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内容为依据,新闻评论主要可以分为政治评论、法制评论、思想评论、经济评论、文教评论、文艺评论、军亊评论、外事工作评论、国际评论以及社会问题评论等。
相关试题
判断题 更正:更正是指在办报实践中,由于各种各样的主客观原因,新闻报道中会出现差错,报纸对这些差错采取的补救措施。需要更正的差错大致有两类:一类是新闻事实方面的差错,另一类是新闻报道的立场观点有错,即记者或作者对新闻事实的分析判断和价值评价不当,而编辑没有发现其中的问题,未能把好关,导致稿件产生不良影响。
判断题 新闻通常有金字塔、倒金字塔、倒正混合结构等三种结构形式。
判断题 简述对新闻采访这一概念的理解。新闻采访的定义分为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新闻采访,是指记者为完成一项具体的报道任务而从事的采访活动;此处主要使用狭义的新闻采访定义。广义定义是指包括记者日常挂在中参加会议、跑机关了解情况、参观访问、社会调查、查阅与积累资料、商讨与研究一些问题等。一般是指狭义的的含义。(1)新闻采访定义新闻采访是新闻工作者采集新闻素材和资料、访问新闻人物和知情人物的社会活劢,是以新闻事实为对象、以新闻报道为目的、专业性极强的调查研究活动。(2)新闻采访概念的理解针对本书对于新闻采方的定义,可仅这几个方面来对于新闻采访的概念进行理解①记者是新闻采访活劢的主体这里所说的记者包括通讯员。他们是新闻采访活劢中的主体。如果记者不是这一活动的主体,那就并不可以称之为新闻采访。因为在一些情况下,为新闻报道而进行调查研究的人往往都是记者。例如,某一单位或团体需要对某项新闻活动作新闻报道,由一位“发言人”出面,举行记者招待会。在招待会之前,这位“发言人”也要对一些事实进行调查研究。但是他的这种为新闻报道而进行的调查研究活动并不能称之为采访,因为在这个发布会当中,这位发言人是处于被东地位的。②新闻事实是采访活动的客体在新闻采访活动中,相对于记者这一主体而言,客体就是新闻事实。记者为了能够全面、真实地认识新闻事实,就要对在这一新闻事实中出现的人和物,以及不与一新闻事实有的人和物物进行采访。这些人和物都是我们的采访对象,都是记者采访活动的客体。③采访是一种调查研究活动采访是记者主观认识客观的调查研究。采访不是一般的调查研究活劢,它有着特殊之处:采访是一种特殊的调查研究活动,它是按照新闻的特点和规律进行的调查研究活动,是获取新闻事实的过程。④新闻采访有着明确的目的性采访是记者主观认识客观的调查研究。记者要采集新闻事实,了解新闻各方面的新情况、新发化,需要向社会做调查,有些事实真相还需要做相当深入的调查与研究。毫无疑问,记者的采访是一种调查研究活动,是记者认识客观新闻事实的过程,而不是无视客观事实的存在、随意发挥主观想象的过程。然而,采访又不是一般的调查研究活动,有自己的特殊之处,因此,采访还是一种特殊的调查研究活动,它是按照新闻的特点和规律进行调查研究活动,是获取新闻事实的过程。⑤新闻采访是一种社会交往活劢记者获取事实的最多的途径是通过与知情者、目击者、当事人的交谈,因此一个成功是的记者要具备很强的社会活动能力。不善于跟人打交道,就无法全面地地接触社会,无法获得自身需要的新闻素材,难以发挥记者的作用。
判断题 报道思想来自三个方面:总编辑的指示,编辑部的报道提示,广大群众、通讯员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的新闻线索和背景情况。
判断题 信息概念大概是在20世纪80年代才出现的。
判断题 为了展示一款产品的功效,常采用之前和用之后的图片对比作为文案。
判断题 《时报》:1904年创刊于上海,是戊戌政变后在国内创刊的第一份报纸,该报在政治论说方面并无太多可取之处,但是在报刊业务方面却又颇多创新。讲《新民丛报》的短评栏移植于该报,这一应时而发,短小精悍的文体颇受欢迎。率先将报纸分为一至四版,并注重标题的制作和醒目。
判断题 (1)“上限效果”假说的含义“上限效果”假说是艾蒂玛和克莱因于1977年提出的。这个假说的观点是:个人对特定知识的追求并不是无止境的,达到某一“上限”(饱和点)后,知识量的增加就会减速乃至停止下来。社会经济地位高者获得知识的速度快,其“上限”到来得也就早;那些经济地位低者虽然知识增加的速度慢,但随着时间推移最终能够在“上限”上赶上前者。这个假说意味着,大众传播的信息传播活动的结果不是带来社会“知沟”的扩大,而是它的缩小。艾蒂玛等人为“上限效果”假说提出以下三条论据:①信息源的性质决定的“上限”。换言之,大众传播传达的不是“高、精、尖”的知识,而是某一范围、某种程度的“一般”知识,无论社会经济地位高者还是低者,都不可能从大众传播中得到超出这个程序或范围的知识。②受众本身具有的“上限”。受众中的“先驱部分”(即社会经济地位高者)在感受到自己的某种知识已经充足的时候,就会自动减慢或停止对这种知识的追求。③现有知识已经达到“上限”。即如果受众个人的知识程度已经高于大众传播的内容,他们便不会再通过大众传播去寻求知识。(2)对“上限效果”假说的评价①艾蒂玛等人所指出的“上限”在个人对特定知识的追求过程中是存在的,但是在人的一生追求知识的总过程中,这个“上限”是否存在则是个疑问。②因为,尽管个人对特定知识追求在一定阶段上会出现“饱和”或知识量增加的停顿,然而与此同时他们也就会开始对新知识的追求过程,这一过程的结果必须带来知识总量的增加。③此外,考虑到知识的老化和更新的因素,社会经济地位低的人即使后来在某个“上限”赶上了社会经济地位高者,这种知识的实际价值也早已大大打了折扣。因此,认为通过大众传播的“知识平均化”效果可以消除社会“知沟”,实现普遍社会平等的观念是很幼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