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除危害国家安全、保密等特殊原因外,新闻报道应标明采访对象的身份,避免使用权威人士、有关人士、消息人士等匿名新闻消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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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判断题 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一套完善的新闻法,专门规定新闻传播中的一系列报道活动。()

判断题 群众性原则:群众性原则是指报刊、广播、电规、网站在新闻活动中于人民群众发生的现实联系,是人民群众的生活、斗争及其根本利益通过新闻手段的反映。群众性原则的主要内容为:①加强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成为党和人民之间的桥梁;②代表和维护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与违反人民群众利益的思想和行为做坚决斗争;③反映人民群众的生活和斗争,表达人民的呼声与要求;④坚持“群众办报”方针,用各种方式组织人民群众参加新闻工作。新闻传播业的群众性包括三层含义主要是指在内容上,新闻业应该尽量满足群众的需要;在工作路线上,新闻工作应该走群众路线,坚持全党办报、群众办报;在形式上新闻、评论的表现形式应该尽量为群众所喜闻乐见。

判断题 换位思考就是发散思维的常见表现形式。()

判断题 微信自裂变效果最好的是活动推动。

判断题 焦距:光线穿过透镜汇聚成焦点,焦点至镜头中心的距离即为该镜头的焦距。

判断题 《红色中华》:《红色中华》1931年12月11日创刊于江西瑞金,最初是中央工农民主政府的机关报,后来改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工农民主政府、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联合机关报。该报在一般情况下也只有几个人;"1933年不1934年,是《红色中华》工作兴旺时期,人员多时有过10余人,除了编委会5人之外,管通讯来稿的1人,校对1人,发行1人,文书1人,以及几个机关行政人员。当时没有专职的记者,报刊上刊出的‘记者’实际上就是编委会的成员”。

判断题 新闻记者的隐性采访一、隐性采访的概述(一)隐性采访的涵义隐性采访是指记者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和采访目的,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偷拍、偷录或亲身感受的方式对新闻事实(事件)进行的采访。(二)隐性采访的特征隐性采访是有条件的。出发点的积极意义。要冒一定的风险。(三)隐性采访的类型体验式采访:记者不暴露身份和目的,而作为社会普通公众去获取有关信息的采访方式伪装式采访:记者以隐去真实身份的方法,隐藏采访目的,以获取所需信息的采访方式。(四)隐性采访的重要手段——偷拍、偷录(五)隐性采访适用的新闻报道类型1.揭露或批评性报道2.亲身感受型报道二、隐性采访的方法和程序八条(一)寻找线索和线人1.新闻职业线人2.新闻事实的知情者(公开身份的知情者、匿名的知情者)3.记者的社会网络(二)在采访前确立某种假设⒈提出假设的重要性为记者提供明确的思路,指明调查的方向。方便记者与编辑部门负责人沟通。帮助记者判断线索的新闻价值。⒉对假设的初步求证在隐性采访过程中,对假设的初步核实应当尽快完成,以判断究竟有几分把握可以证明这个假设。3.证实与证伪(三)周密地考虑各种应当考虑的问题1.确定利害关系。2.安排采访的先后顺序。3.资料搜集。4.确定调查的价值。(四)确定被采访者之间的利害关系(五)贴身暗访1.假造一个不易被察觉并且便于进行暗访的身份。2.进入暗访的地区,寻找、接近暗访对象,取得他们的信任。⑴要对被暗访者显示出不可抗拒的利益吸引力。⑵要表现自己是“业内人士”,对这一行很精通。⑶要镇定自若,有时候还要欲擒故纵。3.套取所需要的情况,以证实自己事前的假设。(六)获取必要证据1.必要性证明报道的真实性应对新闻报道所引发的法律纠纷2.合法证据:采访笔记、录音、录像带以及照片、各种书证、实物证据、文件资料的原件、副本、复印件、抄件等。■采访笔记准确记录下可能作为直接引语的原话,并忠实表达采访对象的意见,保证采访笔记的真实性。采访结束应请采访对象在笔记上签字。■录音机和设想设备如果事关重大,应考虑用录音机和设想设备,录音和录像要比采访笔记更有可靠性■照相机对于现场场景以及无法带回的证物来说,拍下照片是最好的选择。它可以辅助采访笔记,增强说服力。■书证与物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和图画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和物品。物证是指能够证明事实的物品和痕迹。(七)隐性采访中的观察1.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在写作中赋予报道以无限丰富的色彩和质感。2.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帮助记者去伪存真。3.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让记者探知采访对象的心理变化,及时作出应对。(八)对所获取的证据进行司法甄别A级证据(可信度最高)公开的资料、政府文件、档案馆记录、法庭调查报告、警方档案、传统媒体网站、网络数据库和重要的FTP服务器。B级证据(可信度略差)私人的、非公开的资料,在门户网站、商业网站搜索得C级证据(可信度最差)采访对象的口头叙述,来自聊天室和BBS的匿名信息。如何判断采访对象口述的可信度区分采访对象的动机。通过其他信息源求证。提供消息的人是否愿意说出自己的名字。如何鉴别伪证(1)采访对象陈述的情况是根据道听途说或谣传得来的,且多方查证无法证明属实。(2)采访对象提供的消息是通过自己毫无根据的分析、推测和想象得出的结论。(3)证词的明确程度不高,含糊其辞,模棱两可,或者证言内容不够具体,缺乏应有的细节。(4)证言本身自相矛盾,前后不能连贯,漏洞百出,或在两三次采访中证言不一致,出现明显偏差。(5)与科学公理和普遍常识明显相悖。(6)采访对象有幻象型性格,容易自我暗示;或有偏执型性格而极端自负;抑或性格软弱,容易受他人影响而陈述失实证言。(7)证据的内容与其他大多数证据的证明结果相悖,则多数伪证。(8)若一对相关证据的证明意义完全相反,则其中必有一伪。(9)几个采访对象的证词完全相同,甚至连遣词造句都分毫不差,要考虑串供的可能性。(10)经过鉴定和勘验,确认提供的证言和证据不符实。三、隐性采访的法律道德风险(一)关于隐性采访是非的争论1.完全赞同记者使用隐性采访这一采访形式。2.反对记者使用隐性采访。3.对于隐性采访持中立的态度,只有在无法或不能公开采访,或者在正常采访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特定情况下,才能考虑使用。(二)隐性采访的道德界线(理解关于隐性采访在道德层面上的问题)1.在隐性采访中记者身份的扮演应有严格的限制✪记者不能装扮成国家公务人员借行使公务获取新闻。✪记者不应装扮成违法犯罪之徒。✪记者装扮不能改变其固有的自然性别角色,而深入到另一个性别世界中采访。2.隐性采访中严禁任何“诱导”3.隐性采访不能干扰公共生活和秩序(三)隐性采访的法律问题1.隐性采访与侵犯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权的核心,侵害人格尊严就是侵害人格权。✪镜头不能丑化采访对象,更不能出现带有侮辱性的画面。2.隐性采访与侵犯隐私权⑴隐私的要件:一是与社会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私事,即所谓“私”;二是本人不愿为他人知悉或受他人干预,即所谓“隐”。⑵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进行支配的具体人格权。⑶采访场合对隐私权的影响公共场合、非公众场合案例:迪特曼诉《时代》公司⑷隐性采访侵害隐私权抗辩事由抗辩事由之一:公众知情权。知情权即知的权利,也称作知悉权、了解权,其基本含义就是公民有权知道他应当知道的事情,国家应当最大限度的确认和保障公民知悉、获取信息的权利,尤其是政务信息的权利。抗辩事由之二:基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是一个正当的抗辩事由。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法律准许使用他人的肖像,准许将他人的个人信息和活动公之于众。抗辩事由之三:公众人物。公众人物的一般理解应是著名、知名度高、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众所周知的人物。3.隐性采访与侵犯名誉权■新闻侵害名誉权有四个构成要件:①名誉受损的事实;②违法行为;③因果关系;④主观过错。■隐性采访侵犯名誉权的应对①严格把握真实性原则,做到内容真实。②公正评论:第一是出于公众利益发表了意见;第二,是基于一定的事实发表了意见;第三,所发表的意见一定要很客观,不带有个人感情上的色彩;第四,就是不具有恶意。4.隐性采访与侵犯肖像权注意:在记者拍照或电视台摄像的过程中,有时候画面背景的选择稍不注意就有可能侵犯不相干人的肖像权。5.隐性采访与刑事犯罪

判断题 记者在新闻报道策划中的位置和作用是怎样的记者在新闻报道策划中的位置和作用如下所述:(1)新闻报道策划中的位置:实施者与参与者新闻报道策划的主佑体是多局次的:①总编辑策划“总编辑就是总策划”,实际情况就是如此,也应该如此。总编辑要重点抓带全局性的策划。总编辑多出主意,多想办法,精心策划,抓好策划,就能更好地调动编辑记者做好工作的积极性,新闻媒体就会出现一个新面貌。现在多数新闻报道策划来自总编辑,总编辑起主导何用,这是正常现象。②部主任策划,包括部门编辑策划要办好报纸、广播、电视、通讯社,光有总编辑的策划是不够的,还要调动部主任、编辑的积极性,搞好部门报道工作的策划。③记者策划总编辑、部主任、编辑在报道层面的策划,最终要通过记者的采写工作去实现。在这一点上,记者是新闻报道策划的实施者。但是记者不应该只是充当策划实施者的角色,他还应该是策划的参与者,是策划主体的一个层次。既是策划的实施者,又是策划的参与者,这就是即者在新闻报道策划中的位置。记者直接接触社会,接触各行各业,接触广大群众,触动他“灵感”的事物多,机会多,他应该有所策划,也能够策划。(2)作为实施者和参与者的作用记者在新闻报道策划中,既是实施者,又是参与者,这种双重身份,要求他在两方面发挥作用。一斱面努力去完成总编辑和部主任有关新闻报道的策划;另一方面,开动脑筋,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抓住有意义的主题,精心策划,同时又关心全局,对整个媒体的新闻报道策划提出积极建议。记者无论是作为策划的实施者,还是何为策划的参与者,都是可以发挥大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