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播事业诞生初期的发展:1923年,美国人奥斯邦创办的中国无线电广播公司与英文大陆报合作,创办“大陆报——中国无线电公司广播电台”,同年1月23日首次播音。这是外国人在中国设立的第一座广播电台,首次播出时间为一小时,内容以音乐节目为主,也有新闻,如本埠新闻,路透社电稿,市场与汇兑信息,《大陆报》刊载的消息等。1月25日,该台广播了孙中山的《和平统一宣言》和他祝贺中国引进广播的消息。但是,由于该台没有经过中国政府批准,因而很快被取缔,当年4月间停止播音。
1924年5月,美商开洛公司在上海法租界办起一座广播电台,这座电台与《申报》合作,在报馆设发音室报告新闻。开洛公司广播电台的节目主要有:市场,钱庄信息,新闻,音乐,名人演讲。这座广播电台是早期外商在上海开办的广播电台中时间最长,影响较大的一座,其播音一直持续到1929年10月。
北洋政府交通部于1924年8月公布了《装用广播无线电接收机暂行规则》,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无线电广播的规则。规则中明确规定,允许民间装设收音机,从而改变了原来严加禁止的方法。这一规则的颁布,客观上促进了中国广播事业的发展。
1926年10月1日,哈尔滨广播电台开始广播,呼号XOH,发射功率100瓦,后增至1000瓦,每天播音两小时,内容有新闻,音乐,演讲和物价报告等。这是中国政府自办的第一座广播电台。时隔半年,1927年5月15日,天津广播无线电台开始播音。同年9月1日,北京广播无线电台也开始播音,1928年,沈阳广播电台正式广播。
在上海,北京等地很快出现几座中国自办的民营广播电台,其中最早的一座是上海新新公司广播电台,创办于1927年3月18日,同年底,北京商办的燕生广播电台也开始播音。
初创时期的广播事业,设备简陋,规模较小,收听范围仅限于广播电台所在地区附近,特别是由于收音机价格较为昂贵,广播听众大多是政府官员,有钱商人及外国人等,当时全国仅有收音机一万多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