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对常用技巧
现代出版物文字出错规律:
1.形似字容易混淆。
2.音同字容易混淆。
3.义近字容易混淆。
4.错分致误。录排时由于视觉失误造成“错分”,一个字录排成两个字,如将“腋”错分作月夜,将“好”错分作女子,将“硒”错分作石西。
5.错合致误。同上理,将两个独体字错合成一个合体字。
6.义连致误。一个汉字作为语素,可以同多个字分别组成不同的词。例如,“文”同“字”组成“文字”,同“化”组成“文化”,同“明”组成“文明”。心里想写“文字”,往往会下意识地错写作“文化”或“文明”。
7.互倒致误。两个字组成词,两字互倒就成了别的词,例如人家―家人,感情―情感,办法―法办,爱人―人爱,校对―对校,书写―写书,统一―一统等等,书写和录排,都容易发生互倒致误。
8.草字误判。作者写作,如果字迹潦草,录排容易误判致误。例如,“千斤鼎”误判作“4斤鼎”,“乃”误判作“13”,“设”误判作“没”,“析”误判作“折”等等。
9.错用简化字。有三种错误:错用已经废止的“二简”字,错误类推简化,自造简化字。
10.繁体字。
11.专用名词错用同音字。专用名词,包括人名、 地名、专业术语等,用字是规定性的,“图们江”的“们”,“扬州”的“扬”,“株洲”的“洲”,“黄连”的“连”,“拓扑”的“扑”,“棉铃虫”的“铃”。写成门、杨、州、莲、朴、蛉就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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