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试题
判断题 电视作品长于再现,现场感强烈。
判断题 新闻价值:新闻价值是指新闻评论中可能给人们的信息量的大小,它包括评论的观点、理论、思想和知识等。一篇评论给人们的信息量大,它的价值就大;反之就小。信息量大的选题我们应该重视它,花大气力去做,把它做好;信息量小的选题,应考虑是否去做,花多大的气力去做。
判断题 大数据时代的融合新闻生产在2013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中,cookie这个互联网领域中的专业名词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报道声称这些积聚人气的互联网企业可以通过cookie轻而易举地掌握用户的诸多信息,例如,你每天去了哪儿、买了什么东西、家里有几口人、有没有孩子、孩子有没有上学、每个月工资多少、每天花多少时间上网、浏览什么样的网页,互联网企业都可以做到了如指掌。而这个宣称在互联网中无所不能的cookie,是网景公司前雇员LouMontulli早在1993年3月就开发出来的。cookie可译为“小甜饼”,在互联网领域,也被称为HTTPcookie、网络cookie或浏览器cookie。“它是当您浏览网页时,网络服务器以文本格式存储在您电脑硬盘上的少量数据。海量用户的海量cookie信息构成了大数据,所以一定程度上cookie技术是大数据的基础。”®被央视曝光的几家企业均声称拥有大量的cookie(小甜饼)。在网络世界中,你一不留神可能就成为这些毫无关联的第三方口中的“小甜饼”。例如,“品友互动目前可以捕捉到互联网上5.7亿的cook-ie,易传媒号称拥有3亿多互联网用户cookie数据,悠易互通,艾维邑动,号称拥有5亿网民cookie数据,传漾公司号称拥有9亿cookie,亿玛在线,号称拥有9亿cookie”®。这些互联网企业均宣称可以对数以亿计cookie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帮助企业快速找到消费者,而广告商则可以更好地进行低成本营销,获得可测的传播效果和营销效果的最大化,使得精准化营销和个性化推荐成为可能。其实,我们不是即将迎来大数据时代.而是我们已经置身其中。正如记者李盛明所言:“电子设备日新月异.互联网技术无孔不人,你的一举一动都产生了大量的数据。”也就是说,我们无意识中、不经意间生产着海量的数据,而这些数据可以被分享、可以被挖掘、可以被分析、可以被解读,当然也可以被利用,这些或许包含着个人隐私的大数据已经成为当下网络生活的一部分.成为可以被挖掘的资源。
判断题 非事件性新闻的特殊价值:非事件性新闻报道的是社会问题、社会现象,或者某些可供参考的信息、方法。它们往往没有明确的行为主体,没有事件所具备的明晰的时空界限,缺少具体的发生、发展过程。非事件性新闻的日益增多在于其特殊的传播价值:(1)以消息体裁报道非事件性事物,可以进一步拓宽新闻的报道面。教育的普及使人们对“大世界”更为关心,“信息欲”也更为强烈,单纯报道事件已不能满足读者的需要,媒体肩负提供更加丰富多彩信息的重任。非事件性消息报道内容的无限性拓展了新闻报道领域和范围,适应时代和读者的需要。(2)非事件性消息有助于发挥媒体的“主体意识”。“主体意识”是指记者不但要对事件进行分析,而且要改变只关注已知事件、被动采访的做法,促使记者主动去采写尚未构成事件的社会问题。非事件性新闻的报道,促使记者主动寻找报道题材,在更广阔的领域发现和提出问题,从而发挥新闻报道的舆论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3)一些非事件性新闻具有“读物”的性质,有欣赏价值和“抚慰”作用。趣味性、情趣是“读物”的主要特色,一部分富有人情味、富有知识性、趣味性的非事件性新闻,可以给读者带来精神的愉悦。(4)非事件性消息可以为媒体采制独家新闻创造条件。由于独家新闻采访范围的限制,大量的非事件性报道,因其多是建立在尊重事实和调查研究基础上的策划上,便于智取,所以就成了媒体推陈出新,超越对手的有效武器。
判断题 在新闻报道中,观点可以被描述成事实呈现给受众。
判断题 在法庭判决前,涉案当事人在报道中不能被称为“罪犯”,而是“犯罪嫌疑人”,不适用定罪倾向的描述,如“罪大恶极”、“拒绝认罪”等。35
判断题 党和人民关系相统一决定了新闻舆论工作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
判断题 请针对国务院授权新华社于2006年9月10日正式颁布的《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谈谈自己的看法。新华社于2006年9月10日颁布了《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对此,美国之音于2007年5月1日发表文章称,该办法“限制外国媒体发展”,“肥水流进新华社”等。这种说法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1)新华社颁布《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要规范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和中国国内用户订用外国通讯社新闻信息,为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提供服务和保障,同时也为他们在中国的用户提供服务,以此来促进新闻信息健康、有序传播,并确保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发展新闻信息用户的合法性。(2)没有一个案例可以说明,因为新华社的管理导致外国通讯社的新闻信息在中国境内受到阻碍,也没有一个案例可以说明,因为新华社的管理,外国通讯社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恰恰相反,大量的事实证明,《管理办法》实施后,新华社提供了各方面的服务,包括路透和彭博在内的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的业务都得到了快速地发展。(3)《管理办法》的管理对象是境外通讯社。《管理办法》管理的内容包括;①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的外国通讯社和具有通讯社性质的外国新闻信息发布机构;②接受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的文字、图片、图表等新闻信息的媒体和非媒体用户;③指定代理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机构。同时,《管理办法》还规定,管理部门要接受包括外国通讯社在内的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以开放的态度,依法办事,搞好服务。新华社不从中谋取任何经济利益。《管理办法》不涉及外国记者在中国境内的新闻采访活动。(4)任何国家对国外媒体在本国的新闻活动都要进行规范管理,只是管理的方式和管理的制度等有所不同,这也是对外国新闻机构负责任的表现。这个管理办法是对1996年颁布的《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发布经济信息的管理办法》的重申,是完全必要的。(5)不同国家在对新闻信息的发布管理上,对于本地和境外媒体都有不同的方式,这在各国很普遍。新华社多年来承担着国家通讯社的职能,代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利益。政府把相关职能授权新华社,这种做法是历史上形成的,也是对境外通讯社管理政策的合理延续。为了维护中国的国家利益,政府发布这样一个办法,明确授权新华社相关职能是很正常的。(6)《管理办法》的发布,使得中国媒体通过合法渠道就可以采用外国通讯社的新闻信息。《管理办法》不会使新华社成为垄断者,相反,这会促使新华社自己的报道信息量要更大,新闻性和时效性要更强,报道领域要更广阔,报道要更有深度。(7)对于外国通讯社在华开展业务进行管理是必要的。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授权新华社管理不仅合理合法,而且可能更有成效,因为新华社是一个通讯社,它的业务特点使它在这方面更具权威性和发言权。综上所述,国务院授权新华社颁布《管理办法》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也是合情合理的。这一举措对中外媒体的发展都是极为有利的,应该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