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2013年3月17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习近平在会上强调,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必须凝聚中国力量,必须弘扬中国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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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判断题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三步走”发展战略提出: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

判断题 夹叙夹议是指评论中常用的一种论证方法,即它可以是先举事例,后进行论证,再举实例和议论;也可以是先论证,后举例说明,接着又议论和举事例。一般稍长一点的评论文章,时常用夹叙夹议的方法。

判断题 采访突发事件有哪些基本要求?对突发事件的采访,应该把重点放在那些重大突发事件上。对记者的基本要求有:(1)留心异常现象与先兆突发事件虽然是突然发生的,但在事件发生之前,也不是毫无踪迹可寻的。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从渐变到突发的过程。看不到这种变化,并不等于客观不存在,只是限于种种条件,人们没有认识到而已.记者由于广泛接触社会各界人士,见闻广,消息灵通,有可能做到把自己了解到的异常现象向有关部门反映,有助于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中。(2)对突发事件严重程度等级的认定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指出:“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怎样认定突发事件的等级,自然是有关部门的事,但作为新闻记者,也应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报道中做到权衡轻重,掌握好度。(3)有紧迫感突发事件的采访,具有紧迫性,特别是那些严重危及社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事件,往往十万火急,要求记者有紧迫感,迅速奔赴事件发生的现场,突击进行采访。(4)沉着应对稳而不乱(5)既要勇于赴汤蹈火又要善于保护自己由于多数突发事件具有破坏性,所以记者采访那些具有破坏性的突发事件,就要冒生命危险。(6)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的几个具体问题①关于采取如实公开报道方针的问题就如实公开报道而言,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如实报道,二是公开报道。如实报道,即对灾情不夸大、不缩小,原原本本地报道。这样才能使人民了解实情,正确认识灾情。人民有知情权,媒体有责任满足人民的知情权。如实报道灾情,还有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使党和政府了解实情,作出正确决策,不致判断失误。公开报道,就是不要隐瞒。在科学发达的今天,在信息异常灵通的今天,要想隐瞒重大灾情,只能是痴人说梦,弄巧成拙。对灾情采取如实公开报道的方针,是唯物主义的态度,是不怯困难,勇于战胜灾难,充满自信的表现。既如实,又公开,两者缺一不可。记者在报道灾情时,要警惕两种人:一种人“报喜不报忧”,有意缩小灾情,甚至隐瞒灾情,实际是想掩盖或减轻他们应承担的责任;另一种人夸大灾情,谎报灾情,企图多捞救济。对这两种人,记者在报道时应有清醒的认识。②关于从积极着眼报道灾情的问题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如大地震、大洪水等,给社社会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都是很大的,这当然不是好事,但是要把坏事变成好事,从积极着眼报道灾情。即一方面要报道自然灾害的破坏情况;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方面,要报道党和政府怎样领导人民群众抗震救灾、战胜困难、恢复经济、重建家园的情况。报道前者,是为了让人们认识灾害的严重性、破坏性,对灾害不掉以轻心;报道后者,是为了鼓舞人民群众的斗志,树立和增强战胜自然灾害的信心,创造未来美好的生活。从积极着眼进行报道的方针,是做矛盾转化的工作。③关于连续报道问题不少突发事件是要持续一段旪间的,因此,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随着事件的发生发展进行连续报道,善始善终。④关于“后来居上”的问题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快速报道。争取不到第一,那就要有“后来居上”的思想,在报道的深度上做文章。⑤关于精心策划的问题对编辑部而言,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作为一次战役,还有一个在报道中如何精心策划,发挥记者集体力量,前后方密切合作的问题。

判断题 施拉姆:威尔伯·施拉姆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位传播学家,传播学学科的集大成者和创始人,人称“传播鼻祖”、“传播学之父”。他把美国新闻学与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等其它学科综合起来进行研究,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归纳总结与修正,使之系统化、结构化,并创立传播学,这是其最大的功绩。1949年其第一本权威性著作《大众传播学》出版,是第一本传播学教科书,标志着传播学的创立。他建立了第一个大学的传播学研究机构,授予第一个传播学博士学位,是世界上第一个具有传播学教授头衔的人。他大力推进传播学教育,扩大传播学在教育及学术界的影响,培养了众多知名学者,形成了“施拉姆学派”。

判断题 授引其他媒体信息时,须注意选择最初媒体来源,也可以从二手新闻转述。()

判断题 新闻选材与写作的关系:A.选取准确、真实、生动、深刻的反映事实的材料而进行的写作才能产生有益的传播价值,否则将产生极大的负效应;B.新闻事实客观存在,如何反映则为观念形态,这里就有选材的倾向性问题;C.新闻事实是一个立体多面材料系列,反映什么是一个目的性的问题

判断题 新闻记者的隐性采访一、隐性采访的概述(一)隐性采访的涵义隐性采访是指记者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和采访目的,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偷拍、偷录或亲身感受的方式对新闻事实(事件)进行的采访。(二)隐性采访的特征隐性采访是有条件的。出发点的积极意义。要冒一定的风险。(三)隐性采访的类型体验式采访:记者不暴露身份和目的,而作为社会普通公众去获取有关信息的采访方式伪装式采访:记者以隐去真实身份的方法,隐藏采访目的,以获取所需信息的采访方式。(四)隐性采访的重要手段——偷拍、偷录(五)隐性采访适用的新闻报道类型1.揭露或批评性报道2.亲身感受型报道二、隐性采访的方法和程序八条(一)寻找线索和线人1.新闻职业线人2.新闻事实的知情者(公开身份的知情者、匿名的知情者)3.记者的社会网络(二)在采访前确立某种假设⒈提出假设的重要性为记者提供明确的思路,指明调查的方向。方便记者与编辑部门负责人沟通。帮助记者判断线索的新闻价值。⒉对假设的初步求证在隐性采访过程中,对假设的初步核实应当尽快完成,以判断究竟有几分把握可以证明这个假设。3.证实与证伪(三)周密地考虑各种应当考虑的问题1.确定利害关系。2.安排采访的先后顺序。3.资料搜集。4.确定调查的价值。(四)确定被采访者之间的利害关系(五)贴身暗访1.假造一个不易被察觉并且便于进行暗访的身份。2.进入暗访的地区,寻找、接近暗访对象,取得他们的信任。⑴要对被暗访者显示出不可抗拒的利益吸引力。⑵要表现自己是“业内人士”,对这一行很精通。⑶要镇定自若,有时候还要欲擒故纵。3.套取所需要的情况,以证实自己事前的假设。(六)获取必要证据1.必要性证明报道的真实性应对新闻报道所引发的法律纠纷2.合法证据:采访笔记、录音、录像带以及照片、各种书证、实物证据、文件资料的原件、副本、复印件、抄件等。■采访笔记准确记录下可能作为直接引语的原话,并忠实表达采访对象的意见,保证采访笔记的真实性。采访结束应请采访对象在笔记上签字。■录音机和设想设备如果事关重大,应考虑用录音机和设想设备,录音和录像要比采访笔记更有可靠性■照相机对于现场场景以及无法带回的证物来说,拍下照片是最好的选择。它可以辅助采访笔记,增强说服力。■书证与物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和图画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和物品。物证是指能够证明事实的物品和痕迹。(七)隐性采访中的观察1.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在写作中赋予报道以无限丰富的色彩和质感。2.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帮助记者去伪存真。3.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让记者探知采访对象的心理变化,及时作出应对。(八)对所获取的证据进行司法甄别A级证据(可信度最高)公开的资料、政府文件、档案馆记录、法庭调查报告、警方档案、传统媒体网站、网络数据库和重要的FTP服务器。B级证据(可信度略差)私人的、非公开的资料,在门户网站、商业网站搜索得C级证据(可信度最差)采访对象的口头叙述,来自聊天室和BBS的匿名信息。如何判断采访对象口述的可信度区分采访对象的动机。通过其他信息源求证。提供消息的人是否愿意说出自己的名字。如何鉴别伪证(1)采访对象陈述的情况是根据道听途说或谣传得来的,且多方查证无法证明属实。(2)采访对象提供的消息是通过自己毫无根据的分析、推测和想象得出的结论。(3)证词的明确程度不高,含糊其辞,模棱两可,或者证言内容不够具体,缺乏应有的细节。(4)证言本身自相矛盾,前后不能连贯,漏洞百出,或在两三次采访中证言不一致,出现明显偏差。(5)与科学公理和普遍常识明显相悖。(6)采访对象有幻象型性格,容易自我暗示;或有偏执型性格而极端自负;抑或性格软弱,容易受他人影响而陈述失实证言。(7)证据的内容与其他大多数证据的证明结果相悖,则多数伪证。(8)若一对相关证据的证明意义完全相反,则其中必有一伪。(9)几个采访对象的证词完全相同,甚至连遣词造句都分毫不差,要考虑串供的可能性。(10)经过鉴定和勘验,确认提供的证言和证据不符实。三、隐性采访的法律道德风险(一)关于隐性采访是非的争论1.完全赞同记者使用隐性采访这一采访形式。2.反对记者使用隐性采访。3.对于隐性采访持中立的态度,只有在无法或不能公开采访,或者在正常采访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特定情况下,才能考虑使用。(二)隐性采访的道德界线(理解关于隐性采访在道德层面上的问题)1.在隐性采访中记者身份的扮演应有严格的限制✪记者不能装扮成国家公务人员借行使公务获取新闻。✪记者不应装扮成违法犯罪之徒。✪记者装扮不能改变其固有的自然性别角色,而深入到另一个性别世界中采访。2.隐性采访中严禁任何“诱导”3.隐性采访不能干扰公共生活和秩序(三)隐性采访的法律问题1.隐性采访与侵犯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权的核心,侵害人格尊严就是侵害人格权。✪镜头不能丑化采访对象,更不能出现带有侮辱性的画面。2.隐性采访与侵犯隐私权⑴隐私的要件:一是与社会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私事,即所谓“私”;二是本人不愿为他人知悉或受他人干预,即所谓“隐”。⑵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进行支配的具体人格权。⑶采访场合对隐私权的影响公共场合、非公众场合案例:迪特曼诉《时代》公司⑷隐性采访侵害隐私权抗辩事由抗辩事由之一:公众知情权。知情权即知的权利,也称作知悉权、了解权,其基本含义就是公民有权知道他应当知道的事情,国家应当最大限度的确认和保障公民知悉、获取信息的权利,尤其是政务信息的权利。抗辩事由之二:基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是一个正当的抗辩事由。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法律准许使用他人的肖像,准许将他人的个人信息和活动公之于众。抗辩事由之三:公众人物。公众人物的一般理解应是著名、知名度高、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众所周知的人物。3.隐性采访与侵犯名誉权■新闻侵害名誉权有四个构成要件:①名誉受损的事实;②违法行为;③因果关系;④主观过错。■隐性采访侵犯名誉权的应对①严格把握真实性原则,做到内容真实。②公正评论:第一是出于公众利益发表了意见;第二,是基于一定的事实发表了意见;第三,所发表的意见一定要很客观,不带有个人感情上的色彩;第四,就是不具有恶意。4.隐性采访与侵犯肖像权注意:在记者拍照或电视台摄像的过程中,有时候画面背景的选择稍不注意就有可能侵犯不相干人的肖像权。5.隐性采访与刑事犯罪

判断题 连续报道是指对新闻事件或新闻人物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持续的报道,使受众对报道对象和内容有完整、全面而深入的了解。此类报道可分为进行式连续报道与反应式连续报道。前者往往用来报道正在发展过程中的事物、处于“正在进行时”的事件,以事物的连续性和时间的先后为着眼点,不断地发表多篇报道;后者往往是重要的、典型的事件、人物或问题经媒体报道之后,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不同反应,然后将这些“反应”报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