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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第一个社会主义的刊物从马克思和卢格于1844年创办的“《德法年鉴》开始
判断题 新闻标题的写作新闻标题即新闻的题目。按《辞海》解释,题是额,目是眼睛。就是说标题的地位和作用,就像人的额头那样显著,眼晴那样传神。新闻标题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有了一个好的标题,新闻就成功了一半。新闻的标题醒目、明快、形象、生动,就令不能释手,就能吸引眼球。随着传媒事业的飞速发展,人们对新闻作品的整体要求越来越高,编辑、记者在注重导语和主体写作的基础上,也把工夫下在了对作品标题的拟定上。信息时代,读者对信息的捕捉是分秒必争的,“看报道看标题”,已经成为现代人读报纸、看电视、听广播、上网带有规律性的现象。在巨大的信息源中,广大受众对观看对象的选择,首先是通过对一个个标题的浏览来实现的。精彩、抢眼的标题不仅吸引非看下去不可,而且会连同新闻事件的内容一起长期活在人们的记忆里,经久难忘。难怪人们常说,标题是新闻的“眼睛”,如果把写新闻比作“画龙”,那么制作标题就是“点睛”之笔,“龙”要画得栩栩如生,“睛”要点得有品有味。新闻创作是一种艺术,标题拟定也同样是一种艺术。
判断题 在灾区见到一些失去了孩子的受灾群众正在抱头痛哭,此时记者不应该去打扰他们,应该等他们情绪稍微稳定后,再进行采访。28
判断题 编辑方针:它是新闻媒介依据自己的定位与发展战略制定的编辑工作原则。媒介的编辑方针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①媒介的受众对象:以媒介的性质、办报宗旨为依据。②新闻传播的内容。③传播的水准,指新闻传播的思想水平,文化水平和专业技术的达到的高度。④媒介的风格特色,指媒介产品的整体结构传播内容、传播方式和外在形象所综合表现出的格调和特点。
判断题 报纸版面色彩的功能有传情表意功能、(强化报道功能、)组织导读功能。
判断题 试述受众的权力:受众的权利是指作为信息传播接收者的受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享有的各项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和传播制度,我国受众主要拥有以下六种权利:(1)选择权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选择权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在大众传播中,受众面对众多的媒介和信息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口味和自己所能运用的力一式作出自由选择—或喜爱或厌恶,或接受或拒绝,或阅听或观看,没人可以强迫。(2)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3)表达权表达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4)反论权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5)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以往学术界理解受众的监督权,是专指“人民群众运用新闻媒介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而新闻媒介则由党和政府来领导并监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一项权利。(6)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私生活,都有不愿让人知道的私事,也都希望不受打扰,有宁静独处的欲望,法律上也认为这种权利应受保护。
判断题 《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是指马克思于1842年写下的一篇评论文章,被认为是无产阶级新闻评论的开端。马克思在文中痛斥普鲁士政府推行的书报检查制度,他评论道:“这样一来,作家就成了最可怕的恐怖主义的牺牲品,遭到了怀疑的制裁。”他还提出“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罗兰散发出同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一一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这篇评论在捍卫无产阶级言论自由方面有重要意义。
判断题 政治性、政策性和指导性很强的社评和评论员文章属于阐述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