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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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新闻报道的力量在于真实,新闻中的事实要有根有据。只有真实的新闻才能取信于民。维护新闻的真实和准确,是党和人民的新闻工作者的起码条件,是记者的神圣职责,是党性的表现。新闻必须完全真实,主要包括下面几个内容:第一、构成新闻要素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如何等,以及引用的各种资料、数字要准确无误。第二、新闻所反映的客观事实,包括事情发生的过程和细节,人物的语言和动作,心理活动、思想认识,不能添枝加叶,不能合理想象。第三、要讲究科学。稿件所涉及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不应有差错。第四、要实事求是,符合辩证法。新闻所要表达的观点必须从事实材料中来。记者对新闻事实的判断和评价,对事物发展的过程的衡量和掌握,都要按照实际情况,讲究分寸,防止片面性、绝对化。第五、文字表达要统一。稿件中某些事实的表达方式要和全国规定的或通用的方式相一致,如译名、计量单位、数字的写法等。74

判断题 新闻评论的思维方式思维是观点形带来优秀的成的起点,新闻评论是一种表达观点的文体,具有特定的思维特征,针对同一选题,不同的思维方式可能形成不同的观点。一、直觉:直观感觉,没有经过分析推理的观点。直觉在艺术创作中有时能带来优秀的创意,在对日常生活的判断中经常出其不意地准确。二、联想:联想本意是一种事物和另一种事物相类似时,从这一事物引起对另一事物的构想。三、逻辑:逻辑是人的一种抽象思维,是人通过概念、判断、推理、论证来理解和区分客观世界的思维过程。标准的新闻评论其判断形成的思维方式理应是逻辑,其论点的合理性可经过逻辑判定。

判断题 世界摄影日是8月19日。

判断题 利用快门线操纵快门,可以减小震动。

判断题 试述新闻客观性原则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其演变:新闻客观性原则,是指传播主体在报道自身之外的对象时,不能用自己的意识、意志、情感等改变对象的本来面目,即不改变对象自身的内容。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及演变,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1)客观原则是新闻传播业伴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学等同步发展的产物。①在自由主义经济条件下的物质生产方式要求新闻实现市场化运作,为满足大部分人的信息需求,必然要有客观报道的形式。②该原则的出现,也受到当时科学中的经验主义和文学中的现实主义的影响。他们深信自己应当写真,在报道中侧重事实,剔除所有偏见、个人色彩和风格,去如实地报道新闻。(2)客观原则的产生与发展“还有一个哲学基础”。①新闻的客观性原则植根于人的精神交往需要和人的社会性道德意识。同时也植根于人的理性精神和求真意识。②新闻的客观性原则更是自由主义报刊理论的必然产物。自由主义报刊理论强调,新闻报道的目的不是向公众提供某种必须遵循的意见,而是客观反映现实,它把客观地向公众提供事实作为新闻报道的最高标准和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标准。(3)便士报是客观原则发育的肥沃土壤。便士报中的新闻都是对事实的陈述,最终便士报取得了胜利。这不仅标志着报纸由“言论纸”过渡到了“新闻纸”,告别了政党报纸的“黑暗时代”,更意味着客观性成了新闻界人人必须遵行的法则。(4)通讯社特别是美联社的诞生与发展,是客观报道原则得以确立的重要动力。①通讯社强化了新闻的商品性。通讯社为了将自己采集的新闻供给持有不同立场、不同办报方针的报纸,只能提供客观的事实信息。②1900年美联社改组,将“报道事实,而不报道意见”作为宗旨,这是西方国家第一次正式把客观性定为新闻传播原则,也标志着“客观性”作为一个重要新闻观念的问世。1923年美国《新闻规约》对客观原则的确认,是客观报道原则确立的最终标志。(5)到了20世纪30年代,客观已成为新闻界常见的说法。

判断题 去中心化是指互联网技术本质上是以个人为中心的传播技术,具有天然的反中心倾向。

判断题 新闻记者的隐性采访一、隐性采访的概述(一)隐性采访的涵义隐性采访是指记者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和采访目的,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偷拍、偷录或亲身感受的方式对新闻事实(事件)进行的采访。(二)隐性采访的特征隐性采访是有条件的。出发点的积极意义。要冒一定的风险。(三)隐性采访的类型体验式采访:记者不暴露身份和目的,而作为社会普通公众去获取有关信息的采访方式伪装式采访:记者以隐去真实身份的方法,隐藏采访目的,以获取所需信息的采访方式。(四)隐性采访的重要手段——偷拍、偷录(五)隐性采访适用的新闻报道类型1.揭露或批评性报道2.亲身感受型报道二、隐性采访的方法和程序八条(一)寻找线索和线人1.新闻职业线人2.新闻事实的知情者(公开身份的知情者、匿名的知情者)3.记者的社会网络(二)在采访前确立某种假设⒈提出假设的重要性为记者提供明确的思路,指明调查的方向。方便记者与编辑部门负责人沟通。帮助记者判断线索的新闻价值。⒉对假设的初步求证在隐性采访过程中,对假设的初步核实应当尽快完成,以判断究竟有几分把握可以证明这个假设。3.证实与证伪(三)周密地考虑各种应当考虑的问题1.确定利害关系。2.安排采访的先后顺序。3.资料搜集。4.确定调查的价值。(四)确定被采访者之间的利害关系(五)贴身暗访1.假造一个不易被察觉并且便于进行暗访的身份。2.进入暗访的地区,寻找、接近暗访对象,取得他们的信任。⑴要对被暗访者显示出不可抗拒的利益吸引力。⑵要表现自己是“业内人士”,对这一行很精通。⑶要镇定自若,有时候还要欲擒故纵。3.套取所需要的情况,以证实自己事前的假设。(六)获取必要证据1.必要性证明报道的真实性应对新闻报道所引发的法律纠纷2.合法证据:采访笔记、录音、录像带以及照片、各种书证、实物证据、文件资料的原件、副本、复印件、抄件等。■采访笔记准确记录下可能作为直接引语的原话,并忠实表达采访对象的意见,保证采访笔记的真实性。采访结束应请采访对象在笔记上签字。■录音机和设想设备如果事关重大,应考虑用录音机和设想设备,录音和录像要比采访笔记更有可靠性■照相机对于现场场景以及无法带回的证物来说,拍下照片是最好的选择。它可以辅助采访笔记,增强说服力。■书证与物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和图画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和物品。物证是指能够证明事实的物品和痕迹。(七)隐性采访中的观察1.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在写作中赋予报道以无限丰富的色彩和质感。2.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帮助记者去伪存真。3.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让记者探知采访对象的心理变化,及时作出应对。(八)对所获取的证据进行司法甄别A级证据(可信度最高)公开的资料、政府文件、档案馆记录、法庭调查报告、警方档案、传统媒体网站、网络数据库和重要的FTP服务器。B级证据(可信度略差)私人的、非公开的资料,在门户网站、商业网站搜索得C级证据(可信度最差)采访对象的口头叙述,来自聊天室和BBS的匿名信息。如何判断采访对象口述的可信度区分采访对象的动机。通过其他信息源求证。提供消息的人是否愿意说出自己的名字。如何鉴别伪证(1)采访对象陈述的情况是根据道听途说或谣传得来的,且多方查证无法证明属实。(2)采访对象提供的消息是通过自己毫无根据的分析、推测和想象得出的结论。(3)证词的明确程度不高,含糊其辞,模棱两可,或者证言内容不够具体,缺乏应有的细节。(4)证言本身自相矛盾,前后不能连贯,漏洞百出,或在两三次采访中证言不一致,出现明显偏差。(5)与科学公理和普遍常识明显相悖。(6)采访对象有幻象型性格,容易自我暗示;或有偏执型性格而极端自负;抑或性格软弱,容易受他人影响而陈述失实证言。(7)证据的内容与其他大多数证据的证明结果相悖,则多数伪证。(8)若一对相关证据的证明意义完全相反,则其中必有一伪。(9)几个采访对象的证词完全相同,甚至连遣词造句都分毫不差,要考虑串供的可能性。(10)经过鉴定和勘验,确认提供的证言和证据不符实。三、隐性采访的法律道德风险(一)关于隐性采访是非的争论1.完全赞同记者使用隐性采访这一采访形式。2.反对记者使用隐性采访。3.对于隐性采访持中立的态度,只有在无法或不能公开采访,或者在正常采访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特定情况下,才能考虑使用。(二)隐性采访的道德界线(理解关于隐性采访在道德层面上的问题)1.在隐性采访中记者身份的扮演应有严格的限制✪记者不能装扮成国家公务人员借行使公务获取新闻。✪记者不应装扮成违法犯罪之徒。✪记者装扮不能改变其固有的自然性别角色,而深入到另一个性别世界中采访。2.隐性采访中严禁任何“诱导”3.隐性采访不能干扰公共生活和秩序(三)隐性采访的法律问题1.隐性采访与侵犯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权的核心,侵害人格尊严就是侵害人格权。✪镜头不能丑化采访对象,更不能出现带有侮辱性的画面。2.隐性采访与侵犯隐私权⑴隐私的要件:一是与社会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私事,即所谓“私”;二是本人不愿为他人知悉或受他人干预,即所谓“隐”。⑵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进行支配的具体人格权。⑶采访场合对隐私权的影响公共场合、非公众场合案例:迪特曼诉《时代》公司⑷隐性采访侵害隐私权抗辩事由抗辩事由之一:公众知情权。知情权即知的权利,也称作知悉权、了解权,其基本含义就是公民有权知道他应当知道的事情,国家应当最大限度的确认和保障公民知悉、获取信息的权利,尤其是政务信息的权利。抗辩事由之二:基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是一个正当的抗辩事由。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法律准许使用他人的肖像,准许将他人的个人信息和活动公之于众。抗辩事由之三:公众人物。公众人物的一般理解应是著名、知名度高、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众所周知的人物。3.隐性采访与侵犯名誉权■新闻侵害名誉权有四个构成要件:①名誉受损的事实;②违法行为;③因果关系;④主观过错。■隐性采访侵犯名誉权的应对①严格把握真实性原则,做到内容真实。②公正评论:第一是出于公众利益发表了意见;第二,是基于一定的事实发表了意见;第三,所发表的意见一定要很客观,不带有个人感情上的色彩;第四,就是不具有恶意。4.隐性采访与侵犯肖像权注意:在记者拍照或电视台摄像的过程中,有时候画面背景的选择稍不注意就有可能侵犯不相干人的肖像权。5.隐性采访与刑事犯罪

判断题 新闻工作者坚持党性原则,就不能做到真实、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