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传播革命的基本特征
去中心化---再中心化
1、去中心化是指互联网技术本质上是以个人为中心的传播技术,具有天然的反中心倾向。
原因:
互联网技术特点
传播资源泛社会化
传播权力全民化
结果:国家组织与治理能力受到挑战
2、再中心化是指网络信息离散后又重聚的特征。
原因:
信息过量,公民寻找代理人
互联网打破原有组织结构,重塑行动,话语,舆论中心
3、“去中心化——再中心化”表现:
1.意见领袖阶层崛起,重塑思想中心。精力旺盛,拥有广泛社会资源,具有公共关怀
2.社会关系重新洗牌,重构行动中心。“强关系”“弱关系”
3.话语空间拓展,重建舆论中心。打破主流媒体的单一话语空间,重塑一个新的依托于网络的“公共舆论”中心。二元:虚拟与现实,官方与民间,公民行动与高层决策。
相关试题
判断题 传统的新闻生产模式是一个链态的线性模式,并且这个模式是封闭的。
判断题 发散性思维,又称扩散性思维、辐射性思维、求异思维。它是一种从不同的方向、途径和角度去设想,探求多种答案,最终使问题获得圆满解决的思维方法。发散性思维的特点是:充分发挥人的想象力,空破原有的知识圈,从一点向四面八方想开去,并通过知识、观念的重新组合,寻找更新更多的设想,答案或方法。发散思维是一种重要的创造性思维、具有流畅性、多端性、灵活性、新颖性和精细性等特点。发散性思维是记者采写活动中运用得最广的一种思维,首先对记者发现新闻线索,进行新闻策划很有帮助。
判断题 比较两家经济类报纸在受众定位、内容设置方面的异同。《经济日报》与《经济观察报》同为经济类专业媒体,以报道经济生活为主要任务,以关注国家和世界经济发展的读者为自己的受众。但根据各自媒介功能的不同,又在各自笼统的受众定位、内容设置上做了进一步的细分。(1)受众定位的异同作为由国务院创办、中央宣传部直接管理和领寻的一份报纸,《经济日报》向来定位为“中央级以经济宣传报道为主的综合性大报”,是党和政府关于经济信息最权威的新闻发布与宣传窗口。这样的媒介功能决定了《经济日报》的受众定位是:更加关注国家和世界经济贸易的宏观发展,时刻紧盯我国政府部门关于经济发展各种政策、路线和方针的变化,以此来保证自己日常的经济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与国家经济发展的多趋势相吻合的一个读者群。这个读者群的构成主体主要为国家各级政府部门的公务员、各大型企业的中高层领导以及对国家宏观经济密切关注的人士。而作为在竞争激烈的报刊市场上以财经内容为主要报道题材的一支新军,《经济观察报》不再追求面面俱到的读者群,而是将读者对象层层细分、逐步筛选,最终把报纸的品牌明确定位于中国本土具备最令人心动的现实消费能力的高端读者,即有财富、有权力、有思想、有未来的青年工商企业者和有志加入经济领域的青年学生。(2)内容设置的异同作为中央级以经济宣传报道为主的综合性大报,《经济日报》更加侧重于内容的权威性、真实性、全面性与综合性,着重余对国家宏观经济发展与行业发展多方面、多局次报道,既有新闻性消息,又不乏解释性报道和深度报道。面对激烈的报业竞争,它以综合性应对专业性,以全国性、全球性应对区域性,以原则报道应对大规模“信息批发”和“信息复制”,以新闻化应对杂志化,以权威和深度应对海量和时效。而《经济观察报》拥有一个明显年轻化、新锐化的读者群,因此其内容不像传统的经济类报纸那样以报道市场和政府的某一动态为主,而是把更主要的报道力量延伸到和市场最前沿紧密相兰的资本、产业、技术、管理、人才等多个方面,并联系政治和国际方面的相关点,直至将内容扩展到其主流读者群的生活方式上去。内容设置具有明显的时尚化、年轻化、个性化、新锐化的特点。
判断题 固定画面的画框是静止不动的,但它的拍摄主体可以动。(画框、被摄主体)
判断题 数字报业与传统报业有哪些区别1全天候与全覆盖2全媒体与兼容性3互动性与共享性4多元化与集约化
判断题 新闻采访中的提问方法提问,是记者运用对话与采访对象进行沟通的主要方式。一、采访提问面临的诸多难题1.记者的采访活动有着强烈的目的性,每次都有所不同,没有固定不变的模式。2.采访对象的情况极为复杂。3.采访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新的线索,也随时可能冒出新的问题。二、提问的类型(各自的有缺、用途)1.开放式提问所谓开放式提问,指所提问题比较笼统,采访对象的回答范围广泛、发挥余地较大的提问方式。优点:采访对象可以很随意地回答,发挥的空间比较大。对于记者来说,这种提问也比较省力,且问完后,有一定的喘息时间,缓和采访的气氛。缺点:不利于挖掘关键性材料。用途:一般主要用于访问的开头,以便形成融洽自如的采访气氛,在采访过程中也可作为一种过渡和调节的手段。2.闭合式提问所谓闭合式提问,指所提问题比较具体,采访对象的回答范围狭小,指向性强的提问方式。优点:比较尖锐,锋芒毕露,容易从对方的回答中得到实质性的材料,深入采访往往是要靠闭合性提问完成的。缺点:气氛往往比较严肃、紧张,记者提这类问题较吃力,必须事先掌握大量的材料。用途:一般适于层层追问、深入突破、证实事实等。三、提问的方法1.正面问。正面提出问题,开门见山地提出问题,不拐弯抹角。2.侧面探。记者不便从正面提出问题,而是从侧面入手,或者绕个弯子,提些表面看来与访问内容无关的问题,以引发采访对象谈出真实情况的一种提问方式。3.反面激。从逆向提问,通过一定强度刺激的问题,激起采访对象由“要我谈”变成“我要谈”,从而打开采访通道。4.设问法。记者提出一些假设性问题,或者明知故问,以使采访对象放松戒备,或引发采访对象思考、回答,从而获得或证实原已初步掌握但又没有肯定的情况。四、始终掌握采访提问主动权(一)明确提问目标1.新闻文体对确定提问目标的影响。2.记者新闻价值观对确定提问目标的影响。3.不同目标受众群体对确定提问目标的影响。(二)创造良好的对话环境用合适的方式拉近与采访对象之间的心理距离。把整个对话有效地控制在较短的时间范围内。(三)通过追问挖掘事实的新闻价值五、审时度势地问出精彩问题(一)不同采访题材所要求的不同提问方法采访题材符合采访对象的利益或价值观:提问可以使正面的、直接的,只要循序渐进、理顺逻辑即可。采访题材不符合采访对象的利益或价值观:采取旁敲侧击甚至利用采访对象谈话漏洞进行提问。旁敲侧击抓住采访对象谈话的漏洞(二)针对不同阶层的采访对象的不同提问方法1.平视强势群体:在进行采访时,记者要消除面对强势群体的紧张感,提问宜直接、切中要害,必要时可以使用一些尖锐和敏感的问题,以得到对方的尊重。2.尊重弱势群体:对这一群体,记者的提问应当以尊重关怀为基调,问题委婉、谦和,避免提过于尖锐和敏感的问题。3.与一般群体的沟通:面对这些群体,记者提问宜直接明确,多用交流切磋的口吻。六、采访提问中应注意的问题(一)注意提问的逻辑性(二)提问力求简洁明确(三)提问有具体的指向性(四)采访提问的引导艺术(五)避免说外行话
判断题 “沉默的螺旋”(thespiralofsilence)理论由德国社会学家诺依曼于1974年首次提出,1980年在《沉默的螺旋:舆论——我们社会的皮肤》中给予全面的概括。(1)二个命题①个人意见的表明是一个社会心理过程。个人在表明观点前要对周围的意见环境进行观察,当发现自己属于“多数”或“优势”意见时,便倾向于积极大胆地表明自己的观点;当发现自己属于“少数”或“劣势”意见时,一般就会屈于环境压力而转向“沉默”或者附和。②意见的表明和“沉默”的扩散是一个螺旋式的社会传播过程。一方的沉默造成另一方的意见增势,受群体压力而改变态度的人越来越多,使得优势意见越来越强,迫使更多持不同意见的人继续保持沉默或转变态度追随支配意见。③大众传播通过营造“意见环境”来制约影响舆论。诺依曼认为,传播媒介对人们的环境认知活动产生影响的因素有三个:a.多数传媒的报道内容具有高度的类似性(产生“共鸣效果”);b.同类信息的传达活动在时间上具有持续性和重复性(产生“累积效果”);c.媒介信息的抵达范围具有空前的广泛性(产生“遍在效果”)。(2)理论要点①舆论的形成是大众传播、人际传播和人们对“意见环境”的认知心理三者相互作用的结果。②经大众传媒强调提示的意见由于具有公开性和传播的广泛性,容易被当做“多数”或“优势”意见所认知。③这种环境认知所带来的压力或安全感,会引起人际接触中的“劣势意见的沉默”和“优势意见的大声疾呼”的螺旋式扩展过程,并导致社会生活中占压倒优势的“多数意见”——舆论的诞生。
判断题 新闻法规对新闻媒介的社会控制有四种正规的途径:(1)司法控制(国家以法律来监控新闻媒介);(2)行政控制(行政部门以各种规定,税收来控制新闻媒介);(3)资本控制(大公司垄断新闻市场,使新来者难以介入);(4)媒介的自律。世界上任何国家,对新闻媒介最具威慑的社会控制是来自公众,即公众乐于还是拒绝接受媒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新闻媒介的管理采取法律形式。新闻法规是国家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一、新闻法规:1)新闻法规是国家对新闻媒介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2)世界各国的新闻法规有三种形式:一是以立法的形式正式颁布的《新闻法》(欧洲大多数国家都采取此种形式,其特点是法院审理案件只能服从和依据《新闻法》);二是以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判例为标准来审理案件,即判例法,而没有成文的新闻法(如美国和英国);三是有些国家并没有单独成文的新闻法,而是把新闻法规的有关条文写入《宪法》,《民法》,《刑法》以及其他的专用法律条款中。3)无论采取哪种形式,新闻法规所要处理的核心问题都是:保护新闻自由,同时防止滥用新闻自由。从而在确保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鼓励新闻媒体满足公众需要,促进国家需要。二、为防止滥用新闻自由危害国家和公众,各国的新闻法规对新闻报道和评论作了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包括:国家安全法,诽谤法和隐私法。1、国家安全法——新闻媒介不得以任何形式危害国家安全。2、关于新闻诽谤:各国涉及面最广、案情最为复杂,也是令新闻界、司法界最挠头的案件。“不准利用新闻媒介诽谤他人”是任何国家新闻法规必备的条文。(1)、什么是诽谤?“无确凿的证据而散布对他人不真实的事实并损害他人的名誉”。(来自美国法律研究会编辑的《法律的重述》。)(2)、诽谤的对象(一般有三种):一是个人,二是某个特定团体,三是企事业单位所生产的产品。(3)、在西方国家,诽谤罪的确认通行的标准,一般有四个条件:一是特定的对象,可以让他人确定的对象,不是泛指;二是歪曲,夸大,捏造事实;三是必须含有恶意;四是公开传播,造成对象的名誉损害。(4)、在中国,诽谤罪称作新闻侵权(又称作侵害名誉罪)。判定新闻媒介侵害名誉权的主要标准:一是看报道是否真实,二是看是否有借机诽谤诋毁的内容。(5)、防止触犯诽谤罪的最主要手段:真实性。在确认诽谤罪时,新闻真实是否定诽谤罪的最有力的辩护措施。3、关于隐私权(1)、何谓隐私权?隐私权是“不被干涉的权利;免于被不正当地公开的权利……个人或组织如果愿意,可使他本人和他的财产不受公众监视的权利”(英国的《法律大辞典》)。(2)确认犯隐私罪的武器——在确认诽谤罪时,真实性是防止触犯诽谤罪的最强大的武器;但在确认隐私罪时,真实不起作用,唯一能起作用的是“新闻价值”。法院在判决时,常以传播内容是否有新闻价值作为决定性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