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对议程设置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改革开放之前,传统媒体一统天下,享有信息的发布权和传播权,在传播过程中处于主动地位,受众只能被动的接受信息而无选择的余地。而在网络传播中受众的自主性和互动性大大增强,同时,网络中多元的传播方式,传播权的泛华,使得传播媒体中议程设置理论的基础被打破,互联网传播背景下的传播模式中议程设置理论在保有原来特点的基础上,又呈现出一些新的影响:
1.联网作为新兴媒介,具有传播速度快,信息量大等特点。它强大的实效性和丰富的内容以及互联网移动终端的便捷性,使它成为人们获得信息的最主要来源,从而为公众实行议程设置提供的基础。公民的“近用权”获得进一步实现。网民既是多元化传播者(草根记者)又是受众。公众可以利用微博等交流平台(公共领域)发表言论,自发形成真正代表网民意见的舆论。公众议程反推传统媒介的媒介议程影响,从而扩大该议题的影响力,形成震荡。因此,网络媒介传播者的多元化使得议程设置泛化,网民可以主动发布信息。同时,公众通过网友转发、评论而扩大影响力,自发形成公众议程更能代表网民的整体利益。因此,互联网中以公众为主体的议程设置,更能代表公众的真实意见和需求,从而扩大议题的影响力。
2.议程设置的议题多元化摆脱了传统媒体的限制性因素,在网络这个充斥着无限信息的熔炉中,既有严肃的政治新闻又有轻松的娱乐话题;既有专家学术交流又有草根文化流行,传播主体的多样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传播议题的广泛性和多元化,争辩的话题不断拓展使得网友讨论的议题不断衍生变化,从而使网络议题更为丰富多彩。
3.互联网媒介设置方式多渠道。由于网络报道不受时间、版面的限制,时效快,表现形式多样且互动性强,网络媒体可结合这些优势运用新闻各种题材及背景资料,调用文字、图片、声音、视频等多种表现形式进行全方位的,深入的报道,即通过议程设置专题来为受众设置议程。如今年八月的里约奥运会,多家网络媒体进行实时全方位的报道,直接为受众设置了议程。
4.互联网兼具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的功能。根据创新扩散理论,人际传播比大众传播说服力高,因此互联网传播比大众传播的说服力高。在群体压力和群体规范的条件下,受众由于孤立的恐惧而被迫改变态度,从而与群体态度保持一致。从而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5.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议程相互转化。网络时代的议程由传统媒体议程与网络媒体议程交织成网络。从而媒介舆论和公众舆论也比较容易产生共振,缩短形成社会舆论的时间。网络的热点议题会引起传统媒介的关注,从而进入传统媒介议程设置的视野范围。而网民出于对信息获取的需要,对信息进行筛选,以转发和评论的方式在网络上进行二次传播,从而弥补了网络传播中把关人的缺失,从而使信息传播更加流畅。
6.网络议程设置的全球化趋向,导致本属于某个国家的议程得以在全球传播,形成全球网络中的公共议程,并可能对少数发展中国家的信息霸权造成挑战。因此提高我国的文化软实力和网络媒体的议程设置能力成为实现“中国梦”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总之,网络所具有的强大的传播能力使其在医生设置方面拥有巨大的潜在力量,尽管网络的局限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议程设置的把关缺失和监管盲区,但其逐步提高的社会影响力却不容小觑。
相关试题
判断题 驻外记者是指受编辑部派遣,常驻国外采访的记者。驻外记者负责对所驻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等各方面的新闻进行采访和报道,以促进国际间信息交流和沟通,满组广大群众了解天下大事需求。驻外记者还要承担对外宣传的任务,即通过自己的社会交往和报道工作,对外宣传本国的形象和成就。驻外记者的工作就是了解别人、宣传自己、增进友谊。
判断题 2013年1月1日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个人信息保护得到强化,这增大了媒体从司法机关获得案件信息的难度。
判断题 什么是“二元化”新闻传播体制?(1)二元化新闻传播体制是指新闻传播事业史上一种独特的新闻传播体制,最典型的代表是德国和日本。“二元”结构,最为简略的概括是传统因素与现代因素对立和并存的社会结构。具体到这两个国家中,就是以往的封建因素和近代的资本因素在这两个国家近代历史中长期并存与对立的现象。(2)日本和德国的一元社会结构,特别是一元君主立宪政体,对两国近代新闻传播事业根本性质、基本职能的确立及发展的未来方向起到了决定性的制约作用,并使得两国的新闻传播事业体系也深深地打上了“二元”结构及“二元”因素的特征烙印,从而成长为不同于正统欧美诸国的另一种近代新闻传播事业类型,即二元化新闻传播体制。(3)日本和德国的近代新闻传播事业“二元”体制实际上是一种介乎封建集权与资本主义市场体制之间的半集权、半市场自由化的新闻传播体制,其中,集权的因素以政治系统的形式占据着主导性的支配地位。它的特殊的质、特殊的点就在于这种体制所包含的“二元”结构、因素及其一系列的历史化外显。(4)“二元”化新闻传播体制展现为一种矛盾的割裂,政治集权化与经济市场化的对应,即新闻传媒的政治上“一个声音”和经营上的自由放任,而这种割裂又被强制性地包容在一个奇怪的体制内。一方面,统治者允许甚至鼓励新闻传播媒介在不伤害国家根本体制、保持社会稳定秩序的前提下去赚钱赢利、搞“黄色新闻”、确定新闻本位和先进的企业经营方式;另一方面,又通过一系列严厉的法规、强大的国家机器来防止传播界“越轨犯规”,并强烈要求传播事业为国家和社会提供“有益的贡献”。(5)从资本的元素来看,它来自于社会现实生活中日益强大的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传播界强烈要求也实行西力一的资产阶级新闻传播理论,以实现新闻传播媒介的独立地位和经营需求。这种要求的外在表现集中体现在“新闻自由”的追求和传播媒介营利观的确定,传播媒介不愿意作为国家的一种工具,而强烈要求它独立于国家政权系统之外,作为一种社会的中介和舆论监督机构,强烈要求传播界有充分的自由来制造和销售新闻商品,以满足社会公众对信息的需求和自身赢利目标的实现。(6)从封建元素来看,它的存在也来自于深厚的历史传统和社会现实的存在。天皇权威、封建等级、藩阀财团、官僚元老、武士阶层、军部势力等,这一系列社会封建集权因素反映到新闻传播事业领域之中,必然构成了一种残缺但却又有力的集权主义强控机制。资本的生殖、经济的繁荣、国力的强盛是统治集团所强烈需要的,而市场经济随之派生的资本的自由、资本的社会本位却是统治者所极力压抑、打击、控制的。这就是日本和德国近代统治者始终抓住超经济的国家统治权力和专政工具不放,对社会体制内新闻传播事业的自由主义倾向实施严酷打击、限制矫正政策的根本原因,也是这两个国家产生“二元”化传播体制的根本原因所在。(7)处于“二元”因素夹缝中的日本、德国近代传播事业最终形成了一种既有较为隐蔽的集权主义原则和控制方式,又能容纳资本主义市场元素某些内容的独特的新闻传播事业体制,这就是一种残缺的、隐蔽的、但又强大的封建集权主义和虚假的、歪曲的、片面的自由主义的奇特组合——“二元”化结构、“二元”化元素并存的新闻传播事业体制。
判断题 编辑若发现新闻报道求证过程有问题.证据不足,为了时效性先发稿,日后再更正。
判断题 电视节目中的声音是可以描写和烘托环境气氛的
判断题 申报的改革与史量才之死:1912年由史量才接办之后厉行改革,更新设备,重视经营和广告,曾出《自由谈》副刊,并聘请著名报人黄远生,邵飘萍等人为《申报》特派记者起初申报只重视经营,在政治上较为保守,从九一八事变之后,在史量才的主持之下转向抗日立场,抨击国民党当局的不抵抗政策,引起国民党当局的嫉恨,在实施拉拢利诱等办法失败之后,于1934年派特务刺杀了史量才。史量才的遇刺充分暴露了国民党统治的黑暗残暴。引起全国的愤怒不满,上海五年多人出席史量才追悼会。
判断题 版式:版式是指版面的基本形式,是版面在特定的报型中,通过版面区域功能划分及稿件布局结构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的模式。版式作为版面编辑的相对稳定的模式,具有规范版面编排、指导日常版面编辑业务的作用。在办报实践中,版式变化需要慎重,它是报纸改版的一部分。改版既包括报纸内容结构的改变,也包括版面形象的变革。决定版式的最基本的要素有:报型、版心及基本栏设计,版面各区域的功能分布和稿件的布局结构。
判断题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有哪几类内容是报纸上禁止刊载的?结合稿件的分析,举出其中违反政策、法律和道德规范的实例。(1)禁止刊载的内容主要有:第一类,属于危害国家和社会方面的:①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煽动推翻无产阶级的政权和呾社会主义制度的;②主张分裂祖国和破坏民族团结的;③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的;④煽动群众抗拒、破坏国家法令的实施的;⑤传播谣言的;⑥传播淫秽的;⑦传播犯罪方法、教唆犯罪的;③泄露国家机密的。第二类,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①诽谤一一故意捏造事实,羞辱他人的;②侮辱一一故意用下流语言,羞辱他人的;③侵犯隐私权一一未经本人同意,公布私人生活方面的秘密,如公布他人的信件、日记等。(2)分析稿件时,除注意不得刊登法侓所禁载的内容外,还应注意稿件对法侓的运用是否正确。在返方面,帯见的错误有四类。①混淆各司法机关的职责如:”XX市依法处罚18个违法犯罪分子。经检察机关批准,分别予以逮捕、劳劢教养和拘留的处分“,其实只有逮捕须经过检察院批准(《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其他两项的批准权力都不属于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多嫌疑分子决定可以先行拘留的是公安机关;根据《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劳动教养由民政、公安、劳动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②各项法侓的运用范围把握不准例如:拘役和留、罚金与罚款本来是用于处罚不同对象的,有些来稿中常常将其混淆。有的稿件写到XXX因触犯刑法受到拘留XX天的罚。其实拘留分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等几种。刑事拘留是对于触犯刑法的人临时性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行政拘留则是对于未极成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所采取行政处罚。两者适用范围完全不同。前面一例中把逮捕、劳动教养和拘留统统称作“处分”,也是混淆了法侓的适用范围,三者既不是刑事处分,也不是行政处分。逮捕同刑事拘留一样,都是属于一种短期内的强制措施,劳动教养和行政拘留一样,都是属于一种刑事处罚。这种不同的司法用词,表明了不同的适用范围,不能混淆。③对于量刑不当的做法予以肯定有些犯罪分子按照法侓本应受严厉的处罚,但由于量刑不当,理较轻。有些来稿仍称犯罪分子受到了“严肃处理”。对于这种“严肃处理不严肃”的现象,显然不能正面加以宣扬,编辑分析稿件时对此要保持头脑清醒。④不符合法侓程序有篇稿件写某地判处一死刑案件,从破案预审、起诉到宣判,只用了8天,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起诉书送交被告10天才能开庭,判决后还有10天的上诉期。即使是从快办案,审结一起死刑案件,8天也是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