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新闻诽谤:美国法律研究会编辑的《法律的重述》所下的定义为:“无确凿的证据而散布他人不真实的事实并损害他人的名誉”;“传播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使其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或有碍其与第三人的往来。”诽谤罪的确认,在西方国家一般有四个条件:①特定的对象,可以让他人确认的对象,不是泛指;②歪曲、夸大、捏造事实;③必须含有恶意;④公开传播,造成对象的名誉损害。在中国,诽谤罪称作新闻侵权,又称作侵害名誉罪。判定的主要标准有两条:①报道是否真实;②是否有借机诽谤诋毁的内容。

微信公众号答题
由提供 分享 纠错 收藏

相关试题

判断题 影视的节奏只能通过运动镜头的运动速度来反

判断题 新闻语言的特点是(具体形象、准确鲜明、简练生动、通俗易懂)。

判断题 新闻诽谤:美国法律研究会编辑的《法律的重述》所下的定义为:“无确凿的证据而散布他人不真实的事实并损害他人的名誉”;“传播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使其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或有碍其与第三人的往来。”诽谤罪的确认,在西方国家一般有四个条件:①特定的对象,可以让他人确认的对象,不是泛指;②歪曲、夸大、捏造事实;③必须含有恶意;④公开传播,造成对象的名誉损害。在中国,诽谤罪称作新闻侵权,又称作侵害名誉罪。判定的主要标准有两条:①报道是否真实;②是否有借机诽谤诋毁的内容。

判断题 电视片中,声音的连贯性决定着画面的连贯性。()

判断题 好的通讯的开头和结尾是什么样的:从一些优秀的通讯看,成功的、精彩的开头和结尾有以下几种情况:(1)开头①用重要的情节作开头重要的情节,可以起到提纲挚领的作用,牵一发而动全身。既不会偏离中心,又有助于使主题鲜明突出。②以尖锐的矛盾作开头把一篇通讯要提出的问题和解决的问题,在文章一开头就向读者显示出来。凡矛屑、特别是尖锐的矛盾,就有悬念,有吸引力,读者会被紧紧抓住,寻求矛盾的解决。③以鲜明的对比作开头对比鲜明,就有色彩,有个性,有生气,会使人饶有兴味地读下去。④用精辟的议论作开头精辟的议论,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寥寥数语而点中神髓,读来精神为之一振。⑤以突然的转折为开头突然的转折,使文章有起有伏,有张有弛,避免了平板与枯燥。⑥用优美的故事作开头通讯一上来就讲一个优美动听的故事,使读者读起来津津有味,舍不得丢下。⑦以联想和想像作开头联想和想像往往是美丽的、令人神往的,用作通讯的开头常常能产生一种意境,使读者为之倾心。⑧用恰当的引语作开头引语,包括古今诗词、格言、谚语和人物语言等,大都属于警句。一旦引用于文章开端部分,顿会使文章增色添彩。④以动人的悬念作开头悬念产生魅力,使人读之不能离去。(2)通讯的好的结尾,大体上有以下几种:①画龙点睛,重言压阵。文章写到末尾,来几句画龙点睛的议论,显得主题突出、升华,更有分量。②提醒召唤,引起共鸣。在文章结尾处,再就文中显示的内容从思想上感情上提醒召唤一下,以引起共鸣。③紧追一步,扩大效果。故事叙述完毕,尚感言犹未尽,于是紧追三两句,把读者的思考引向深入。④含而不露,引而不发。充分地用事实说话,把思考留给读者。结尾之处含而不露,引而不发,更显得隽永有味。⑤一分为二,指明方向。有些写先进人物的通讯,结尾之处略微点出尚存不足,可提一下实际生活中的不同评价,给读者以客观、真实、公正、全面的感觉。写先进经验的工作通讯亦同此理。这样,可使先进不至于凝固化。前后呼应,首尾一贯。开头与结尾相呼应,甚至用同样的语言,或稍加改动的语言结构,使人读后感到文章有呼有应,浑然一体,有时有一种回肠荡气之感。⑥写完停笔,质朴自然。即自然地结束,不另加一个尾巴,以免拖泥带水。过去许多老一套的结尾,诸如“作出贡献”、“进行到底”、“奋勇前进”、“夺取胜利”等,实在没有多少说服力和感染力,实属画蛇添足,最好毫不可惜地把它斩去,而以干净利落为佳。

判断题 强化议题设置能力,掌握网络空间舆论主导权新技术发展给意识形态工作带来的新问题。信息化时代,人们获取信息的途径不再单纯局限于电视、广播、报纸等有形载体,互联网已经成为了信息传播的主要媒介。因此,国家通过电视台、广播站、主要报刊来影响舆论的思维已经落伍了,甚至在重大事件报道中,传统媒体的滞后性无法满足人们迫切渴求最新信息的心理,在舆论争夺的一开始便处于下风。互联网平台可以打破地域限制,突破传统的思想宣传权力格局,动摇国家机关对意识形态宣传的主导地位,这给思想宣传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一方面,互联网上传播的信息泥沙俱下,多元价值观以互联网为战场相互博弈,社会主流价值观在互联网舆论平台上不但没有巨大的优势地位,反而有逐渐边缘化的趋势。另一方面,西方国家利用互联网对华实施和平演变,不止是传播自由主义价值观,还试图直接引导社会舆论,妄图将社会事件引向政治事件,激化社会矛盾。应对网络技术给意识形态工作带来的挑战,应该从下面两个方面入手。第一,强化议题设置能力,掌握网络空间舆论主导权。在传统媒体中,由于信息传播渠道的有限性和巨大的成本,国家对于信息传播的主体和内容具有较强的控制力。在互联网上,网民具有平等的话语表达权,享有话语权的主体空前扩大,因此舆论控制的主要焦点不再是“谁来说”,而是“说什么”。因此想要达到意识形态宣传的效果,必须通过某一个话题将网民吸引、聚集起来,进而开展思想传播工作。议题设置能力之所以重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议题设置能力直接影响网民的判断。2015年,一个“警察见死不救”的不完整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并引起极大的社会反应,人们纷纷质疑视频中警察的职业精神和处理突发事件的素质,并进而上升到对中国警察和国家执法机构的强烈质疑。虽然当地警方迅速公布完整视频予以澄清,新华社也发表了《网传“苏州警察对溺水儿童见死不救”真相还原》一文,但是公众并没有完全接受,批评政府漠视人权的言论依然出现。可以说在一定意义上,议程设置能力的核心在于优先权的争夺。其二,网络舆论具有自我复制、自我构建的功能。网民对于某一焦点事件的反应在初始阶段是自发的、不稳定的,受其他言论的影响较大,当网民对于这一事件的判断稳定后,会极大影响他们对于类似事件的态度。第二,以新思维应对互联网时代的意识形态构建。传统媒体传播信息的过程是单向的,受众被动地接受媒体传播的内容。新媒体信息传播则是双向的,网民可以对新媒体的内容进行回馈、互动。在互联网上,信息传播的主客体地位趋于平等,网民具有对接受信息的自主选择权,同时多元的价值观在网络舆论场的斗争日趋激烈。因此,在新技术条件下进行思想宣传工作,重点在于能够吸引公众的参与和认同,如果只是在网络空间中自说自话,即使建立了数量巨大的新媒体平台,也不能取得良好的实际效果。以新思维应对网络舆论引导、意识形态构建的工作,关键在于宣传内容、传播途径的大胆创新。首先,要认识到在网络空间的舆论争夺战中,网民才是真正的主体,网络空间宣传效果的衡量标准不是数量的多少,而是网民的倾向性。传播内容要主动去寻找、发现网民的兴趣,并以此为突破口开展思想宣传工作。其次,传播的形式要大胆革新,思想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不容置疑,但是传播的途径可以是丰富多彩的。最后,要大力培育互联网上的自净化力量,发动民众参与到网络舆论场的竞争中。互联网赋予了网民进行跨时空互动的能力,这意味着在新技术条件下,网民不仅是信息传播的客体,也是主体。要大力弘扬正能量,获得网民的支持与信任,鼓励网民主动传播社会主流价值观念,对抗互联网中的敌对言论,适应新技术、利用新技术,自我发展、自我壮大,增强主流价值观在互联网上的竞争力。

判断题 为了公共利益,记者可以适当使用不正当的手段制造新闻事实。

判断题 侮辱罪和诽滂罪所侵害的客体具有共同性,都是公民人格权。()