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类型:文体类型是指某一种文体按内容进行的功能分类,不同类型的功能具有不同的报道特色与报道价值。专访按照这个原则主要分为人物专访、问题专访、事件专访三种类型。
相关试题
判断题 电子邮件不能进行一对多的邮件传递,同一邮件一次只能发送给一人。
判断题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判断题 融合新闻生产的采访理论新闻采访是融合新闻生产的前提,是新闻工作者为搜集新闻生产素材而进行的一种职业性的调查研究活动。人们常说:“新闻报道是七分采三分写。”新闻采访在融合新闻写作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没有过硬的新闻采访基本功就写不出好的新闻。每个学新闻的人都很清楚,从事新闻工作的人不仅需要丰富的知识素养、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用的专业技能,而且需要强壮的体魄、良好的人际交往和沟通能力,要“手勤、眼勤、嘴勤、脑勤、腿勤”。一、“五勤”——新闻采访的基础新闻采访被称为记者感觉器官的全方位调动,不是简单的问与答,写与录,而是记者大脑及眼、鼻、口、耳、舌全身感觉器官的同时运作。有经验的老记者们常常将成功的采访过程总结为“五勤”,也就是手勤、眼勤、嘴勤、脑勤、腿勤。还有“六勤”“七勤”之说,也就是在“五勤”的基础上加上“耳勤”,或加上“勤学”和“勤练”。1.手勤——“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手勤更是记者的基本功,所谓“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记”便是记者一项主要工作内容。在新闻采访中记者要勤于记录、快速记录,更要懂得如何记录,知道怎样记重点、难点、疑问点、特色点,怎样将趣闻逸事、生活琐事等都记录或摄录下来。今天的记者无论你是用笔记录、用键盘记录,还是用手机记录、用机器摄录,采访记录的过程等于新闻生产的前期素材采集过程,它将直接决定新闻后期生产的费力程度和新闻产品的最终质量。2.眼勤——炼出“火眼金睛”新闻采访要求记者们都有“火眼金睛”,一走进新闻现场就能发现新闻线索,找到新闻价值。记者们要有一双具有穿透力的敏锐眼睛,能发现身边的新闻。要懂得用眼睛扫描和过滤,目光掠过之处便能迅速捕捉最有价值的新闻素材。他们能掌握看的规律,总是先捕捉动态的再留意静态的,先捕捉宏观的再观察微观的,由近及远,由上而下,由内到外。他们的眼睛就好比一台不断按动快门的照相机,拍摄着新闻现场的一个个鲜活画面。他们还要用心去看.用心去记.将看到、记住的画面转化成为客观的文字;他们还要带着思考去看,思考读者和公众所关注、需要的是什么。3.嘴勤——“多问也是金”新闻采访是沟通交流的职业,要通过人际间的沟通交流搜集和获取新闻素材。因此,如何通过自己的巧妙提问打开对方的“话匣子”,显得十分重要。这些都使得记者的嘴不能闲着。会说话的记者懂得如何拉近与采访对象之间的距离,懂得如何同采访对象建立彼此间的信任关系.懂得如何让新闻当事人据实讲述自己的所见所闻、所作所为和所思所想。而要达到这样的目标,记者嘴巴不勤是办不到的。只有多开口、勤提问,才能得到新闻生产所必需的新闻素材。4.脑勤——勤动脑、多思考脑勤,就是记者的脑子要动得快,要勤动脑、善动脑,懂得自己去独立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而不是人云亦云。孔子说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通过思考拨开新闻的迷雾看到事物的本质,通过思考发现新闻背后的新闻,发掘新闻的潜在价值和深刻的报道内涵。因此,好新闻必然是新闻生产者思想的结晶,没有思考的新闻生产是机械的,也是缺乏新意和价值的。5.腿勤——“好新闻是跑出来的”新闻现场对于新闻报道而言是至关重要的,没有深人第一现场的脚踏实地的采访,没有亲历现场的真切感受,新闻就如同“水中花、镜中月”。那些自己编织、想象出来的新闻现场是经不起推敲和检验的,唯有亲自去听、去看、去核实、去记录,才能获得第一手的新闻素材,才能建立独立的思考和认识,进而生产出生动鲜活的好新闻。“好新闻是跑出来的”,走南闯北、东奔西走是新闻记者们的工作特色,腿勤也就成了好记者的典型特征。在融合新闻采访和生产中,新闻生产者的“五勤”依然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背包记者”“全能记者”马不停蹄地奔波在一个又一个新闻现场,他们操弄着各式各样的先进数码设备,眼观四面,耳听八方,问这问那,精心记录,勤奋采集,积极思考,目的就是完成高质量的报道任务。二、虚拟空间——新闻采访的新场域在传统意义上,新闻采访的“五勤”要求是建立在现实社会的客观基础之上的,它要求记者将自己的全部精力用于新闻采访活动之中,必须深人基层、亲临现场、脚踏实地,要用自己的眼睛看、嘴巴问、耳朵听、脑子想,因为所有的新闻元素都来源于此,需要通过人与人之间实实在在的沟通交流才能获取。但是,在网络传播与社会化媒体迅速崛起的当下,不仅新闻事件的发生时空已经与往日有很大的不同,而且新闻来源、新闻变异、新闻生产也变得越来越多样化,网络虚拟空间中的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短信等也已成为热点新闻的发源地,于是新闻采访的“五勤”要求也必须与时俱进,相应地改变原先的运作姿态和活动方式。2011年6月20日,有一个名叫郭美美的20岁姑娘在新浪微博上突然蹿红,晒豪车、晒别墅、晒名包的她自称是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这个经过新浪微博认证的“红十字会”身份一时间激起了网友的关注,事件的新闻效应在网络虚拟空间中不断发酵。不断聚集的网友关注和讨论、对于红十字会的质疑,以及有人透过各种渠道提供报料,短短几天时间郭美美事件就成了国内媒体争相报道的焦点。直到当年8月事件仍然未能平息,郭美美母女甚至还在宁夏卫视的《解码财经》栏目中接受财经学者郎咸平的专访。更为严重的是,郭美美事件引发的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仍然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期中持续,并直接引起了之后红十字会的相关改革措施。此后,有关方面还提出“要重查郭美美事件”。就是这样一个震动了社会各阶层的重大新闻事件,它的来源竟然是网络虚拟空间中的无知和炫富。在现实社会中这样的新闻或许根本发掘不了,但是在网络空间中来得却是如此容易。虚拟空间是一个信息快速传递的场域,在这个场域中人与人并不做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无论是传播者还是受众都隐藏在网络终端的背后。这使得虚拟空间中的信息交流可以变得更加隐秘、更加随意。更多的人也并不将虚拟空间中的表达等同于现实世界,现实社会中的束缚和压力在这里得到解脱,进而形成了巨大的信息汇集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中自然也包括了新闻信息,甚至包括了很多具有重要价值的新闻信息。因此,在融合新闻生产时代.新闻生产者的“五勤”事实上已经突破了现实社会的局限,勤奋的记者不仅应是现实社会中的活跃者,而且应是虚拟空间中的网络达人。这也就是说,互联网对于记者而言不仅仅是简单的使用,更是要融人生活和工作中去,要对虚拟空间中的新闻信息有敏锐的嗅觉,深谙网络传播之道,知道哪里是网络新闻最有可能出现的地方,它们会首先传播到哪里,造成怎样的影响。同时,网络虚拟空间中的信息虽然是丰富的,参与网络信息交流的也是网络终端背后的个人,但虚拟空间中使用虚拟身份发言,往往并不像现实社会中一样,需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因此,新闻生产者在网络空间中采访获取信息时更要学会判断、懂得甄别。再好的信息素材,只要是杜撰的,就没有任何价值。三、公民记者——新闻采访的新力量在传统的新闻报道中,记者的“勤”是有限度的,新闻生产者不可能无限制地对新闻展开没日没夜的调查和挖掘。作为个体的记者,无论在时间上、精力上,还是在空间上、在新闻生产的视野上,都不可能做到真正的全方位报道和无限制的深度挖掘。个体的限制在客观上造成新闻报道无论在深度上、广度上,抑或角度上,都有其局限性,适度的新闻报道成为新闻生产中的一种必然选择。在实际的新闻报道中,无论新闻生产者多么勤奋地投人工作,都可能岀现新闻采访调查中无法顾及或是疏漏的现象。好的新闻题材往往不可能在一次性报道中完全到位,或是采访不周全、新闻聚焦有偏差,或是受众的兴趣点没有完全找准,新闻的深层次价值尚有挖掘的潜力,这些都成了传统新闻报道方式的局限性。在融合新闻报道时期,原本新闻产品的接受者——受众成了新闻采访调查的热情参与者和新闻产品的积极生产者,他们从传统新闻信息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积极响应者、互动者和传播者。对于那些能够激发他们激情和兴趣的新闻报道,他们主动地投人精力搜集、上传相关新闻信息,他们乐于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时间和精力:有的积极动用自己的资源优势介人到新闻调查和采访中来,并将自己所掌握的内部信息或秘密分享给他人;有的撰写、制作新闻,开始发挥专业新闻生产者所担负的传播职能;还有的在挖掘新闻旧题材和老新闻潜在新闻价值上乐此不疲,同专业新闻工作者较劲。我们不得不承认,公民记者正试图通过对生活原生态接近真实的记录,改变媒体记者和编辑习以为常的新闻视角;试图通过自己的行动对少数媒体垄断者手中的传播权力发起挑战或进行革命;或者试图通过强调个性化表达和个人对社会和自身的关注,显示出对传统新闻学和主流媒介的不屑与嘲讽,进一步强化和推动新闻自由;或者是想通过自己的行动,对社会中的丑恶和不公进行监督和揭露;同时,在处理和报道突发性事件中,公民记者也以自己的神勇和眼线多、信源广、少遗漏的优点,让主流媒体自叹不如。受众的广泛参与使得新闻素材在网络空间中交汇融合越聚越多,分散在网络虚拟空间中的每一个受众都可能成为公民记者。也正因为有越来越多热心的公民记者开始不计酬劳、不辞辛苦地参与新闻的生产过程,为新闻报道提供素材,提供意见建议,或直接参与新闻作品的撰写和制作,才使得融合媒体新闻生产的深度和广度都得到了极大延伸,打开了一个更为广阔的新闻生产空间。面对虚拟空间中的众多可能,无论新闻记者多么勤奋,都不可能预知在无边界的虚拟空间中谁可能成为推进报道的“深喉”。因此,在网络时代,新闻记者不仅要努力调查和采访.还要努力建立自己的网络资源和社会资本,让自己成为零散信息汇聚的中心或网点;要懂得如何运用网络时代的媒体工具,将媒体的号召力和影响力拓展到网络的虚拟空间中,让受众在掌握新闻信息的时候能够通过网络即时与媒体取得联系。
判断题 大众传媒包括报纸、电影、广播、电视这些媒介。
判断题 提问是指运用谈话的方式研究采访对象心理的一种方法,是记者采访活动的主要实施形式,也是关系采访活动成败的关键。提问的主要技能与方法可分为正面提、侧面探、反面激三种形式,还可以分为开放式提问和闭合式提问两类。提问时要注意做到简洁、具体、深刻、间接、自然、节制。提问是记者通过发问和寻求答案与采访对象进行沟通的主要方式。提问质量的优劣、水准的高下,直接关系到新闻采访与写作整体活动的成败。
判断题 简述网络新闻标题的特点。网络新闻标题的特点主要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简洁明了用最简洁的语言最直接地把主要新闻事实说出来,而不必像传统报纸那样,讲究各种修辞表达方式,讲究生动形象、对称有韵味等。因为对于众多网络新闻消费者来说,短时间内尽快获知重要新闻才是最主要目的。(2)一行实题这是网络新闻海量、可存储的特点所决定的。面对互联网络浩如烟海的新闻信息,受众要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新闻标题必须具体实在。一是避免网民因标题太长而分散注意力。二是由于网络新闻在主页上只有标题列表,如果出现虚题,网民可能会不知所云。(3)求新求活标题要富有内涵,要求新求活,努力把一行实题做出报纸多行标题的韵味。尽管网络的特性决定了网络新闻标题必须简练,但它作为吸引网民进一步阅读新闻的门径,必须做到新颖、活泼,充分反映内容来吸引“眼球"。(4)当日最重要的新闻标题应被特殊处理在报纸上,最重要的新闻一般都放在头版头条的位置并加以强势处理。网络新闻主页不具有报纸版次、版位、加框加线等版面编辑语言,但突出强调同样可达到先声夺人的效果。比如,配发新闻照片,辅以大字号加大加粗处理的标题等,使每日新闻都有“焦点”,成为与其他新闻网站竞争的“招牌”。(5)可以一文多题由于网络媒体有二级或三级页面的设置,主页标题一般简洁直接,网页内的文章标题相应地就要提供更多更完整的信息,似乎更接近于传统报纸的标题。从主页醒目简练的标题到网页内更具体明确的标题,到新闻报道的全文,再到相关背景资料和深入分析以及相关链接,层层递进,向读者提供全方位详尽的报道。(6)要尽量避免煽情化网络煽情新闻的标题往往是其卖点所在。因为在网络新闻的发布中,由于信息容量极大,而且网络新闻的非线性传播模式又不同于平面媒体,新闻在网页中往往是以标题的样式出现,只有受众对此标题感兴趣,才会点击观看详细内容,浏览相关的内容,所以网络新闻的标题就显得格外重要。因此,不少媒体在编辑制作标题时,就加入了刺激受众“眼球”的信息,以增强新闻的吸引力。这种挂羊头卖狗肉式的标题无疑会破坏读者再次阅读的热情,因此应该尽量避免煽情化。
判断题 简析新闻确认的注意事项一、要有全面的观点1.不能只看到稿件中积极的一面,而忽视了其中可能存在的消极的一面。2.不能只看到新闻消极的一面,而忽视了其中可能转化的积极的一面。二、要有平衡的观点1.地区、领域、行业及其各构成要素的平衡。2.肯定与否定的平衡。先进的、积极的因素是主要的,但也不能放弃对那些落后的、消极的因素展开必要的批评。但也要注意普遍性与针对性和时机性,加强建设意识。既要突出报道的重点,又要兼顾报道之间的平衡。它最终是通过版面和节目体现出来。
判断题 受众的权利是指作为信息传播接收者的受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享有的各项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和传播制度,我国受众主要拥有以下六种权利:(1)选择权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选择权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在大众传播中,受众面对众多的媒介和信息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口味和自己所能运用的力一式作出自由选择—或喜爱或厌恶,或接受或拒绝,或阅听或观看,没人可以强迫。(2)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3)表达权表达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4)反论权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5)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以往学术界理解受众的监督权,是专指“人民群众运用新闻媒介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而新闻媒介则由党和政府来领导并监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一项权利。(6)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私生活,都有不愿让人知道的私事,也都希望不受打扰,有宁静独处的欲望,法律上也认为这种权利应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