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示范论:
模式示范理论认为,大众传播能够描述模式化的行为。受众与媒介内容的接触,为自己提供了一种学习的对象,可以从中学得一系列行为方式,这些行为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成为人们处理反复出现的问题的永久性方式之一部分。也就是说,媒介内容对受众的行为具有模式化的示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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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我国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国家、媒体、传播者、收受者或公民和法人四个方面。()
判断题 述评新闻有四种类型(形势述评、思想述评、工作述评、事态述评)。
判断题 简述媒介霸权主义:(1)媒介霸权理论是葛兰西在其著名的《狱中札记》中提出的一个理论,对大众文化和媒介研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葛兰西认为,一个社会制度的真正力量并不是统治阶级的暴力或其国家机器的强制性权力,而是被统治者对于统治者世界观的接受。他把现代国家的形成看作是作为“强制装置”的政治社会和作为“霸权装置”的市民社会的融合,认为市民社会主要是通过“合意”或“同意”的组织化过程而维持统治的社会,随着市民社会的发展,它将吸收政治社会而形成新型的国家。对于葛兰西而言,国家实施压制,而市民社会则行使霸权。霸权在文化和意识形态方面运作时必须通过市民社会的各种机构,如教育、家庭、教会以及大众文化和大众传媒等社会机制来实施。(2)葛兰西的“霸权理论”被广泛地用于媒介分析和媒介批判。按照葛兰西的论述,要理解大众文化和意识形态的传播,必须从社会秩序或国家形成及维系的过程来了解,所以,“霸权理论”对于传播学者在进行媒介分析和批判时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启发:第一,必须弄清统治阶级对媒介的控制方式及程度;第二,必须了解大众传媒生产的基本功效;第三,必须认识媒介意识形态的社会功效。(3)批判学派的学者继承了葛兰西的观点,把“霸权”看做是支配阶级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维护自身利益而行使社会主导权和文化主导权的能力,而实现“霸权”的手段不是通过直接的高压政策,而是通过决定国家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方向,使被支配阶级对现有权力结构和社会关系产生认同或从属意识。换言之,批判学者认为,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支配阶级不再主要依靠国家、军队、法院等“强制装置”,而主要是通过意识形态“霸权装置”来维护自身利益。(4)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大众传播制度就是重要的意识形态“霸权装置”之一,大众传媒通过日常的新闻报道、宣传和广告活动,把支配阶级的特殊利益描述为社会的“普遍利益”,其目的是操作形成“同意”或“社会合意”,但这归根到底只不过是一种“虚假的合意”,因为它掩盖了阶级支配的实质。例如美国对全球的文化控制是通过大众传媒的控制来实现的,因为现代电子传媒能够提供使受众服从霸权的条件,进而大众传媒本身也成为了一种霸权形式,这即是“媒介霸权”。
判断题 记者在使用权威消息源时,可以完全信任,不用再次核对。()
判断题 弥补性现场采访:这种采访一般不是预知的事件。记者闻风而至时,已时过境迁。但事件却为广大读者所关心。如果不报道现场情景,会令读者大失所望。例如,车祸发生后看现场;凶杀惨案过后访惨案现场;水灾过后再现被冲毁的家园等。对于这种有弥补性质的现场采访,如果注意观察、验证、捕捉事发当时的现场情景,事件过后的遗留痕迹以及及时采访当事人、见证者,同样可以起到“再现”现场的作用,使人产生触景生情、如临其境之感,增强报道的感染力。
判断题 竖三民:《民呼日报》1909年5月创办于上海租界,意为“大声疾呼,为民请命”之意。宣传同盟会纲领,介绍西方政治经济学说,揭露贪官污吏罪行。因披露当时甘肃灾荒中官吏侵吞救灾款项的情况,引起陕甘总督嫉恨,串通上海租界将于右任驱逐出租借。《民吁日报》1909年10月创刊于上海法租界。因报道声援抵制日货的行动,出版一个月后被查封。《民立日报》1910年10月创刊于上海租界,成为上海同盟会总部的机关报和联络机关,是辛亥革命时期最有影响的革命报纸,该报重点宣传三民主义,详尽报道黄花岗起义,揭露列强的侵华野心。
判断题 新媒体从哪几个方面改变了以往的媒介生态:1,打破传统媒体霸权2,发行量、收听收视率变化3,经营收入变化4,受众结构变化5,阅读习惯变化
判断题 试述国家对新闻媒介的管理:(1)国家对媒体的管理理念基于传媒业具有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双重属性,这是无论在中国还是世界其他国家都具有的共识。(2)国家对传媒业的管理需要考虑国家、公众和传媒业三者利益的平衡。国家利益首先是指国家安全,包括国防安全、经济(金融)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等。公众利益又称公共利益,包括公民知情权、表达权、普遍服务原则、公正原则以及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的维护等。传媒业利益主要指法律所赋予的言论出版自由、传媒业的经济利益。国家、公众、传媒业三者之间的利益博弈贯穿着国家对传媒业管理政策调整的动态过程,一般来说,国家总是在确保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的前提下再考虑传媒业利益。从世界范围来看,无论何种社会制度,无论何种新闻体制,无论何种媒体所有制,媒体具有公共性进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都得到一致认可。(3)国家对传媒业的管理,一般包括几个层面:①市场准入层面的管理,就是出版、播出的许可证制度。在绝大多数西方各国,纸质媒体的出版无须审批,只有广播电视必须获得许可证,并有一定期限,到时申请延期。而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无论是出版报刊还是广播电视都需申请许可证。②内容层面的管理。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刊发某些内容,比如煽动暴乱、泄露国家机密、侵犯隐私、侵权等。对广告的刊发同样有明确的规定。此外,各国政府还有特殊规定,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对广播电视播出的内容有严格规定。最著名的莫过于“公正原则”,即在1999年修正案中规定“为有关公众关注的重大问题相互冲突的观点提供对等的讨论机会”。还有保护儿童的原则,《1996年电讯法》规定:所有电视机都必须植入“V芯片”以便家长可以通过遥控器将少儿不宜的镜头滤去。③结构层面管理。对传媒结构层面管理最主要手段是各国出台《反垄断法》,严禁几家媒体公司垄断全国媒体市场,保护公平竞争,保持观点多元。美国《1996年电讯法》大幅放宽了媒体公司市场占有率,但规定任何一家媒体公司电视覆盖率不得超过35%。(4)从世界各国媒介管理实质看,管理手段都是法律和行政兼用,以美国为代表的完全商业化运行的体制,一般是以法律手段为主、行政调控为辅;以欧日为代表的双轨制运作体制,一般是法律手段和行政调控并重。比如,在英国,一方面英国议会对广播电视制定了非常严格的制度,另一方面英国政府在广播电视政策的制定和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导向性作用。很多政策直接影响到节目制作层面。以中国为代表有限商业运作体制近些年虽然不断强调要依法管理媒体,但目前依然显示行政调控为主,法律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