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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数字化背景下的新闻真实性:真实与新鲜,是新闻的两块基石,是衡量一个事实有无新闻价值的主要依据,也是新闻价值的源头。传统新闻写作强调真实性与时效性,在网上写新闻,这个游戏规则并没有改变。但在数字化背景下,通过网络传播,情况确实发生了变化,具体表现如下:(1)网络新闻在其新闻价值的实现上,真实性遭遇挑战,时效性获得提升。互联网的无限开放性,使得网络新闻的可信度受到置疑,因为在这张分散性的传播巨网里,任何一个网络都能够产生和发布信息。《数字化生存》的作者尼葛洛庞帝曾经说:“在网络上,每个人都可以是一个没有执照的电台。”它为所有人发表网络新闻开辟一个无拘无束、几乎不受限制的空间。这种传播者身份的多元化和模糊性使传播权趋于平均和分散,保证信息交流的平等和自由。但多来源的信息与言论发布,而且是无法控制的信息与言论发布,使得网络成为一个信息与言论的自由市场。这个市场里的东西究竟是真货还是假货?自然使人存疑。(2)网络新闻的报道速度,也对新闻的准确性和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提出了挑战。因为“速度通常是准确性的天敌”。速度快,但有可能不准确。在网络媒体最发达的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和在线新闻协会于2000年联合宣布设立网络新闻奖。他们对这种新媒体最担心的地方也是“准确性往往被置于抢时效之后,一些大报纸在没有核对事实的情况下匆忙把新闻发到网上,结果经常发生报纸不得不将假新闻撤销的尴尬事件”。他们所设立的这个新奖项,目的之一是“表彰致力于提高因特网上新闻可信度的网络记者”。(3)我国目前的网络媒体中,有一部分是原有传统媒体机构开办的,一部分是非媒体机构开办的,还有一部分是个人开办的。第一类情况比较好,第二、三类则比较复杂,其中一些严肃的网站所发布的网络新闻是由专业新闻媒体提供的,而另一些靠非新闻机构甚至个人提供的新闻线索,其真实性、准确性应打个问号。网上发布未经证实的假新闻或者失实新闻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国外网站常有假新闻。美国的个人网站“德鲁吉报道”,以经常先于其他权威媒体推出“独家报道”闻名。但据调查,1998年1月——10月,他所推出的51篇“独家报道”中,只有31篇是真正的独家新闻。而在这31篇中,32%为不真实或从未发生过,32%的准确性值得怀疑或无从考证,只有36%属实。美国一份最新的调查结果表明,网络新闻的可信度低于15%,一些商业性网站所发表的新闻可信度更低。而各种传统媒体的可信度都超过50%。因此,同一条新闻,当它在网络上发表时,其可信度比在传统媒体上发表时要低。(4)目前,网络新闻的真实性只能依赖新闻来源的可靠性以及网络编辑与记者的职业素养来保证。例如上海东方网坚持网络新闻的核查制度。2000年7月中旬,国内外许多网站都发布了一条“汕头一宾馆失火,死亡者中有中纪委干部”的消息。该网通过核实得知“死亡者中并没有中纪委干部”,便将有关内容删除后再予以发布,没有成为虚假新闻的散布者。(5)数字化时代,网络新闻的真实性最终要靠“市场”的方式来解决,即如果某一网站发布了不真实的信息,使得网民的利益受损,那么在消费者统治的时代,网民将远离这个网站,网站因人气离散而失去广告收入,最终只能关门。以上对于数字化背景下新闻真实性的考量,是仅就单篇新闻而言的。但如果从宏观角度分析,在整个网络新闻世界里,不同的消息源、不同的发布者,往往对同一件新闻事实有着不同的展示以及评论。由于新闻的这种自由,其平衡性与客观性有可能得到更好的体现,因而当网民在比较全面地阅读了各方面的信息之后,会更接近新闻事件的真实。而网络记者也同样获得了更逼近新闻真实的报道条件。
判断题 把新闻报道写得生动:写得生动是指把新闻写“活”,即要求新闻报道富有感染力。想把新闻报道写得生动,就必须:(1)在某些方面“生动”与“具体”是联系在一起的,一般来说。越是写得“具体”就越容易生动。(2)新闻报道一定要“见人”,这是让稿件“活”起来的一个关键。具体包括:①在绝大多数新闻事件中,人是最活跃的因素,或者说,人是构成新闻事件的主体。新闻报道说到底,是报道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各种表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的变化。因此,在写新闻报道时若是抓住了这个最活跃的因素,稿件便生动,便“活”。反之,若是舍去了这个最活跃的因素,稿件就容易死板、干瘪。②新闻报道对于传播对象,即广泛的不特定的读者群来说,最容易让他们认同的莫过于对人的关心和对人类生活状态的关心。因此,新闻报道里有了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有了他们的动作、语言、行为、表情,尤其是有对他们的感情与生活状态的报道,很容易唤起读者的兴趣。(3)新闻报道能否生动。与结构也有很大的关系无论消息还是通讯写作,都要注意谋篇布局,注意新闻事件的戏剧性和冲突性。生活中存在许多错综复杂的矛盾,如果记者善于抓住矛盾,又善于运用文章的结构把其戏剧性或者冲突性体现出来,那么写出来的报道则波澜起伏。而曲折起伏本身就是一种生动。
判断题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判断题 编辑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是什么?新闻编辑工作要求编辑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1)新闻编辑需要有自我奉献的精神新闻编辑工作主要是一种“幕后”的工作,体现的是集体的劳动成果。编辑所担负的策划、组织报道的任务何编稿组版业务,责任重大,还经帯会面对各种分歧和矛盾,容易得罪人。从事夜班工作的编辑更加辛苦,日夜颠倒,生活不便。这些都说明,编辑人员需要做出巨大的牺牲和奉献,所以新闻编辑要热爱本职工作、甘于平凡、任劳任怨。(2)新闻编辑要严于自律、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将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不搞任何形式的“有偿新闻”在新闻信息传播活动中,新闻编辑担任着“把关者的角色,担负着重大社会责任,因此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新闻工作的最高宗旨,严格遵循职业道德规范。新闻编辑应该自觉学习和遵守这些新闻工作职业规范,遵守宪法和各项法规中与新闻传播相关的条律,遵守新闻宣传纪律,不利用职权以稿谋私,出卖版面;不偏听偏信,造谣惑众;不泄露国家机密,给人可乘之机;杜绝一切妨碍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得出不良内容公之于众。(3)新闻编辑要自觉维护新闻得真实性,坚持新闻报道的客观公正原则,新闻必须与客观存在的事实相符合,新闻报道作为记者对客观存在的事实的反映,不能违背事实本来的面貌。每一个新闻编辑都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自觉维护新闻报道得真实性原则,严格把好每一条新闻的关,在新闻传播中不偏听偏信,力求全面公正地看问题,防止主观性和片面性,保证新闻报道的客观、公正立场。(4)新闻编辑还要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新闻传播活动越来越多地需要以团队合作的方式来完成,新闻编辑在新闻传播中的核心地位尤其需要他与记者、通讯员、作者以及广大受众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大量的报道策划组织工作、编稿组版工作、信息反馈的接受等,都是通过与他人的交流和配合来完成的。因此,新闻编辑要有团队意识,在日常工作中注意与同事的平等相处、交流合作、虚心学习、团结互助,不能从个人利益或小团体利益出发,故意给他人制造困难,败坏同行声誉,更不能将他人的劳动成果窃为己有。
判断题 以下面这篇报道为由头,自拟题目,写作一篇500字左右的专栏小言论。据《工人日报》2002年11月27日报道:南京雨润集团、华洋集团数亿元的投资在兰州一年多没办成手续;甘肃徽县冶金选矿厂诉甘肃有色进出口公司合同赔偿案的判决历时9年得不到执行;某市公安局对违反治安管理人员罚款了事……甘肃省新近自曝的这些“家丑”,在全省上下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此前,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员和省人大代表,围绕投资、建设和干事业“二个环境”,对甘肃省的法制环境进行调查,形成一份详实的调查报告。这份通过媒体全部公开的报告支出:甘肃“法制环境很不宽松”。报告详尽陈述了甘肃省的法制环境,“法制环境不宽松的主要表现”列举为:“行政执法主体混乱,职能交叉重叠”,导致“神仙打架,凡人遭殃’,;“乱检查成了‘三乱’和吃、拿、卡、要的重要手段’,;“行政审批繁杂,办事效率不高’等;“收费名目繁多,罚款随意性大”;“收费和罚款事某些部门的两大法宝,只收费,不服务,给钱就放行,缴费就过关”;“打官司劳民伤财,赢的赢不起,输的输不起”;“人为干扰影响司法公正”等等。这份“公开示众”的报告,在甘肃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深刻反思。尽管人们平时对法治以及投资、创业环境不乏议论,报告披露的“两头着急中间不急”的现象仍然让人震惊。据记者随机了解,相当多的甘肃甘肃人从头至尾阅读了报告全文,并由此看到了甘肃省正正视问题的勇气和魄力。此前,甘肃省为了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在全省展开了力度空前的营造软环境的努力。有关人士指出,这份报告的及时公开,表明了该省全力营造投资、建设、干事创业“三个环境”的坚定决心。示例如下:自曝家丑之后还需要做什么?“家丑不可外扬”,几成一句恒世通言,从古至今被被许多人当作为人处世的经典“指南”,爱不释手。时至今日,官场里同样有不少人“义无反顾”地遵循着这条古训,不管出没出现错误,只要不被发现错误,那就可以安安稳稳坐住官位了。可见,有时候掀起家丑的盖头还真不容易。值得欣慰的是,甘肃省常委会部分人员核省人大代表敢于自曝“家丑”,此举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也是自在情理之中。不过,自曝“家丑”固然精神可嘉,但是,仅靠一两次自曝“家丑”的勇气,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其实,无论是投资环境也好,行业不正之风也罢,人们早已心知肚明,用不着媒体曝光,每个人天天在内心里自然也私下不停地“曝着光”。目前,一些久拖未决的案件由甘肃省部分人大代表主动公之于众,当然可以再次引起社会的关注。可是我们需要的不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对这类问题的关注,而是对它们实实在在的解决。这就需要当地政店和人大机关在了解问题之后,切实发挥其相应的职能,来解决问题,让老百姓不只看到行政机关敢于发现问题,自曝家丑,更应该让他们看到问题的解决和情况的改善。如果只是单纯的自曝,然后就对其不闻不问,那么这种做法本身也是毫无意义的。自曝“家丑”固然值得欢迎,但之后所采去的措施核实行的解决方案要比简单的自曝“家丑”更重要,也更迫切。
判断题 我国法律对侵犯著作权行为规定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制度,但涉及新闻作品的,仅有民事责任。
判断题 新闻记者的隐性采访一、隐性采访的概述(一)隐性采访的涵义隐性采访是指记者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和采访目的,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偷拍、偷录或亲身感受的方式对新闻事实(事件)进行的采访。(二)隐性采访的特征隐性采访是有条件的。出发点的积极意义。要冒一定的风险。(三)隐性采访的类型体验式采访:记者不暴露身份和目的,而作为社会普通公众去获取有关信息的采访方式伪装式采访:记者以隐去真实身份的方法,隐藏采访目的,以获取所需信息的采访方式。(四)隐性采访的重要手段——偷拍、偷录(五)隐性采访适用的新闻报道类型1.揭露或批评性报道2.亲身感受型报道二、隐性采访的方法和程序八条(一)寻找线索和线人1.新闻职业线人2.新闻事实的知情者(公开身份的知情者、匿名的知情者)3.记者的社会网络(二)在采访前确立某种假设⒈提出假设的重要性为记者提供明确的思路,指明调查的方向。方便记者与编辑部门负责人沟通。帮助记者判断线索的新闻价值。⒉对假设的初步求证在隐性采访过程中,对假设的初步核实应当尽快完成,以判断究竟有几分把握可以证明这个假设。3.证实与证伪(三)周密地考虑各种应当考虑的问题1.确定利害关系。2.安排采访的先后顺序。3.资料搜集。4.确定调查的价值。(四)确定被采访者之间的利害关系(五)贴身暗访1.假造一个不易被察觉并且便于进行暗访的身份。2.进入暗访的地区,寻找、接近暗访对象,取得他们的信任。⑴要对被暗访者显示出不可抗拒的利益吸引力。⑵要表现自己是“业内人士”,对这一行很精通。⑶要镇定自若,有时候还要欲擒故纵。3.套取所需要的情况,以证实自己事前的假设。(六)获取必要证据1.必要性证明报道的真实性应对新闻报道所引发的法律纠纷2.合法证据:采访笔记、录音、录像带以及照片、各种书证、实物证据、文件资料的原件、副本、复印件、抄件等。■采访笔记准确记录下可能作为直接引语的原话,并忠实表达采访对象的意见,保证采访笔记的真实性。采访结束应请采访对象在笔记上签字。■录音机和设想设备如果事关重大,应考虑用录音机和设想设备,录音和录像要比采访笔记更有可靠性■照相机对于现场场景以及无法带回的证物来说,拍下照片是最好的选择。它可以辅助采访笔记,增强说服力。■书证与物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和图画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和物品。物证是指能够证明事实的物品和痕迹。(七)隐性采访中的观察1.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在写作中赋予报道以无限丰富的色彩和质感。2.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帮助记者去伪存真。3.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让记者探知采访对象的心理变化,及时作出应对。(八)对所获取的证据进行司法甄别A级证据(可信度最高)公开的资料、政府文件、档案馆记录、法庭调查报告、警方档案、传统媒体网站、网络数据库和重要的FTP服务器。B级证据(可信度略差)私人的、非公开的资料,在门户网站、商业网站搜索得C级证据(可信度最差)采访对象的口头叙述,来自聊天室和BBS的匿名信息。如何判断采访对象口述的可信度区分采访对象的动机。通过其他信息源求证。提供消息的人是否愿意说出自己的名字。如何鉴别伪证(1)采访对象陈述的情况是根据道听途说或谣传得来的,且多方查证无法证明属实。(2)采访对象提供的消息是通过自己毫无根据的分析、推测和想象得出的结论。(3)证词的明确程度不高,含糊其辞,模棱两可,或者证言内容不够具体,缺乏应有的细节。(4)证言本身自相矛盾,前后不能连贯,漏洞百出,或在两三次采访中证言不一致,出现明显偏差。(5)与科学公理和普遍常识明显相悖。(6)采访对象有幻象型性格,容易自我暗示;或有偏执型性格而极端自负;抑或性格软弱,容易受他人影响而陈述失实证言。(7)证据的内容与其他大多数证据的证明结果相悖,则多数伪证。(8)若一对相关证据的证明意义完全相反,则其中必有一伪。(9)几个采访对象的证词完全相同,甚至连遣词造句都分毫不差,要考虑串供的可能性。(10)经过鉴定和勘验,确认提供的证言和证据不符实。三、隐性采访的法律道德风险(一)关于隐性采访是非的争论1.完全赞同记者使用隐性采访这一采访形式。2.反对记者使用隐性采访。3.对于隐性采访持中立的态度,只有在无法或不能公开采访,或者在正常采访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特定情况下,才能考虑使用。(二)隐性采访的道德界线(理解关于隐性采访在道德层面上的问题)1.在隐性采访中记者身份的扮演应有严格的限制✪记者不能装扮成国家公务人员借行使公务获取新闻。✪记者不应装扮成违法犯罪之徒。✪记者装扮不能改变其固有的自然性别角色,而深入到另一个性别世界中采访。2.隐性采访中严禁任何“诱导”3.隐性采访不能干扰公共生活和秩序(三)隐性采访的法律问题1.隐性采访与侵犯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权的核心,侵害人格尊严就是侵害人格权。✪镜头不能丑化采访对象,更不能出现带有侮辱性的画面。2.隐性采访与侵犯隐私权⑴隐私的要件:一是与社会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私事,即所谓“私”;二是本人不愿为他人知悉或受他人干预,即所谓“隐”。⑵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进行支配的具体人格权。⑶采访场合对隐私权的影响公共场合、非公众场合案例:迪特曼诉《时代》公司⑷隐性采访侵害隐私权抗辩事由抗辩事由之一:公众知情权。知情权即知的权利,也称作知悉权、了解权,其基本含义就是公民有权知道他应当知道的事情,国家应当最大限度的确认和保障公民知悉、获取信息的权利,尤其是政务信息的权利。抗辩事由之二:基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是一个正当的抗辩事由。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法律准许使用他人的肖像,准许将他人的个人信息和活动公之于众。抗辩事由之三:公众人物。公众人物的一般理解应是著名、知名度高、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众所周知的人物。3.隐性采访与侵犯名誉权■新闻侵害名誉权有四个构成要件:①名誉受损的事实;②违法行为;③因果关系;④主观过错。■隐性采访侵犯名誉权的应对①严格把握真实性原则,做到内容真实。②公正评论:第一是出于公众利益发表了意见;第二,是基于一定的事实发表了意见;第三,所发表的意见一定要很客观,不带有个人感情上的色彩;第四,就是不具有恶意。4.隐性采访与侵犯肖像权注意:在记者拍照或电视台摄像的过程中,有时候画面背景的选择稍不注意就有可能侵犯不相干人的肖像权。隐性采访与刑事犯罪
判断题 新闻消费主义对新闻专业能力的消解,容易导致虚假失实新闻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