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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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灰卡也叫测光灰板。

判断题 分题:分题是指穿插在新闻稿件中、对每个部分的主题进行概括的辅题,又称小标题或插题。分题一般用于篇幅较长的新闻中,既是对新闻卡标题的补充,又打破了长稿视觉上的冗长沉闷,美化了报纸版面。分题可实可虚,文字以简短为主。有时为了突出文中的精彩之处,也可加以变通。从平衡、美观的角度考虑,每个分题所辖文字和段落不宜差距过大。同时,为了增强整体感,避免凌乱,分题的表现形式也应大体相似,即虚与实、长与短、文言与口语等相对的表现手段,以不错杂在一起为宜。消息和通讯都可使用分题,又以通讯为多。

判断题 阅读下面的消息,根据报道内容制作标题。本报讯10月13日,中国电视台编委会经过投票,评选出2005年度十大优秀播音员和主持人。董卿、撒贝宁等十人当选,而李咏、水均益落选。据央视人事办公室主任杨晓民介绍,此次“十佳”评选跟去年一样,仍然分为甲、乙两个等级。甲等5人,分别是董卿、刘建宏、王世林、欧阳夏丹、崔永元;乙等5人,分别是撒贝宁、李修平、罗京、董浩、朱军。而李咏、水均益则无缘“十佳”。据介绍,央视“十佳”评选有以下几个条件:具有中央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持证上岗资格,在中央电视台从事播音主持工作2年以上,且现仍在播音主持岗位工作;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遵守中央电视台的各项管理规定,无违规违纪行为;上年度栏目综合排名评价结果列于综合频道前10名或其他频道前5名,以及各专业频道推选的在重、特大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播音员、主持人等。甲等奖获得者有每月1.5万元的重头津贴,乙等奖获得者也将有每月1万元的奖金入袋。775附:中央电视台2002—2005年度优秀播音员主持人名单2002年度优秀播音员主持人甲等:朱军王小丫罗京李咏水均益乙等:白岩松敬一丹徐俐李瑞英鞠萍2003年度优秀播音员主持人甲等:王志鲁健周涛罗京水均益乙等:李咏王小丫敬一丹汪文华邢质斌2004年度优秀播音员主持人甲等:鞠萍周涛孙正平白岩松李瑞英乙等:撒贝宁杨锐崔永元李咏水均益2005年度优秀播音员主持人甲等:董卿刘建宏王世林欧阳夏丹崔永元乙等:撒贝宁李修平罗京董浩朱军标题:评选条件严格奖金津贴丰厚央视2005年度十大优秀播音员和主持人名单揭晓董卿、撒贝宁等十人当选李咏、水均益意外出局。

判断题 同一色相的光度变化,人眼能辨别600多种,而电视屏幕仅有30层次。

判断题 阿施的研究揭示了人们顺从群体压力的强烈倾向。但是,在阿施的实验中,并非每一个人都顺从群体。不顺从群体压力的人们的特征可能是:人们在群体压力下表示顺从的愿望或需要各不相同。从常识或非正式的观察结果来看,独立思考的人和有才能的人与那些依赖性强和无才能的人相比常常不大顺从群体压力。通过多种个性和智力测验的关联分析,附以从众性的记分,发现能够抵挡得住群体压力而保持自己独力性的人具有如下特征:(1)聪明(按智力标准来衡量)。(2)有创见性(在思维方法和问题解答中表现出来的)。(3)“自我强度高”,即在充满压力的情况下仍能有效地应付者,即为自我强度高;不能有效应付者,即为自我强度低。(4)有自信心,没有忧虑和自卑感,有主见,不人云亦云,不优柔寡断。(5)有令人满意的社交态度和行为,诸如容忍、负责、有控制力等,在社会交往中不受他人干扰,也不依赖他人。(6)有责任感,事业心强。

判断题 互联网与民主政治建设1.网络与“四权”建设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网络问政“网络问政”就是一系列以互联网为媒介的政治参与模式的统称,这一概念的覆盖范围很广,概括的讲主要有三个方面:了解民意,问“需”于民;汇聚民智,问“计”于民;民主监督,问“察”于民。主要有:1政务公开与上情下达2参与决策与下情上达3.网络与协商民主

判断题 试述受众的权力:受众的权利是指作为信息传播接收者的受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享有的各项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和传播制度,我国受众主要拥有以下六种权利:(1)选择权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选择权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在大众传播中,受众面对众多的媒介和信息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口味和自己所能运用的力一式作出自由选择—或喜爱或厌恶,或接受或拒绝,或阅听或观看,没人可以强迫。(2)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3)表达权表达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4)反论权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5)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以往学术界理解受众的监督权,是专指“人民群众运用新闻媒介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而新闻媒介则由党和政府来领导并监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一项权利。(6)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私生活,都有不愿让人知道的私事,也都希望不受打扰,有宁静独处的欲望,法律上也认为这种权利应受保护。

判断题 新闻媒介的受众定位1、受众定位就是确定媒介整体和所设栏目明确的传播对象,解决向谁传播,为谁服务的问题。包括一家媒体的整体受众定位和各个版面、频道、栏目的特定受众定位两部分内容。2、功能定位和受众定位是媒介经营策划的两大支点。功能定位主要是着眼于媒介性质,受众定位是客观性的存在,是传播活动的起始点和归宿,是不以任何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的制约。受众定位最终决定着媒介传播的成败得失。3、新闻媒介的受众定位最关键的步骤就是在正确定位的总体指导原则(宽窄适度,范围适中)下确定核心受众群。定位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度”的把握,这个宽窄适度的“度”,就是确定适当的核心受众,以核心受众群为中心,再力图扩大至边缘受众群落,争取把潜在受众不断变为现实受众。4、核心受众的确定主要要考虑的是以下几方面的要素:(1)、受众区域定位。地域是第一位的因素。(2)、受众职业和身份定位。(3)、受众的年龄定位。(4)、受众文化教育程度定位。(5)、性别、民族等。总:媒介核心受众定位的要素中,最重要的就是地域,身份和职业,年龄,文化教育程度这四点。它们是任何时候,任何媒体受众定位所必须考虑的决定性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