荧屏评论性新闻为何发展很快?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我国五彩缤纷的荧屏上,评论性节和谈话类节口方兴未,从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对话”等栏目的开播,到各地方电视台的焦点、热点板块节目的面世,各具特色的评论性节目相继荟萃一堂,一时间形成千姿百态、异彩纷呈的景观。这根植于上世纪90年代社会转型期中国大众的一种价值取向。
(1)人们的思想观点长期没有机会在公共场合得到沟通、碰撞和理解,如今有这个平台,可展示不同层面人们的看法和个性观点,就此自然而然地被卷入屏幕上的种种交流活动中。
(2)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商品大潮的节节进逼,人们的价值追求越来越多元化,在审美取向上则是趋于个人化和平民化。观众开始有对娱乐、幽默、轻松节目的需求,并希望在节目中能找到一个参与其中表达自我的位置。因而,这类评论性节目一推出,就以鲜明的特色吸引着观众,受到各方面的关注,同时促进新闻节目质量的提高。
相关试题
判断题 罪犯是社会的败类,相关报道中可以用“恶霸”、“禽兽”、“出生”等词语。(×)
判断题 党性寓于人民性之中,人民性体现在党性之中。
判断题 立意:作者对所评过的事物或问题提出自己的想法,表达自己的见解。意在文先,可以说一篇新闻评论的好坏在作者动笔前就决定了。(1)真。(2)高。所谓立意要高,主要是指对于特别重大的评论选题要高屋建瓴。①要对所评论的事件有透彻的了解,对其可能性的影响有基本的把握,对各方面的舆论期待有满足的可能。②行文风格要大气磅礴,不汲于平常小事和细枝末节,不沉湎于繁琐论证。(3)深。深指新闻评论的立意要深刻、透彻,要有逻辑的严密性。(4)切。切指新闻评论要符合时代的要求,符合人民的愿望。①新闻评论的立意要切合时代的发展。②新闻评论的立意要反映人民的愿望,表达群众的心声。③新闻评论的立意要反映生活实际。(4)新。①题材新②角度新③观点新④论述新⑤手法新;新闻评论员对“新”字一要追寻,二要追求,三要追逐。①追寻就是善于发现新鲜题材。②追求就是执著地思考如何去表现。③追逐就是对素材深掘到底。(5)省。短小精悍,目的:为了追求得受众观听新闻评论时能够比较轻松地接受。①立意要省、就是要保留中心观点和主题,而把那些和中心主意关系不大的次观点去掉。②判断一篇新闻评论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具有战斗性的标志。(7)情。爱憎分明。从百姓立场出发考虑问题,讲究分寸,不“感情用事”。
判断题 机位三角形布局最突出的优点是两个被摄人物各自处于画面固定的一侧,便于观众对方向性的统一认识。
判断题 尊重新闻传播的专业属性,同认识新闻传播的意识形态属性是不矛盾的。
判断题 新闻真实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一个以接近真相为目标的持续过程。()
判断题 新闻传媒的公共性是指新闻媒介面向社会公众进行信息传播,是社会的舆论公器,具有塑造公众舆论的作用。作为传播社会信息的公共机构,新闻媒介必须尽力反映公众的态度与立场,必须维护公众利益。
判断题 编辑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是什么?新闻编辑工作要求编辑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1)新闻编辑需要有自我奉献的精神新闻编辑工作主要是一种“幕后”的工作,体现的是集体的劳动成果。编辑所担负的策划、组织报道的任务和编稿组版业务,责任重大,还经常会面对各种分歧和矛盾,容易得罪人。从事加班工作的编辑更加辛苦,日夜颠倒,生活不便。这些都说明,编辑人员需要做出巨大的牺牲和奉献,所以新闻编辑要热爱本职公作、甘于平凡、任劳任怨。(2)新闻编辑要严于自律、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将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不搞任何形式的“有偿新闻”在新闻信息传播活动中,新闻编辑担任着“把关者”的角色,担负着重大社会责任,因此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新闻工作的最高宗旨,严格遵循职业道德规范。新闻编辑应该自觉学习和遵守这些新闻工作职业规范,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中与新闻传播相关的条律,遵守新闻宣传纪律,不利用职权以稿谋私,出卖版面;不偏听偏信,造谣惑众;不泄露国家机密,给人可乘之机;杜绝一切妨碍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的不良内容公之于众。(3)新闻编辑要自觉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坚持新闻报道的客观公正原则,新闻必须与客观存在的事实相符合,新闻报道作为记者对客观存在的事实的反映,不能违背事实本来的面貌。每一个新闻编辑都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自觉维护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原则,严格把好每一条新闻的关,在新闻传播中不偏听偏信,力求全面公正地看问题,防止主观性和片面性,保证新闻报道的客观、公正立场。(4)新闻编辑还要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新闻传播活动越来越多地需要以团队合作的方式来完成,新闻编辑在新闻传播中的核心地位尤其需要他与记者、通讯员、作者以及广大受众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大量的报道策划组织工作、编稿组版工作、信息反馈的接受等,都是通过与他人的交流和配合来完成的。因此,新闻编辑要有团队意识,在日常工作中注意与同事的平等相处、交流合作、虚心学习、团结互助,不能从个人利益或小团体利益出发,故意给他人制造困难,败坏同行声誉,更不能将他人的劳动成果窃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