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订阅号是可以每天群发多次图文消息的,如:央视新闻、人民日报等等;其实,主体为政府、媒体的订阅号,在每天一次推送无法满足需求时,是可以申请特权——每天群发多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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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版面语言的基本形式包括:(字符、图像、线条、色彩。)
判断题 片基的反光引起光晕。
判断题 新闻工作者的职业责任与其他行业工作者的职业责任的不同:作为一种职业责任,新闻工作者和其他行业的工作者的职业责任存在着很多共性,但是由于新闻事业的特殊性,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的责任还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1)真实、客观而又公正地报道和评述新闻,满足公众的知闻需要保证新闻报道的真实、客观和公正是社会与公众对媒体传播最基本的要求。一家负责任的新闻媒体和一个负责任的新闻工作者的首要责任,就是要向社会与公众提供真实、准确、充分、全面而又客观公正的报道。而一切无视公众的知闻权利,违背新闻报道真实、客观和公正原则,传播虚假新闻或有意隐瞒事实真相的做法,都是有悖新闻工作者的职业责任和要求的。(2)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当好耳目喉舌新闻媒介作为一种社会舆论机关和公众舆论手段,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当好社会与公众的耳目喉舌,是其不容忽视和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一家负责任的新闻媒体和一个负责任的新闻工作者应当时时把社会公共利益,把广大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做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捍卫者,做人民利益的代言人,永为人民鼓与呼,这是新闻媒体必须承担的最基本的社会责任。(3)发挥媒介的监督作用,当好“百姓镜鉴”新闻媒介被称做是“社会监视器”或“环境监测者”,有着预警和监督的功能及责任。新闻工作者通过对政府、对社会不良现象、对违法、违纪和违反社会公共道德者个人的监督来体现自己的社会责任,以维护社会与公众的利益不至于因此受到侵害,保证社会这部大机器能够不出偏差,实现良性运行。(4)履行社会公共文化的使命,不传播低俗不雅的内容新闻媒介作为一种社会公共文化事业,应当自觉地传播有助于促进积极、健康、有益的社会公共文化的内容,自觉抵制消极的、不健康的和有害的文化传播。那些传播“伤风败俗”“诲淫诲盗”“低级趣味”“格调低劣”的,“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东西的行为,是对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理念的一种背弃与糟践,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判断题 新闻报道的主要类型(一)按照报道策划客体的发生状态划分:①可预见性新闻报道策划,指对能够提前获知德尔事件性新闻或非事件性新闻的报道策划。②突发性新闻报道策划,指对无法预见的突发事件的报道策划,是一种即时性的报道策划。优点:①时间相对充裕②利于积累较丰富得分经验。难点:①要有突破和创新较难②要在报道中表现出与众不同的风格特色也比较难③容易造成受众的厌烦甚至逆反心理。所谓负面新闻消息主要是有关消极的新闻事实的信息。(二)按照报道策划的运行时态划分:①周期性报道策划②非周期性报道策划,指根据报道需要临时进行的报道策划,它是媒介赢得突发性重大新闻报道竞争的必要策略。(三)按照报道策划的运行方式划分:①独立型报道策划,指报道策划者不介入新闻事件,只对新闻事件的报道活动进行策划。②参与型报道策划,指报道策划者参与正在发生或还没有发生事件之中,以自己的主观努力促其按计划完成,然后再予以报道。
判断题 遮光罩是加戴在摄影镜头前的一个附件。防止漫射光和强烈的斜(直)射光进入镜头,以免在底片上产生耀斑和灰雾,使影像的反差和清晰度受到影响。
判断题 在灾难事件或者自杀事件中,不同新闻媒体之间组合起来或者派出代表进行集中采访,可以减少对采访对象的二次伤害。()
判断题 我国法律对侵犯著作权行为规定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制度,但涉及新闻作品的,仅有民事责任。()
判断题 新闻记者的隐性采访一、隐性采访的概述(一)隐性采访的涵义隐性采访是指记者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和采访目的,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偷拍、偷录或亲身感受的方式对新闻事实(事件)进行的采访。(二)隐性采访的特征隐性采访是有条件的。出发点的积极意义。要冒一定的风险。(三)隐性采访的类型体验式采访:记者不暴露身份和目的,而作为社会普通公众去获取有关信息的采访方式伪装式采访:记者以隐去真实身份的方法,隐藏采访目的,以获取所需信息的采访方式。(四)隐性采访的重要手段——偷拍、偷录(五)隐性采访适用的新闻报道类型1.揭露或批评性报道2.亲身感受型报道二、隐性采访的方法和程序八条(一)寻找线索和线人1.新闻职业线人2.新闻事实的知情者(公开身份的知情者、匿名的知情者)3.记者的社会网络(二)在采访前确立某种假设⒈提出假设的重要性为记者提供明确的思路,指明调查的方向。方便记者与编辑部门负责人沟通。帮助记者判断线索的新闻价值。⒉对假设的初步求证在隐性采访过程中,对假设的初步核实应当尽快完成,以判断究竟有几分把握可以证明这个假设。3.证实与证伪(三)周密地考虑各种应当考虑的问题1.确定利害关系。2.安排采访的先后顺序。3.资料搜集。4.确定调查的价值。(四)确定被采访者之间的利害关系(五)贴身暗访1.假造一个不易被察觉并且便于进行暗访的身份。2.进入暗访的地区,寻找、接近暗访对象,取得他们的信任。⑴要对被暗访者显示出不可抗拒的利益吸引力。⑵要表现自己是“业内人士”,对这一行很精通。⑶要镇定自若,有时候还要欲擒故纵。3.套取所需要的情况,以证实自己事前的假设。(六)获取必要证据1.必要性证明报道的真实性应对新闻报道所引发的法律纠纷2.合法证据:采访笔记、录音、录像带以及照片、各种书证、实物证据、文件资料的原件、副本、复印件、抄件等。■采访笔记准确记录下可能作为直接引语的原话,并忠实表达采访对象的意见,保证采访笔记的真实性。采访结束应请采访对象在笔记上签字。■录音机和设想设备如果事关重大,应考虑用录音机和设想设备,录音和录像要比采访笔记更有可靠性■照相机对于现场场景以及无法带回的证物来说,拍下照片是最好的选择。它可以辅助采访笔记,增强说服力。■书证与物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和图画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和物品。物证是指能够证明事实的物品和痕迹。(七)隐性采访中的观察1.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在写作中赋予报道以无限丰富的色彩和质感。2.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帮助记者去伪存真。3.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让记者探知采访对象的心理变化,及时作出应对。(八)对所获取的证据进行司法甄别A级证据(可信度最高)公开的资料、政府文件、档案馆记录、法庭调查报告、警方档案、传统媒体网站、网络数据库和重要的FTP服务器。B级证据(可信度略差)私人的、非公开的资料,在门户网站、商业网站搜索得C级证据(可信度最差)采访对象的口头叙述,来自聊天室和BBS的匿名信息。如何判断采访对象口述的可信度区分采访对象的动机。通过其他信息源求证。提供消息的人是否愿意说出自己的名字。如何鉴别伪证(1)采访对象陈述的情况是根据道听途说或谣传得来的,且多方查证无法证明属实。(2)采访对象提供的消息是通过自己毫无根据的分析、推测和想象得出的结论。(3)证词的明确程度不高,含糊其辞,模棱两可,或者证言内容不够具体,缺乏应有的细节。(4)证言本身自相矛盾,前后不能连贯,漏洞百出,或在两三次采访中证言不一致,出现明显偏差。(5)与科学公理和普遍常识明显相悖。(6)采访对象有幻象型性格,容易自我暗示;或有偏执型性格而极端自负;抑或性格软弱,容易受他人影响而陈述失实证言。(7)证据的内容与其他大多数证据的证明结果相悖,则多数伪证。(8)若一对相关证据的证明意义完全相反,则其中必有一伪。(9)几个采访对象的证词完全相同,甚至连遣词造句都分毫不差,要考虑串供的可能性。(10)经过鉴定和勘验,确认提供的证言和证据不符实。三、隐性采访的法律道德风险(一)关于隐性采访是非的争论1.完全赞同记者使用隐性采访这一采访形式。2.反对记者使用隐性采访。3.对于隐性采访持中立的态度,只有在无法或不能公开采访,或者在正常采访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特定情况下,才能考虑使用。(二)隐性采访的道德界线(理解关于隐性采访在道德层面上的问题)1.在隐性采访中记者身份的扮演应有严格的限制✪记者不能装扮成国家公务人员借行使公务获取新闻。✪记者不应装扮成违法犯罪之徒。✪记者装扮不能改变其固有的自然性别角色,而深入到另一个性别世界中采访。2.隐性采访中严禁任何“诱导”3.隐性采访不能干扰公共生活和秩序(三)隐性采访的法律问题1.隐性采访与侵犯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权的核心,侵害人格尊严就是侵害人格权。✪镜头不能丑化采访对象,更不能出现带有侮辱性的画面。2.隐性采访与侵犯隐私权⑴隐私的要件:一是与社会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私事,即所谓“私”;二是本人不愿为他人知悉或受他人干预,即所谓“隐”。⑵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进行支配的具体人格权。⑶采访场合对隐私权的影响公共场合、非公众场合案例:迪特曼诉《时代》公司⑷隐性采访侵害隐私权抗辩事由抗辩事由之一:公众知情权。知情权即知的权利,也称作知悉权、了解权,其基本含义就是公民有权知道他应当知道的事情,国家应当最大限度的确认和保障公民知悉、获取信息的权利,尤其是政务信息的权利。抗辩事由之二:基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是一个正当的抗辩事由。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法律准许使用他人的肖像,准许将他人的个人信息和活动公之于众。抗辩事由之三:公众人物。公众人物的一般理解应是著名、知名度高、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众所周知的人物。3.隐性采访与侵犯名誉权■新闻侵害名誉权有四个构成要件:①名誉受损的事实;②违法行为;③因果关系;④主观过错。■隐性采访侵犯名誉权的应对①严格把握真实性原则,做到内容真实。②公正评论:第一是出于公众利益发表了意见;第二,是基于一定的事实发表了意见;第三,所发表的意见一定要很客观,不带有个人感情上的色彩;第四,就是不具有恶意。4.隐性采访与侵犯肖像权注意:在记者拍照或电视台摄像的过程中,有时候画面背景的选择稍不注意就有可能侵犯不相干人的肖像权。隐性采访与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