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试题
判断题 媒体竞争的关键是技术的竞争。
判断题 评论选题的标准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富有新意,出奇制胜要求写作者有新的视角、新的方法、新的理论、新的知识、新的例证、新的文字和新的标题等。新闻评论不仅要求快,更要有思想,且这个思想要有新意。(2)立论正确,有的放矢立论正确,既包括宏观的,也包括微观的;既包括理论的,也包括观点的;既包括新闻事实,也包括社会现象;既包括出发点,也包括结论或结果。总之,一切用来为评论服务的材料,评论的一切组成部分,都必须是正确的,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3)论理深刻,指导一般在选题时,一定要选择那些蕴含着十分份丰富道理而又能深入阐述的选题做文章,就可能出新意。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新闻评论才可能去指导一般。(4)宏观把握,超前预测它需要有坚实、深厚的理论根基和敏锐的观察、分析、判断能力。
判断题 滚动的苹果和飞转自行车轮,缓缓打开的折扇与孔雀开屏,是属于相似性组接方式
判断题 光圈大,景深(小)。
判断题 拍黑白风光时,要想使白云突出,最好用黄橙滤色镜。
判断题 PageView:P综合浏览量是网站各网页被浏览的总次数.一个访客有可能创造十几个甚至更多的Pageviews。是目前判断网站访问流量最常用的计算方式,也是反映一个网站受欢迎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判断题 简析新闻的标题在新闻媒体中的作用及区别一、新闻标题在新闻媒体中的作用1870年3月24日《上海新报》上的“刘提督阵亡”,是我国目前见到的最早的、比较完备的标题。新闻标题起明显的“两导”作用:1.导受作用。导受:引导受众阅读和视听,是导读、导听和导视的总称。标题受众:新闻数量与日剧增,人们不可能兼收每一条新闻,于是出现了以接触标题为主的“标题受众”。标题可以方便受众接触、了解、选择新闻,引起受众对新闻的兴趣。2.导向作用。标题是新闻与评论的结合点,可以或明或隐的表明对事件的态度,进而影响社会舆论,导引受众的是非观和价值观。标题的导向作用,最为明显的表现是就事论理,借题发挥。它更多的是通过词语的褒贬和语气的强弱来显示。二、新闻标题在新闻媒体中的区别1.不同载体的新闻媒体对标题的要求不尽相同。报纸标题要注意辞句的修饰,讲究语言的生动、形象、含蓄和凝练。广播标题要注意音韵的优美和响亮,上口顺耳,要便于受众听清听懂,尽量口语化,通俗化。电视兼用声像和文字传播,标题要简明扼要,以免分散观众的注意力。2.同一载体的媒体对新闻标题的要求也有区别。这是由媒体的性质、受众对象和所属地区等因素的不同所决定。这种区别可以从标题的内容和语言看出来。
判断题 受众的权利是指作为信息传播接收者的受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享有的各项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和传播制度,我国受众主要拥有以下六种权利:(1)选择权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选择权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在大众传播中,受众面对众多的媒介和信息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口味和自己所能运用的力一式作出自由选择—或喜爱或厌恶,或接受或拒绝,或阅听或观看,没人可以强迫。(2)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3)表达权表达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4)反论权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5)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以往学术界理解受众的监督权,是专指“人民群众运用新闻媒介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而新闻媒介则由党和政府来领导并监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一项权利。(6)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私生活,都有不愿让人知道的私事,也都希望不受打扰,有宁静独处的欲望,法律上也认为这种权利应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