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新闻写作是一种受限制的写作?
新闻写作之所以是一种受限制的写作,有以下几方面因素:
(1)时间上,每一种媒体都有自身的截稿期。这就要求新闻写作者必须在截稿时间之前完成写作,否则,即使再有价值的新闻,过了截稿时间才写出来,其价值也会大打折扣,甚至完全失去价值。
(2)空间上,报刊的新闻版面和广电的新闻时段都是有限的资源,因此新闻作品要有篇幅的限制。记者不能天马行空,动辄洋洋洒洒数千言,这样的新闻稿件不仅读者看不下去,首要的障碍就是没有版面可放。
(3)内容上,服从于本媒体的总体编辑方针。每家媒体都有自己的总体编辑方针,所有报道只有不偏离这个方针,才能避免被“毙掉”的危险。
(4)风格上,要与本媒体的总体风格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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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选择拍摄点应从三方面考虑:不同的摄距、不同的(方向)、不同的高度。
判断题 镜头的相对孔径是指镜头的光孔直径与焦距之比。(光孔直径、焦距)
判断题 拉镜头画面的角度和景深是从小到大不断扩展的,使得画面构图形成多结构变化。
判断题 原生市场就是指市场的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市场上没其他相似的产品。()
判断题 俞颂华:著名新闻记者,曾在十多家报刊任主编等职,发表了大量新闻作品,被黄炎培喻为“中国新闻界的额释迦摩尼”1、曾任五四时期四大著名副刊之一的上海《时事新报》副刊《学灯》主编2、1920年起与瞿秋白等赴俄采访,成为我国最早报道苏维埃俄国的记者3、1937年赴延安采访,受到毛泽东等中央领导的亲自接见。其所写通讯是国内新闻界对中共抗日主张和陕北根据地的较早报道,发表后引起广泛关注。
判断题 大型人物通讯写作的一般要求①根据事实写人物人物通讯无疑应当写人物,但它写人物与文学作品写人物不同。通讯写人物不允许虚构,不允许主观想象(包括合理想象),对于人物心理活动和语言所做的描写,必须严格地控制在新闻真实性所允许的范围之内。②写活生生的人物人物通讯所报道的,是具有某种新闻价值的人物。它所报道的是真实的、活生生的人物。惟其如此,他们才可信,才能为受众所接受和认可。③写出人物的特点人物作为报道对象,固然有其共性,但人物报道更致力于写出人物的个性特点。人物通讯应当凸现人物特点而使受众留下深刻的印象。大型人物通讯有说服力应当满足的要求①写出人物“做了什么”写“做了什么”,这是人物报道的第一个层次,所涉及的是人物的业绩。人物通讯必须写出报道对象的业绩,写出这方面的富有说服力的事实。写人物“做了什么”的时候,可以写他的非常人所能企及的业绩,也可以写他的平平凡凡的业绩,但必须写出其非同一般之处。②要写出人物是“怎么做的”写人物“怎么做”,这是人物报道的第二个层次,所涉及的是人物的行为方式(它与性格、个性等因素有关)。其实,报道对象即使在“做了什么”方面相同,“怎么做”的方式也会存在很大差异。人物“怎么做”,具体体现在其思维方式、行动力一式、言语力一式等诸多方面。在采访中,要注意了解和把握报道对象的思维力一式、行动力一式与旁人有无不同之处,更要注意在访谈中发现和体会其言语方式的独特指点。第二层次的内容是报道对象个性特点的体现。③尤其要写出人物“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这么做”这是人物报道的第三个层次,所涉及的是人物思想行为的内在驱动力,将深入其精神的层面。写人物“做了什么”、“怎么做”和“为什么这么做”,难度是逐渐增加的。如果在采访中未涉及此方面的内容,那么在写作中就不可能有作为。采访时必须有探究人物“为什么这么做”并做出相应的努力。第三个层次的内容是人物通讯说服力的重要构成部分。大型人物通讯写出感染力的要求①写出感染力,必须注重事实的因素人物报道的感染力,主要来自于事实和对事实的表现。事实是报道的内容,对事实的表现则是报道方式。两者和谐统一,报道就具有感染力;两者不统一,就难以形成感染力。既然事实是报道的内容,那么事实本身的良好素质就成为人物通讯感染力的构成要素。②写出感染力,必须注重情感的因素无情未必真豪杰,典型报道的作者应当以饱含深情的笔触,把报道对象的情感世界充分展示出来。这样才能用自身的和人物的真情去打动受众的心,并赢得他们的真情回报。“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是一条不变的真理。③写出感染力,必须注重理性的因素在典型报道中,能形成感染力的理性的因素,常常通过以下两种形式来表现:a.由记者写出人物理性思考的异乎寻常之处,或写出人物理性思考的真实过程。写出人物理性思考的异乎常人之处,要既显示他们的理性思考与常人的相通之处,又显示其理性思考的不寻常之处。b.由记者以恰当方式,写出本身的抑或人物的理性思考成果。这里的恰当方式,往往是指那些精妙的、透辟的议论。
判断题 画版的五先五后:一是先安排重要稿件,后安排次要稿件;二是先安排版面的四角,后安排其它部位的稿件;三是先安排长稿件,后安排短稿件;四是先安排专栏稿件,后安排其它稿件;五是先安排穿插规则形状的稿件,后安排方块形状的稿件。
判断题 新闻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分为两部分,一是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二是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