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通讯的结构是指通讯的组织形式和内部构造。它的主要任务是,考虑和确定通讯材料的组织与安排,使通讯成为一个思路清晰、变而有序、详略得当、布局合理的有机整体,更好地为表现主题思想服务。(通讯结构的要求是,要符合客观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要服从表现主题的需要,要求完整、严谨、巧妙、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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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判断题 新媒体语境下的青年亚文化不仅是当下文化情境的症候式表达,折射出了主流文化的裂变和离散,而且也代表了青年群体所特有的一种与主流文化进行沟通和对话的方式。

判断题 (1)日本学者的传播总过程研究①社会传播的总过程理论是二战后日本传播学者提出的一种基于马克思主义传播观的宏观过程研究理论,这种理论把传播看作是一个与社会交往形态密切相关的范畴,在研究人类社会传播的历史总体进程的同时,将现代社会的传播特别是大众传播与宏观社会结构联系起来加以考察。以田中义久1970年提出的“大众传播过程图示”为代表。②总过程理论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交往理论出发,把人类的交往分成三类:“能量交往”、“物质交往”和“符号(信息)交往”。符号(信息)交往过程也就是传播过程,它建立在前两种交往的基础之上,与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和意识形态保持着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在阶级社会中,社会传播还是一定阶级结构的体现。③总过程理论把大众传播看作是信息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的过程,并对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传播结构及其本质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和批判。总过程理论远远突破了行为主义传播学的理论框架,把传播研究与整个社会结构、与改革社会的目标结合起来。(2)唯物史观下的社会传播总过程①信息传播属于与人类的精神生产相对应的精神交往活动的范畴。②精神生产是人类特有的两种生产活动之一,属于上层建筑的生产和再生产。它在受到社会经济基础运动规律制约的同时,受上层建筑规律的制约更为直接。③精神生产也存在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运动。④传播学必须把人与人的传播关系与宏观的社会精神生产和精神交往联系起来加以考察,才能揭示其实质。作为精神生产关系的传播关系中同样存在着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这些环节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构成了社会传播这个“总体”过程的运动。这个观点,实际上也是辩证唯物论关于社会传播过程的系统观。

判断题 新闻法规对新闻媒介的社会控制有四种正规的途径:(1)司法控制(国家以法律来监控新闻媒介);(2)行政控制(行政部门以各种规定,税收来控制新闻媒介);(3)资本控制(大公司垄断新闻市场,使新来者难以介入);(4)媒介的自律。世界上任何国家,对新闻媒介最具威慑的社会控制是来自公众,即公众乐于还是拒绝接受媒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新闻媒介的管理采取法律形式。新闻法规是国家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一、新闻法规:1)新闻法规是国家对新闻媒介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2)世界各国的新闻法规有三种形式:一是以立法的形式正式颁布的《新闻法》(欧洲大多数国家都采取此种形式,其特点是法院审理案件只能服从和依据《新闻法》);二是以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判例为标准来审理案件,即判例法,而没有成文的新闻法(如美国和英国);三是有些国家并没有单独成文的新闻法,而是把新闻法规的有关条文写入《宪法》,《民法》,《刑法》以及其他的专用法律条款中。3)无论采取哪种形式,新闻法规所要处理的核心问题都是:保护新闻自由,同时防止滥用新闻自由。从而在确保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鼓励新闻媒体满足公众需要,促进国家需要。二、为防止滥用新闻自由危害国家和公众,各国的新闻法规对新闻报道和评论作了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包括:国家安全法,诽谤法和隐私法。1、国家安全法——新闻媒介不得以任何形式危害国家安全。2、关于新闻诽谤:各国涉及面最广、案情最为复杂,也是令新闻界、司法界最挠头的案件。“不准利用新闻媒介诽谤他人”是任何国家新闻法规必备的条文。(1)、什么是诽谤?“无确凿的证据而散布对他人不真实的事实并损害他人的名誉”。(来自美国法律研究会编辑的《法律的重述》。)(2)、诽谤的对象(一般有三种):一是个人,二是某个特定团体,三是企事业单位所生产的产品。(3)、在西方国家,诽谤罪的确认通行的标准,一般有四个条件:一是特定的对象,可以让他人确定的对象,不是泛指;二是歪曲,夸大,捏造事实;三是必须含有恶意;四是公开传播,造成对象的名誉损害。(4)、在中国,诽谤罪称作新闻侵权(又称作侵害名誉罪)。判定新闻媒介侵害名誉权的主要标准:一是看报道是否真实,二是看是否有借机诽谤诋毁的内容。(5)、防止触犯诽谤罪的最主要手段:真实性。在确认诽谤罪时,新闻真实是否定诽谤罪的最有力的辩护措施。3、关于隐私权(1)、何谓隐私权?隐私权是“不被干涉的权利;免于被不正当地公开的权利……个人或组织如果愿意,可使他本人和他的财产不受公众监视的权利”(英国的《法律大辞典》)。(2)确认犯隐私罪的武器——在确认诽谤罪时,真实性是防止触犯诽谤罪的最强大的武器;但在确认隐私罪时,真实不起作用,唯一能起作用的是“新闻价值”。法院在判决时,常以传播内容是否有新闻价值作为决定性依据。

判断题 试述新闻业务的三个主要环节与新闻选择的关系:新闻业务的三个主要环节与新闻选择的关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新闻采访过程是不断挑选事实的过程。记者获得新闻素材的来源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在新闻现场亲眼目睹,一是听别人介绍。在新闻现场,记者目光所及,可以看到许许多多东西,不可能把一切都记下来,必须有所选择。被采访对象在介绍情况时,滔滔不绝地讲述,可能向记者提供了许许多多事实,记者就得不断地进行筛选,哪些事实无关紧要,哪些事实重要;凡重要的事实,记者就得抓住不放,追问下去,直到全部弄清为止。(2)新闻写作的过程是重新挑选事实的过程。新闻写作是组织事实、描述事实。为此,就必须对采访到的事实作一番梳理、挑选:哪些事实应该淘汰,留下哪些事实写入新闻稿;哪些事实非常重要,在新闻稿中要突出,哪些事实只需一笔带过。“有闻必录”只能是一笔流水账,写作前不挑选事实,那就必然主次不清,轻重不分,同样不合要求。(3)新闻编辑过程是再一次挑选、审视事实的过程。编辑面对的是新闻稿,一篇新闻稿能不能用,当然要考虑到写作技巧。但取舍一篇新闻稿的标准,首先不是写作技巧,而是新闻稿中的事实。新闻工作有句行话,称“稿件的分量”,即指新闻稿中的事实,“有分量”是指这篇新闻稿所提供的事实重要,可以放在显要的位置上发表。事实有分量,写得也好,这当然是最理想的新闻稿。有些稿子,写作技巧不怎么好,但提供的事实十分重要,编辑经过文字加工,可以公开播发;有些稿子,尽管写得很漂亮,但提供的事实并无多大价值,好比麻袋上绣花—底子太差,也无法被编辑看中。

判断题 广播是指通过无线电波或导线,向一定范围播送声音节目的大众传播媒介。()

判断题 微博:微博(Micro-blog)是一种非正式的迷你型博客,是基于Web2.0平台的一种可以发布即时信息的系统。微博的概念最早出现于2006年,2010年被称为中国的微博元年。微博可以使用户通过网页、收集、IM软件和API等方式发送图片和文字信息,不受任何时间地点的限制。与博客不同的是,微博发布的信息受到字数限制,最多不能超过140个字符(70个汉字)。其传播特点有:短小精悍,信息量密集,更契合人们快节奏的生活;实现跨平台数据交换,使用户摆脱了工具的限制;准入门槛较博客更低,实现了话语权的平民化。

判断题 滥用媒介的情形:1、背离事实真相,有意无意地掩盖、歪曲事实真相,误导公众,侵犯公众的知晓权。2、侵犯公众的名誉权和隐私权,造成对公民权利的侵犯和对社会秩序的破坏。

判断题 运用新闻学原理分析材料并回答问题。材料1霍宝干河煤矿发生矿难后,为掩盖事实向记者发放“封口费”(9月25日)戴晓军用相机记录下这一幕,引发全国对记者道德的拷问。—摘自《北京青年报》2008年11月16日材料2记者从新闻出版总署获悉,在“封口费”事件发生后,新闻出版总署、山西省委省政府在中央的指示下及时派出工作组督察处理此案。到目前为止,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封口费”事件中有据可查的涉案人员60人(其中发“封口费”封锁消息、阻挠记者采访者2人,收受“封口费”的记者4人、媒体工作人员26人,假记者28人)。已由有关行政部门、媒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法作了处理。涉案金额31.93万元,绝大部分已经追回。据了解,隐瞒事实真相封锁新闻消息的矿方负责人已被免职。已查实的《现代消费导报》记者张军利、山西画报杂志社朔州记者站站长徐有、《山西科技报》副总编张士凯、《科学导报》记者牛建黎4名新闻记者分别给予了处理。对查实的14名媒体相关责任人分别作了相应处理,其所在单位分别是中国教育电视台《安全现场》、山西广播电视总台公共频道《经济与法》、《现代消费导报》、绿色中国杂志社驻山西办事处、《山西法制报》临汾发行站、映像杂志社、中国财富杂志社山西办事处、政府法制杂志社,法制日报社山西记者站、《企业维权与监管》(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同时,新闻出版总署要求山西省及全国各地开展一次规范新闻采访秩序“百日”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假报刊、假记者、假记者站、假新闻;全面清理形形色色的新闻派出机构,整顿和撤销一批存在问题的媒体记者站、工作站、办事处、联络处;制定和公布新闻机构和新闻记者采访规范,支持新闻记者的合法采访工作,依法保护新闻机构、新闻记者和新闻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继续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记者队伍的职业素质、道德素养和自律意识,自觉维护新闻的公信力和新闻记者的良好形象。—摘自中国网2008年11月27日材料3中国教育电视台在事后发表的声明中有以下两段文字:得悉此消息后,中国教育电视台主要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在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台相关部门逐一排查,发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通报情况中所称的乃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办,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制,由中国教育电视台按照相关部委合作协议免费播出的周播公益性安全教育专题栏目《安全现场》,于是立即做出先停播《安全现场》栏目的决定,责成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就此事立即做出负责任的说明。同时,教育台有关部门与《安全现场》栏目的上级主管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的相关负责同志联系,请对方进行调查。根据我台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管的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有关政策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正式约见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向其当面宣布停播《安全现场》栏目,同时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通报了我台停播该栏目的决定,建议其协助国家新闻出版部门对《安全现场》栏目进行进一步调查,以澄清事实真相,我台同时将按照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管的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中“乙方在节目制作过程中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不得假借甲方名义进行商业经营活动,如有违反,乙方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因此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部赔偿”的相关约定,保留对《安全现场》栏目因其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我台造成的损害做出进一步追究的权力。—摘自中国新闻网2008年10月31日材料4本报北京11月26日电“我只是做了一名公民应该做的事”。获悉山西省霍宝干河煤矿“封口费”事件处理情况通报,戴晓军平静地说。关的其他活动,不得从事出版物发行、广告、开办经济实体及其他经营活动,不得设立分支机构。然而,目前的媒体生存环境优胜劣汰的竞争状态日趋激烈,面对经营上的困境,一些媒体就把经营压力即广告和发行,转移给基层记者站,将经济效益作为考核的主要标准。有些媒体设立记者站的目的就是为了搞创收,而不是为了采编工作的需要。记者站的工作人员良莠不齐,基本是临时雇佣人员拿着记者站发的“采访证”、“工作证”到处招摇撞骗,敲诈勒索。因此,欲整治假记者,规范记者站便首当其冲,而规范记者站就需要从根本上促进经营发行体制的变革。总之,欲想从根本上杜绝假记者的出现,必须从制度上寻找根源。完善制度建设加大寻租成本,减少真记者寻租收益,使其无法利用制度缺陷达到寻租的目的。同时,对新闻从业人员进行新闻专业主义和新闻伦理教育,使追求真理服务社会内化为自己的一种职业规范。制度的完善和职业伦理的高涨,杜绝真记者的寻租行为,假记者自然不会存在。至于新闻制度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政府和媒体要加强信息沟通、信息传递、信息甄别,充分满足大众的媒介接近权。(2)请简要评析中国教育电视台的声明,并论述中国的媒体和记者如何才能坚持新闻专业理念。对于新闻业来说,新闻专业理念是为了确保新闻业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发挥有效功能的一种保障,从而也是新闻业赖以在整个社会系统中立足的保障。新闻专业理念看似简单明了,但真正实践起来并非那么简单,往往受到方方面面的干扰。从历史上看,对新闻专业理念干扰最大的是来自政治上的压力和经济上的市场压力。政治压力,最大的来自于政府。媒体要脱离政治,这是不可想象的。但是,在实践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政治上的巨大压力,往往会使媒体偏离新闻专业理念。新闻专业主义的另一端压力来自于市场。世界上绝大多数媒体都必须盈利,才能维持日常运作,支持今后发展。问题在于,在媒体进行市场化运作的时候,必须坚守新闻专业理念,绝不能为了媒体一家之私利而损害公众利益,忘掉媒体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随着媒体竞争的日趋激烈,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世界许多国家的媒体逐渐向受市场利益驱动的产业方向发展,为了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争取更多的受众,许多媒体走上娱乐化之路。关系国计民生的硬新闻减少,“性(男女关系)、腥(暴力)、星(娱乐体育界明星)”新闻大量增多。看看中国的媒体,我们也可以发现同样的问题,明星的绯闻成为不少媒体每天必备的佐料。这就偏离了传媒业的专业理念,把媒体纯粹作为盈利工具。坚守新闻专业理念,事关传媒业的存亡兴衰,是传媒业从业人员为公众服务的具体体现。为坚守新闻专业理念,大多数国家的新闻记者协会都制定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准则,培训新闻从业人员,提高他们的职业修养。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准则是新闻专业理念的外化形式;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修养,则是新闻专业理念的内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