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荣新闻学概论知识点BB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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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新闻媒介的内部管理和运行

一、新闻媒介的决策、领导和监督机构

私营媒介属于董事会领导制,公营媒介属于社会化领导制,国营媒介属于政府领导制。

1、董事会领导制

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关,实际就是谁有钱谁就有最大权力。

2、社会化领导制

特点:理事会有广泛代表性;尽可能不受政府干涉。

3、政府领导制

特点:政府通过政府的主管部门任命媒介部门的领导,由它们再来负责媒介的日常运作。

二、中国新闻媒介的决策、领导和监督机构

中国的新闻媒介是党、政府和人民的耳目喉舌。这一基本性质决定了我国新闻媒介采用政府领导制,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是新闻媒介的最高决策机关。同时,中央宣传部和各地党委宣传部受委托,具体领导各级新闻媒介。

1、社长负责制:社长是报社的法人代表,和党委书记一起共同领导报社工作。一般地说,社长更多负责具体业务,党委书记分管党委、人事和纪律监督。总编辑负责每日的报纸出版;总经理负责广告和其他经营、财务收入;秘书长管理行政办公室和后勤保障、对外联络。

特点:在社长领导下,编务、经营、行政事务分工明确,尤其突出经营地位。

2、总编辑负责制:总编辑是报社的法人代表,并和党委书记一起共同领导编委会,集体决定报社内一些重大事务。目前中国大多数报社还采用此种模式。

3、行政负责制:报社的直接领导是党委宣传部,而电台、电视台除受党委宣传部领导外,还受政府的行政主管部门——广播电视管理局的领导。广电局具体地负责管理电台、电视台的日常运作。

三、新闻媒介的业务运行机构

业务机构设置基本要求:1.机构精简,人员精干;

2.分层授权,责权合一;

3.分工明确,反应神速。报社业务机构:设有总经理、总编辑。总编辑下设有:新闻主编(是最重要的一个岗位,全面负责各种类型的新闻)、专版编辑、社论委员会。

以美国报社为例的大体特点是:总编领导各版主编、主编领导各编辑、编辑领导记者。

我国电台、电视台的业务机构:台长下设有:经营部、节目部、制作部、技术部

四、我国新闻媒介业务机构

我国报社业务机构设置特点:编辑部各种设置和党政机关的机构基本对口,即党政机关有什么部门,报社就有相应部门(科)。

判断题

媒介集团化

总体概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媒介要求得生存和发展,实行媒介集团化是必然的选择途径。在美国的《1996年电信法》出台以后,先是在美国,后来在欧洲掀起一股集中化的狂飙。

1、为什么要实行媒介集团化?

一句话,为了做大做强,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媒介集团化的优越性:(1)有一个总体的设计,旗下各家公司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协同作战,实行产供销一条龙,以最快的速度向市场提供最新的产品;(2)它以内部的关联交易来代替市场交易,规避了市场风险,同时又减少了市场交易的成本。

3、媒介集团化的形成有两条路径可供选择:一是把自身的业务做大,一砖一瓦靠自身的积累来发展;二是靠收购,兼并,联合等方法来做大做强。

4、目前世界大的传媒公司的经营方式:世界上大的传媒公司都采取跨媒体,跨行业,跨区域经营,而且一般都跨国经营。旗下公司众多,公司以资本为纽带,既独立经营,又相互依托,从而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5、大的传媒公司做强的关键:要有核心竞争——有自己的主打产业,有其他传媒难以与之争锋的专属经营领域。这是一家大公司安身立命的绝活。

媒介集团化在经营方面的好处在于:

(1)、大大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办公楼、印刷厂等各方面的设施都能得到充分利用而降低成本;

(2)、人员可以合理流动、配置,调动新闻从业人员的积极性;

(3)、资金可以合理调度,把资金投入到最急需、最有效的方面;

(4)、在资料、稿件组织上共享。

6、中国的传媒集团化

a、中国的传媒集团化是从1996年起步的。1996年1月,《广州日报》报业集团的成立,标志着组建传媒集团正式运作。

b、中国组建传媒集团的目的:1)初衷:治理治理中国媒介“小乱散”的状况,便于集中管理。2)后来,才把组建传媒集团的目标定在整合资源,增强活力,壮大实力和提高竞争力上,以便抗击加入WTO后世界媒介巨头对中国的冲击。

c、现状:中国传媒集团成立后,有部分集团着力资源整合,重新明确发展思路,停办一批缺乏市场前景的媒介,创办了一批适应新形势的媒介,显示出新的活力。

如上海《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广东《南方日报》报业集团,主报方向明确,子报系列分层竞争,市场定位准确。

d、问题:(1)、因为中国传媒集团的建立基本上由行政部门撮合,各种不同类型的报纸并入一家集团,缺乏天然的聚合力,所以整合内部资源难度很大,核心竞争力较难形成;

(2)、中国传媒集团基本还是单一媒介集团——报业集团只有报纸没有广电,广电集团除了广电收视报外也只有广电,没有报纸;业外资本要进入媒介也有诸多困难。所以,中国传媒集团要实现跨媒体、跨行业、跨领域经营迫切需要制度创新。

判断题

广播电视频道专业化

总括:电视频道专业化,电台频率专业化是世界广电业发展的潮流。

1、频道专业化

频道专业化最早从美国开始。第一个真正成功的是美国媒体巨头特纳开设的全新闻频道CNN。

2、电台的频率化

电台的频率专业化大致也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开始,频率化是电台在受到电视台的挤压,听众大量流失的情况下的被迫之举。90年代,电台的频率化受到听众的欢迎,收听率开始回升。

3、中国的频道,频率专业化从20世纪80年代起步

广播频率化:广播以珠江经济台成立为标志率先打破了综合台一统天下的局面。经济台,文艺台,交通台等系列台模式逐步风靡全国。

电视频道专业化:电视的频道专业化,是从90年代中期开始的,以有线台的开播,财经,音乐戏曲,影视,生活时尚,体育等专业频道的相继问世为标志。

4、广电从雅俗共赏走向雅俗分赏,从综合走向专业,从大众化走向小众化,不是广电想当然的自发设计,而是市场经济成熟和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

广电业面临两个主要的市场:受众市场和广告市场。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成熟,两者均表现出分化趋势:

1)在短缺经济年代(即计划经济或市场经济发展初期),以供给为主导,消费者的需求差异性往往被忽略;

随着市场的发展和成熟,产品供应量日益丰富——市场转而以需求为主导,消费需求差异拉大——使得企业分工和专业化程度提高——转而对媒介和媒介信息服务,节目制作的专业性要求也提高。

2)技术的进步为专业化提供可能:以数字压缩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浪潮方兴未艾。技术为广播电视的多样性和专业化提供了可能和基础。

正是由于有强有力的市场驱动,使频道专业化成为不可阻拦之势。

5、中国的频道(频率)专业化存在的主要问题:“两高一低”:

1)、同质化过高(频道,频率设置雷同,叫得响的著名频道一个也没有);

2)节目回放率过高;3)专业化程度低——要改变目前的状况,需要采取一系列举措,从体制创新,理念更新,赢利模式改变到频道的进一步整合等等。

判断题

新闻媒介的运行体制与管理模式

媒介管理:指国家对媒介的管理即媒介的宏观管理,也指媒介内部的管理即媒介的微观管理。

世界新闻媒体的三大运行体制

世界各国的报刊和广播电视在运行体制上有很大不同:报刊基本上只有私营和国有两种所有制形式;而广电视却有私营,公营和国有三种所有制形式。

就广播电视而言,目前世界上有三种运行体制,即:以美国为代表的以私有制为主体的完全商业化运作体制;以西欧各国为代表的公私并举的双轨运作体制;以中国为代表的完全国有的有限商业运作体制。

一、以美国为代表的以私有制为主体的完全商业化运作体制

1、私营台在名义上是独立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受政党和政府的控制;基本上以广告收入作为主要的财源。这一切决定了它们运作的商业化特点。

2、1996年美国国会通过《1996年电信法》以后,美国的电视业运作彻底商业化了。

3、商业化运作模式的基本特点:1)以赢利作为最终目标;2)以收视率作为节目制作和播出的直接目标;3)以迎合受众作为节目策划的基本原则;4)垄断竞争是美国整个广播电视业运作的基本模式。

二、以西欧各国为代表的公私并举的双轨运作体制

1、公私兼顾的双轨制运作体制,主要在西欧和日本。

从20世纪80年代以后,经过20年的变革,西欧和日本正式确立了公私兼顾的双轨制运作体制——公营台按原先的模式继续运行,私营台则以美国私营台的模式进行商业化运作。

2、实行双轨制的目的:实行双轨制,其初衷是把竞争引入电视业,一方面大大丰富电视节目,满足各层次观众的不同需求;另一方面,又对本国的政治,文化以及电视业本身不造成伤害。从实践看,这个目的基本上是达到了。

3、实行双轨制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考虑:1)在政治上,旨在防止极少数人或少数集团垄断,控制全国舆论,有助于保持政治上的多元化,保护西方的民主制度;2)在经济上,公私并存,相互竞争,但“分灶吃饭”,从不同的渠道获得收益,避免在有限的广告市场上恶性竞争,自相残杀;3)在文化上,旨在保护传乘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尤其是公营台的存在,对保护本民族文化,避免外来文化和低俗的商业文化的冲击,具有重要作用。

4、实行双轨制,新的问题也不断出现,最突出的是两个:一是私营台的商业化操作促使电视台的娱乐化倾向,这种娱乐化倾向又“引狼入室”,让美国的电视片尤其是好莱坞的电视连续剧充塞西欧电视台;二是公营台在和私营台的竞争中渐处下风。长此以往,公营台的处境不妙。

三、以中国为代表的完全国有的有限商业运作模式

这在世界上尤其是第三世界仍具广泛的代表性。

1、这种体制的基本特点是:

1)电视台的所有权完全属于国有;

2)电视台是党和政府的宣传机构,即党和政府的喉舌;

3)电视台义不容辞地承担着宣传党和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的职责;

4)电视台的经费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都由政府直接拨款。

国家对媒介的管理

2、对“有限的商业运作模式”的解释:

从20世纪90年代中国新闻界重新界定电视业具有双重属性,即既属于上层建筑,又属于信息产业,从而确定了电视业“事业性质,企业管理”的运作模式,开始了电视业在经营管理上的商业运作。但这种商业运作是在一定的控制范围内进行的,与美国的完全商业化相比,有以下不同:

(1)节目的制作和播出只能部分而不能完全按市场需求来执行。电视台首先必须完成党和政府所赋予的宣传任务,而且所有节目都在不能违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的前提下才能考虑满足受众的信息和娱乐等方面的需要;

(2)各家电视台之间有着激烈的竞争,也有“优胜劣败”的现象,但迄今还未出现“优胜劣汰”或“优胜劣并”的现象;

(3)由于上述两方面的条件,各电视台非常看中节目的收视率,因为这和广告收入紧紧相连。但强调“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第二”。

3、新模式带来的新问题:

(1)、电视业“散,乱”现象突出,出现争办电视台的热潮,重复建设,造成巨大的浪费;(2)、节目制作一味地追求受视率,出现低俗的节目。为增加收入,硬拉广告,对社会、经济造成负面影响。

国家对媒介的管理一般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市场准入层面的管理,那就是出版、播出的许可证制度。二是内容层面的管理。三是结构层面管理。

判断题

新闻法规

对新闻媒介的社会控制有四种正规的途径:

(1)司法控制(国家以法律来监控新闻媒介);

(2)行政控制(行政部门以各种规定,税收来控制新闻媒介);

(3)资本控制(大公司垄断新闻市场,使新来者难以介入);

(4)媒介的自律。

世界上任何国家,对新闻媒介最具威慑的社会控制是来自公众,即公众乐于还是拒绝接受媒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新闻媒介的管理采取法律形式。新闻法规是国家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

一、新闻法规:

1)新闻法规是国家对新闻媒介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

2)世界各国的新闻法规有三种形式:一是以立法的形式正式颁布的《新闻法》(欧洲大多数国家都采取此种形式,其特点是法院审理案件只能服从和依据《新闻法》);二是以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判例为标准来审理案件,即判例法,而没有成文的新闻法(如美国和英国);三是有些国家并没有单独成文的新闻法,而是把新闻法规的有关条文写入《宪法》,《民法》,《刑法》以及其他的专用法律条款中。

3)无论采取哪种形式,新闻法规所要处理的核心问题都是:保护新闻自由,同时防止滥用新闻自由。从而在确保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鼓励新闻媒体满足公众需要,促进国家需要。

二、为防止滥用新闻自由危害国家和公众,各国的新闻法规对新闻报道和评论作了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包括:国家安全法,诽谤法和隐私法。

1、国家安全法——新闻媒介不得以任何形式危害国家安全。

2、关于新闻诽谤:各国涉及面最广、案情最为复杂,也是令新闻界、司法界最挠头的案件。“不准利用新闻媒介诽谤他人”是任何国家新闻法规必备的条文。

(1)、什么是诽谤?“无确凿的证据而散布对他人不真实的事实并损害他人的名誉”。(来自美国法律研究会编辑的《法律的重述》。)

(2)、诽谤的对象(一般有三种):一是个人,二是某个特定团体,三是企事业单位所生产的产品。

(3)、在西方国家,诽谤罪的确认通行的标准,一般有四个条件:一是特定的对象,可以让他人确定的对象,不是泛指;二是歪曲,夸大,捏造事实;三是必须含有恶意;四是公开传播,造成对象的名誉损害。

(4)、在中国,诽谤罪称作新闻侵权(又称作侵害名誉罪)。判定新闻媒介侵害名誉权的主要标准:一是看报道是否真实,二是看是否有借机诽谤诋毁的内容。

(5)、防止触犯诽谤罪的最主要手段:真实性。在确认诽谤罪时,新闻真实是否定诽谤罪的最有力的辩护措施。

3、关于隐私权

(1)、何谓隐私权?隐私权是“不被干涉的权利;免于被不正当地公开的权利……个人或组织如果愿意,可使他本人和他的财产不受公众监视的权利”(英国的《法律大辞典》)。

(2)确认犯隐私罪的武器——在确认诽谤罪时,真实性是防止触犯诽谤罪的最强大的武器;但在确认隐私罪时,真实不起作用,唯一能起作用的是“新闻价值”。法院在判决时,常以传播内容是否有新闻价值作为决定性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