彩”;2、打开包袱中的包袱。

判断题 版序——版面排列的先后顺序第一种:多张叠在一起,第一张正面为第一版和最后一版,背面为第二版和倒数第二版第二种:分张依次叠放,第一张为一至四版,第二章为五至八版第三种:分若干版组,第一组由多张叠在一起版序的意义:第一种与第二种版序为自然版序,第三种多版组的版序打破了自然版序,出现多个头版(首页),有利于报纸内容分割,方便读者选择阅读

判断题 新闻正文导语之后的“展开部分”。正文的任务,主要是运用具体的事实有层次地回答、说明、解释或补充导语中提到的问题或事件。消息的正文,是具体展示新闻内容,充分而有力地体现新闻主题的核心部分。因此,环绕新闻主题,选取典型的材料,并加以巧妙的运用、布局和安排,注意表达的条理性和逻辑性,做到层次分明、结构严谨,这是正文写作中必须做好的工作。60

判断题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判断题 试述受众的权力:受众的权利是指作为信息传播接收者的受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享有的各项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和传播制度,我国受众主要拥有以下六种权利:(1)选择权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选择权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在大众传播中,受众面对众多的媒介和信息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口味和自己所能运用的力一式作出自由选择—或喜爱或厌恶,或接受或拒绝,或阅听或观看,没人可以强迫。(2)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3)表达权表达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4)反论权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5)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以往学术界理解受众的监督权,是专指“人民群众运用新闻媒介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而新闻媒介则由党和政府来领导并监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一项权利。(6)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私生活,都有不愿让人知道的私事,也都希望不受打扰,有宁静独处的欲望,法律上也认为这种权利应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