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为“旅行通讯”、“概貌通讯”。它是以采访者旅行见闻的视角反映社会变化和风土人情的通讯,因此,也有人简称为“记地”的通讯。报纸上常见的诸如“见闻”夕、“巡礼”、“散记”、“纪行”等都可归属于这类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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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新媒体特征数字化、交互性、非线性传播、即时性共享性、个性化小众化、多媒体媒介融合。
判断题 弱势群体都是商业价值不高的受众,日益强调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新闻媒体对他们关注不够,可以谅解。()
判断题 新闻背景:新闻背景是指新闻报道中同新闻的主要事实有密切关系的历史情况、社会环境、政治局势、自然情况、人物简历、知识资料和基本数字等等。简而言之.是有关新闻事实的历史和环境的材料。新闻背景又称为背景材料。相对新闻事实而言的辅助性材料,但它的作用不可低估。案列:七位特聘教授接受年度暨期中考核“获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风险创新研究项目一项,发表论文3篇;其中被SCI收录2篇;被EI收录3篇……”在12月27日举行的长江大学2005年“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年度暨期中考核工作会上,李克文教授汇报了自己在2005年取得的主要成果。此次接受考核的共有6位“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1位长江大学特聘教授。副校长张万明教授在会上指出:实施“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岗位制度,是湖北省培养“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重要项目,也是我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举措。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和《湖北省高校“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和长江大学有关文件规定,特聘教授实行分段聘任方法,首聘三年,经中期考核合格者,续聘二年,同时每年年终还要进行一次年度考核。为此,我校组织了此次特聘教授年度和期中考核工作。考核会上,“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李克文、段梦兰、宋岩、陈践发分别汇报了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常旭、李晓方和长江大学特聘教授肖柏勋分别汇报了聘任合同规定的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石油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等特聘教授所在院(系)负责人也分别汇报了本院(系)实施“楚天学者计划”岗位制度工作情况。由副校长张万明教授等11位专家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特聘教授完成目标和任务情况进行了测评。最终考核结果将报省教育厅备案。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自2000年开始实施“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岗位制度以来,已获准在地球化学、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作物遗传育种、机械设计与理论、矿产普查与勘探、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等7个学科设置8个特聘教授岗位。经我校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陈践发、常旭、李晓芳、段梦兰、宋岩、李克文等6位教授受聘为我校“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根据学科发展需要,我校还实施了长江大学特聘教授制度,肖柏勋教授受聘我校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
判断题 通讯标题要求在读者未读新闻之前,就把主要的新闻事实告诉读者,即使没有时间或不愿读新闻的读者,也能从中获知一些简要信息。而新闻标题只要求通过某些提示或暗示吸引读者来阅读全文。
判断题 人物通讯通讯有许许多多名目,如:特写、专访、侧记、札记、巡礼、速写、集纳、散记、记者来信、新闻小故事等等。人物通讯作为其中最主要的一种新闻载体尤其引人注目。
判断题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32
判断题 新闻法规对新闻媒介的社会控制有四种正规的途径:(1)司法控制(国家以法律来监控新闻媒介);(2)行政控制(行政部门以各种规定,税收来控制新闻媒介);(3)资本控制(大公司垄断新闻市场,使新来者难以介入);(4)媒介的自律。世界上任何国家,对新闻媒介最具威慑的社会控制是来自公众,即公众乐于还是拒绝接受媒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新闻媒介的管理采取法律形式。新闻法规是国家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一、新闻法规:1)新闻法规是国家对新闻媒介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2)世界各国的新闻法规有三种形式:一是以立法的形式正式颁布的《新闻法》(欧洲大多数国家都采取此种形式,其特点是法院审理案件只能服从和依据《新闻法》);二是以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判例为标准来审理案件,即判例法,而没有成文的新闻法(如美国和英国);三是有些国家并没有单独成文的新闻法,而是把新闻法规的有关条文写入《宪法》,《民法》,《刑法》以及其他的专用法律条款中。3)无论采取哪种形式,新闻法规所要处理的核心问题都是:保护新闻自由,同时防止滥用新闻自由。从而在确保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鼓励新闻媒体满足公众需要,促进国家需要。二、为防止滥用新闻自由危害国家和公众,各国的新闻法规对新闻报道和评论作了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包括:国家安全法,诽谤法和隐私法。1、国家安全法——新闻媒介不得以任何形式危害国家安全。2、关于新闻诽谤:各国涉及面最广、案情最为复杂,也是令新闻界、司法界最挠头的案件。“不准利用新闻媒介诽谤他人”是任何国家新闻法规必备的条文。(1)、什么是诽谤?“无确凿的证据而散布对他人不真实的事实并损害他人的名誉”。(来自美国法律研究会编辑的《法律的重述》。)(2)、诽谤的对象(一般有三种):一是个人,二是某个特定团体,三是企事业单位所生产的产品。(3)、在西方国家,诽谤罪的确认通行的标准,一般有四个条件:一是特定的对象,可以让他人确定的对象,不是泛指;二是歪曲,夸大,捏造事实;三是必须含有恶意;四是公开传播,造成对象的名誉损害。(4)、在中国,诽谤罪称作新闻侵权(又称作侵害名誉罪)。判定新闻媒介侵害名誉权的主要标准:一是看报道是否真实,二是看是否有借机诽谤诋毁的内容。(5)、防止触犯诽谤罪的最主要手段:真实性。在确认诽谤罪时,新闻真实是否定诽谤罪的最有力的辩护措施。3、关于隐私权(1)、何谓隐私权?隐私权是“不被干涉的权利;免于被不正当地公开的权利……个人或组织如果愿意,可使他本人和他的财产不受公众监视的权利”(英国的《法律大辞典》)。(2)确认犯隐私罪的武器——在确认诽谤罪时,真实性是防止触犯诽谤罪的最强大的武器;但在确认隐私罪时,真实不起作用,唯一能起作用的是“新闻价值”。法院在判决时,常以传播内容是否有新闻价值作为决定性依据。
判断题 黑白胶片的主要特性是感色性感光度颗粒性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